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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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门票退票难,困局何解
齐鲁晚报· 2025-08-23 06:45
行业现状与问题 - 演出票务行业普遍存在"不支持退换"政策 成为消费者投诉重灾区 其中演唱会相关投诉中退票诉求比例超过90% [1][6] - 票务平台通常将门票归类为"时效性商品"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兜底条款拒绝退票请求 [2] - 不同演出类型退票规则存在差异:演唱会门票多设退票机制 展览票 话剧歌剧 音乐会门票常直接标注"不支持退换" [6] 法律争议焦点 - 法律界对演出门票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存在分歧 法院判决结果不一 主要考量因素包括距演出时间长短和是否影响二次销售 [5][6] - 部分法院认为预售电子门票距演出时间较长时 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具有合理性 [5] - 另一部分法院认为门票信息通过网络即可充分了解 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且平台提示义务已尽到 [5] 行业特殊性分析 - 演出服务具有时效性与稀缺性特征 主办方投入成本巨大且集中 退票可能导致成本无法回收 [2] - 与传统服务合同不同 演出服务合同的解除往往发生在服务提供前 与传统服务合同存在区别 [3] - 特殊情形边界难以界定 如亲人去世 怀孕 工作调动等 法律无法穷尽列举 [4] 政策监管进展 - 2023年9月文旅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 设定合理梯次退票收费标准 [7] - 现行政策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退票机制如何建立 阶梯如何划分均未明确统一 [9] - 专家建议参考铁路部门阶梯规则:设置24-48小时免费退票冷静期 按距演出天数阶梯收取手续费(7天以上10%-20% 3-7天30%-40% 3天内50%及以上) [9] 消费者维权困境 - 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昂 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最终往往选择放弃 [7] - 平台退款路径不清 流程复杂 手续费高达票价30%至50% [8][9] - 不同场次退票政策不一致 同一明星不同城市演唱会退票政策存在差异 [9] 行业发展建议 - 应健全相关法规制度 明确演出主办方 票务平台 票务代理 演出场馆等经营主体的权利 责任和义务 [10] - 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 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威慑力 [10] - 推广在线纠纷解决(ODR)系统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10]
演出门票退票难 困局何解
新华网· 2025-08-22 23:31
行业现状与问题 - 演出票务行业普遍存在"不支持退换"政策 成为消费者投诉重灾区 其中演唱会相关投诉中退票诉求比例超过90% [1][8] - 票务平台将门票类比为"时效性商品"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兜底条款拒绝退票 主要理由包括演出服务的时效性 稀缺性以及主办公成本回收压力 [2] - 不同票务平台规则差异显著:演唱会门票多设48小时内免费退机制 之后收取20%-30%手续费 而展览票 话剧歌剧票等则常直接标注"不支持退换" [8][10] 法律争议与判决分歧 - 法院对退票纠纷判决存在明显分歧:有案例支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距演出时间较长不影响二次销售) 也有案例驳回诉求(平台已尽提示义务且不存在认知受限) [6] - 法律界认为购票本质是服务合同 但演出服务合同特殊性在于退票多发生在服务提供前 与传统服务合同存在区别 [3] - 现行法律未明确界定演出门票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 争议焦点在于"特殊性"边界难以界定 如亲人去世等特殊情况缺乏明确标准 [3][4] 政策要求与执行困境 - 2023年9月文旅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梯次退票机制 但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实际执行存在困难 [10][11] - 部分平台退票手续费高达票价30%至50% 被质疑违反民法典关于违约金不得超过合理损失的规定 [11] - 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表现为:退款路径不清 流程复杂 不同平台规则各异 甚至出现开票日前就停止退票的现象 [10][11] 解决方案与机制探索 - 专家建议参考铁路部门阶梯规则:设置24-48小时免费退票冷静期 按距演出天数阶梯收费(7天以上收10%-20% 3-7天收30%-40% 3天内收50%及以上) [11] - 需要健全法规制度 明确演出主办方 票务平台 票务代理等各方责任义务 同时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强监管 [12] - 推广在线纠纷解决(ODR)系统可显著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在12315平台建设相应系统 [12]
“退票难、卖假票” 演出票务纠纷频发 法院出手!
央视网· 2025-07-31 16:08
演出票务市场现状 - 国内演出市场持续火热 大型演唱会 热门话剧 音乐节等演出场次增多 但门票紧俏 一票难求现象突出[1] - 消费者经常遭遇退票难问题 票务机构常通过复杂格式条款限制退票 甚至存在售卖假票情况[1] 票务平台违约案例 - 某科技公司未按约定邮寄实体票 单方面变更取票方式为现场取票 导致消费者错过音乐节活动[2][3][5] - 平台以"概不退换"条款拒绝退款 但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 判决退还158元票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6][9] 演出票务退票规则 - 演出票务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平台"概不退款"条款明显违规[10][11] - 文化和旅游部与公安部要求建立大型演出活动梯次退票机制 设定合理退票收费标准[13] - 根据活动特性实行差异化退票政策 演唱会可采用阶梯式退票 电影票等则不应"一刀切"概不退款[13] 票务欺诈案例 - 某票务公司售卖假票 演唱会当日持票人无法入场 系统显示无持票人信息[14][15] - 法院认定票务公司构成欺诈 判决退还门票价款7140元 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8280元(已抵扣机票赔付3140元)[15][17] 平台免责条款效力 - 票务公司"配票失败不担责"的单方声明不能当然免责 需与消费者达成真实意思表示[18][19] - 免责条款未尽特别提示义务的 属于无效霸王条款 不能免除商家责任[19] 票务销售渠道分析 - 官方平台购票与第三方票务公司销售并存 第三方平台可能存在不法商家虚假承诺售票[21] - 消费者需通过正规渠道购票 并向主办方验证票证真伪 避免错失购买渠道[19][21]
网售沙发“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真的不能退吗?
人民网· 2025-07-05 00:51
电商平台退货政策 - 电商平台商品页面常标注"七天无理由退货"或"本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部分商家标注范围超出法定例外商品[1] - 消费者购买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沙发后 因实物与展示存在颜色尺寸差异申请退货遭拒[1] 法院判决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沙发不属于法定例外商品[2] - 商家未证明沙发"根据性质不宜退货" 且未在下单前获得消费者确认 单方标注无效[2] - 商家展示的沙发与实物明显不符构成根本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支持退货[2] - 商家标注的"不支持退货"属于未充分说明的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认定其不成为合同内容[2]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消费者网购前需仔细查看商品详情和服务条款 关键信息应与商家确认[3]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商家不得任意扩大不适用商品范围[3] - 商家对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申请应配合完成退款[3]
针对网络消费那些“坑”,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维护消费者权益
新华社· 2025-06-16 08:29
网络消费典型案例分析 七天无理由退货争议 - 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未提供合理理由或证据证明商品不宜退货时法院判决商家需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1] - 商家不得任意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需保障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的权益 [1] 促销活动误导行为 - 家具公司提前接受定金支付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实际促销时间导致消费者错过优惠资格法院认定公司存在误导行为需承担一半价款返还责任 [2] - 客服人员在消费者支付定金后未及时指出时间不符促销规则反而暗示消费者可能享受优惠加剧了误导后果 [2] 演唱会门票退票规则争议 - 票务平台规定同一购票账户仅享一次退票权益但法院认为该条款不适用于首次购票后退多张票的情况需全额退还剩余20%票款 [3] - 退票规则存在歧义时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以保障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3] 网络消费司法保障趋势 -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商家诚信经营并强调将探索网络消费变化趋势以法治方式支持行业高质量发展 [3]
马上评|演出服“穿过就退货”的闹剧不该一再重演
新浪财经· 2025-05-07 07:06
事件概述 - 沈阳辽美中等职业学校60余名学生网购裙子用于运动会表演后以"质量问题"为由集体退货,导致商家损失8000元且店铺遭平台封禁三个月 [2] - 类似事件频发:2024年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退回400余件演出服,2023年山西工商学院学生集体退货20件演出服 [3] 法律层面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需保证商品"完好",司法解释明确"完好"指未拆封、未使用且不影响二次销售 [2] -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学生使用后退货行为违背该原则 [3] 平台机制 - 电商平台过度依赖算法风控,因集中退货就"一刀切"封店,缺乏人工复核机制 [3] - 平台应建立"人工+智能"审核机制和消费者诚信档案,对异常退货启动调查 [4] 教育机构责任 - 学校活动组织存在缺陷,未合理分担演出服成本且诚信教育不到位 [3] - 校方公开致歉并承诺按原价回收衣物并赔偿损失 [2] 行业影响 - "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被滥用为"免费体验卡",损害商家利益 [3] - 类似事件频发暴露现行规则漏洞,需完善法律界定和平台机制 [4]
热搜第一!学生组团狂退60多件演出服,校方回应
新浪财经· 2025-05-04 02:08
事件概述 - 沈阳一职业技术学校60多名学生集体网购衣服参加运动会后以"质量问题"为由集体退货 导致店主损失约8000元 服装链接被封三个月[3][4] - 店主发现学生穿着未摘吊牌的衣服拍照 退回衣物上有学校草坪渣滓[4] - 学生称退货是老师强制要求 校方最初回应称这是诈骗行为[5] - 最新进展:校方已致歉并承诺回收服装 承担相关费用 双方达成和解[6] 类似事件 - 2023年12月 河北石家庄某职业学院学生集体退回7件使用过的演出服 单价约71元[8] - 2023年6月 黑龙江一学校学生集体退回400多件穿过的裙子[10] - 2023年4月 宁夏银川一学校集体退回80余套演出服[10] - 2023年6月 山西某大学学生活动后集体退回表演服[10] 法律分析 -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要求商品保持完好 包括原有品质功能及配件齐全[12][13] - 已穿着产生脏污或不符合二次销售标准的服装不属于"商品完好"范畴[14] - 有组织成规模的违规退货可能触犯法律 属于滥用消费者权益行为[16] 行业影响 - 此类事件频发导致中小商家遭受经济损失[8][10] - 建议电商平台加强人工审核 建立"羊毛党"追责机制[16] - 需要完善制度防止破窗效应 维护公平交易环境[16]
商家吐槽女子用穿了半年的内衣当新品退货:这羊毛薅得太过分了
新浪财经· 2025-05-01 19:13
文章核心观点 - 少数人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异化为占便宜工具,反映出规则意识缺失与道德底线滑坡,解决问题需重建契约精神,让规则意识与诚信精神成社会共识 [4][5][7] 电商“奇葩退货”案例 - 陕西郭女士4月22日买85C绿色内衣,4月25日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店家收到的是穿起球的黑色旧内衣,郭女士不承认且称收到的就是旧的,平台已退款,店家申诉需物流证明,暂未成功 [1][3] - 2024年8月李某买苹果充电器套装,退款时退回扑克牌和肥皂,莫某拒绝退款被平台介入退款,莫某起诉,法院判李某支付货款69元及快递费,李某自动履行给付义务 [3][4]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问题 -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初衷是保护消费者,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消费者滥用构成欺诈,电商平台此类“薅羊毛”行为屡见不鲜 [5] 解决措施与道德选择 - 经营者需完善退货审核机制,但根本是重建商业契约精神,消费者滥用退货权会增加商家成本并转嫁到所有消费者,形成恶性循环 [6] - 构建诚信消费环境需完善制度设计和消费者唤醒道德律令,让规则意识与诚信精神成社会共识实现互利共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