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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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3
股东会规则总则 -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以规范股东会运作并保障股东权利 [1] - 股东会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需确保会议正常组织及职权行使 [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2] - 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数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审计委员会提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 若无法按期召开会议,需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会议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 - 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 [5] - 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或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 [5][6] - 自行召集会议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11]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议题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案 [6][7] - 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布补充通知 [7] - 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内容需包括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 [7][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 [8] 会议召开与出席要求 - 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或便于股东参会的地址,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 [3]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需出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9][10] - 会议主持人通常为董事长,特殊情况由董事推举或审计委员会/股东代表主持 [11] - 会议需制作登记册并验证股东资格,董事及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 [11][12] 表决与决议规则 - 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 特别决议适用于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分立合并、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等 [14] - 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15][16]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尤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大股东持股30%以上情形 [16] 会议记录与决议公告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内容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10年 [12][13] - 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8]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18]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修改需遵循相同程序 [19] - 规则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章程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19][20]
正海生物: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权 [2]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3] -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代为行使 [3]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 [3] - 财务资助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资助金额超过净资产10% [5]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 - 重大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包括: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总资产50%以上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 [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7]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或章程规定人数的2/3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 [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意见 [12] - 股东会通知期限: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 [17] 股东会表决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6] -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后新增担保等 [38]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0]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41] 股东会决议执行与记录 - 股东会通过的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 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60]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议程、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内容 并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签字确认 [52] - 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52]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55][56]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会议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1] - 若无法按期召开会议 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3]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未回应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4] - 自行召集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5] -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等必要配合 [5] 提案与通知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布补充通知 [6] - 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通知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背景资料 [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数量及处罚记录等 [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7] - 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 否则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 [7]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会议地点设于上海市 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8][9]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每股份享有一表决权 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9]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推举代表担任 年度会议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作工作报告 [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 [1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当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11][12] - 表决采用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之一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未投票视为弃权 [13] - 表决结果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现场公布 网络投票可查验结果 [13] 决议与记录管理 - 会议结束前不得早于网络投票 主持人需宣布表决结果 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14]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包括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 [14]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出席人员、表决结果及质询内容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5] - 若因不可抗力中止会议 需尽快恢复或终止 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15]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15]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程序违规可请求法院撤销 但轻微瑕疵除外 [16] 附则与定义 - 公告指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 [18] - 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旧规则同时废止 [18]
精研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审议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职权 [2]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为:一年内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交易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 [2] -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为: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2]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3][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4][5] - 临时股东会可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 [6][7][8]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公告,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完整信息 [18][21]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 [15] 股东会表决机制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43][44] - 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53][55]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6] - 公司可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 [25] 股东会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3] -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62] - 股东会决议内容需及时公告,包括表决结果、通过决议详情等 [59] - 违规决议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内容违法可请求认定无效 [63] 会议记录与法律监督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内容包括审议过程、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 [68][69]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69] - 违规召集或召开股东会可能面临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64][65]
津投城开: 津投城开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23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法定情形出现后2个月内召开[1] - 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2] -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的,提议方可自行召集[3][4]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11][12]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提案需明确议题且符合法规,涉及重大资产交易的需披露金额、账面值等详细信息[13][1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19][20]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24][26] - 会议以现场为主并提供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27][2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38]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50][51]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交易所可对股票停牌并要求解释[5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董事及召集人需签字确认[48][49] - 外资股股东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需在指定媒体及交易所网站发布[57][58]
广东宏大: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程序[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3]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行使选举非职工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修改章程等核心权力[6] - 重大事项需股东会批准: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且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9][13] - 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代行,法律另有规定除外[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8]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10日内未回应,股东可转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持股不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16][19]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详细信息[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可采用现场+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21][2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32]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3] 股东会决议执行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47][48]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42]
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包括选举董事 审批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修改章程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批担保事项 重大资产交易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职权 [3] - 特定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 以及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担保 [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3] 决议类型与通过标准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5]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任免及报酬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员工持股计划等 [6]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清算 修改章程 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 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等 [7] 会议召集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召开 [8]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若审计委员会未召集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6][1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19] - 股东会通知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年度)或15日前(临时)公告 内容包括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联系方式 表决方式等 [2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23] 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日下午3:00 结束不早于现场会当日下午3:00 [25][26]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需出示有效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 代理人信息 表决指示 有效期等 [29][30] - 会议主持人需宣布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38][46]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尤其当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40] 决议公告与记录保存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 所持股份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 [4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 主持人 出席人员 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 质询意见等内容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49]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 [57][58] - 规则所称"以上" "内"含本数 "过" "低于" "多于"不含本数 [56]
新劲刚: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职权 [2][3]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以及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2]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 [1]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等 [6] - 公司不能按期召开股东会时 需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 [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的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审计委员会不同意召集的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9]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属于股东会职责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9][10]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 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会务联系人等 [1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时 通知中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公司关联关系、持股数量、是否受处罚等信息 [13]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迟于当日9:30 [15][17][28]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等 [22][23]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除外)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 [20] 关联交易与担保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等需经股东会审议 [5]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议案时 由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5][19]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或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5]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需在会议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时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26][28]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主持人及出席人员、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股份比例、每一提案审议经过和表决结果、股东质询及答复等内容 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并保存不少于十年 [26]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7]
益生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股东会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及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1] - 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 确保股东权利行使 董事会需认真组织股东会 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 [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限制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情形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3]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包括董事人数不足5人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 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 公司若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股东会 需向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7]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 [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以书面形式提出 董事会同样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 若未发出通知 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 且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4][5] - 对于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 包括提供股东名册 会议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5][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5] - 召集人不得在发出通知后修改或增加提案 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不得表决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东权利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信息及表决方式等 [6][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7] 股东会召开与出席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指定地点召开 以现场会议形式为主 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并提供网络投票 股东通过这些方式参会视为出席 [8] - 会议地点不得无故变更 确需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 [8]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且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00 [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 - 自然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并出示相关文件 [9][10] 股东会主持与议事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11]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 [11] - 若会议主持人使会议无法继续进行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 [1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工作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需作述职报告 [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11]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任免及报酬等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 修改章程 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 股权激励计划 股份回购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及发行证券等 [14][15]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15]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无表决权 [15]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表决 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需充分披露 [16] - 除累积投票制外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 [18] - 表决采取记名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18][19]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 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19] 股东会决议公告与执行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 所持股份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结果及决议详细内容 [1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19] - 董事选举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立即就任 [20] - 派现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 [21]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或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回购普通股需特别决议通过 并在决议后次日公告 [21] - 决议内容违法时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时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1] - 对召集人资格 程序或决议效力有争议时应及时向法院起诉 在判决前需执行决议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 [22] 规则附则 - 规则中"以上"和"内"含本数 "过" "低于"和"多于"不含本数 [22]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冲突则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规则 [2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修改时亦同 [22]
太龙药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37
股东会规则总则 - 为规范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 [4]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7]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8]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召集人 [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 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 通知应充分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 [9] - 股东会通知应列明会议时间 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设置会场 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1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10]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类别股股东除外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11]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 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14]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通过决议详细内容 [16]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 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16]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比例 提案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等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6][19]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