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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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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文化: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9: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注册地址为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中南路3号 邮政编码214437 [1]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0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0万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660.7531万元 全部为普通股 [1][4] 公司章程总则 -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制订 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及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1][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3]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设备 致力于工业金属管件生产销售 为股东创造最大经济利益 [3] - 经营范围涵盖文化节目制作发行 演出经纪 电子产品开发销售 版权代理 广告设计发布 管道配件制造 进出口业务等多元领域 [3][4]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存在 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 [4] - 公司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5] - 公司禁止接受自身股票作为质押标的 并对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设置股份转让限制 [7][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 信息查阅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法定权利 [10][11]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 按时缴纳股金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董事任免 利润分配 注册资本变更 章程修改等职权 [16][17]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在董事不足 亏损达股本1/3 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19]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 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31][32]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4名 设董事长1人 对股东会负责 [44]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 投资方案决策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 [45]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专门机构 [56][57][58]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8]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计划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9]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 文件保管 股东资料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 [60]
芯动联科: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nhui XDLK Microsystem Corporation Limited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888号传感谷园区一期3楼,邮政编码233000 [2] - 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日,2023年5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5,521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71.566万元人民币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 [114]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3][137]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 [133][13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41] 经营范围与战略 - 公司经营宗旨是通过持续创新成为高性能传感器领导者 [12] - 主营业务为MEMS器件及组件、微电子器件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138] 股份与股东权利 - 公司股份总数40,071.566万股,均为普通股 [19] - 股东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知情权等权利 [30]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7] 重大事项决策 - 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80]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 [4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或成交金额超市值50%需股东会批准 [44]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的标准为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10%或成交金额超市值10% [116] 董事与高管管理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97] - 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任期不超过6年 [106][112] - 独立董事享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 [140]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2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Fangyuan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173,053元 [4] - 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31日,由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 -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获证监会注册批准,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0]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52][5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119]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股份与资本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18] - 设立时发行2800万股普通股,截至章程发布时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0,173,053股 [20][21]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可通过增发、配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38] - 控股股东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46] 重要业务规则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 [1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49] - 交易金额超过总资产50%或市值50%的重大资产交易需股东会审议 [50] - 公司可为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不超过10%的股份 [25]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7]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情况、表决结果等 [99] - 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24] - 董事离职后仍需履行三年保密义务 [109]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nan High-tech Development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4-4号楼1101室 邮政编码250101 [4] -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2303L [2] - 公司于1992年7月28日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 于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4634731万元 [6]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884634731万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发起人为原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认购股份数为3075万股 于1992年7月以实物资产评估出资 [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纺织服装、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杂货、家具、摩托车、钢材、商品房、汽车等商品的销售 [4] - 业务还包括房屋柜台出租、工艺美术品零售、仓储服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及企业管理服务 [4] - 公司从事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及培训、房地产开发销售、矿业投资、矿产品开采技术开发等服务 [5] - 其他业务包括工程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房地产中介、土地管理、房屋拆迁服务以及黄金制品批发零售等 [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49]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2]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1]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5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6]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6]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60]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6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6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6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6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64]
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8 12: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Inly Media Co Ltd [2][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中水园乙3号楼105室 邮政编码100142 [3] - 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3334万股普通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846.29万元人民币 已发行股份数为26846.29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3][8]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79543497B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1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 [50]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3] - 公司设立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股份结构及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0000万股 各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 [6][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股份转让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 [17]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8] - 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方式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7][38]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40] 董事会职权与运作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 [5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5]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5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永久保存 出席会议董事需在记录上签名 [57]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时需经股东会审议 [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法定情形 并通过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 [9][10]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38]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助力客户成为世界级品牌 实现客户品牌可持续增值 [14] - 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制作发布、会议服务、展览展示、市场调查、投资咨询等 [5] - 公司可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类节目) [5]
三峡新材: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UBEI SANXIA NEW BUILDING MATERIALS CO.,LTD,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当阳市经济开发区 [2] - 公司于2000年8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0,145,046元,股份总数为1,160,145,046股,全部为普通股 [2][6] - 公司发起人为原湖北省当阳玻璃厂、湖北应城石膏矿、当阳电力联营公司 [5] 经营范围 - 主要业务包括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与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4][5] - 许可项目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5] - 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经审批调整投资方向及经营范围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组织机构设置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列支 [4][10]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53][58]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43][4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增减可通过向特定/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实现 [6] - 公司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形,回购后合计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 [6][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等 [23]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24] - 董事会可决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投资事项 [57]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结果等 [47]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且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42]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需公开披露 [41]
欧圣电气: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17 10:17
公司基本情况 -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8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2] -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4,565.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22年4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301187 [2] - 注册资本为254,933,525元,股本结构为254,933,525股普通股 [6][7] -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户外动力设备、家用及商用清洗设备、空气动力源设备、气动工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4][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决策权 [19][2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2]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默认法定代表人 [7]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股份相关规则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股票条件价格相同 [17] - 公司股份在深交所集中存管,股票面值为1元人民币 [18][19] - 股份转让受限:控股股东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 [29][30] - 禁止短线交易: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31]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 [4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48] - 资产交易总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51][87] - 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金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 [50] 董事会运作规范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27][129]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31][132]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有前置审核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7]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可独立召集临时股东会 [27][5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账簿 [34][35]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股东大会议案 [64]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42][43]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 [40][41]
武汉凡谷: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7 08: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武汉凡谷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1776620187 [2] - 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5,380万股A股,并于2007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3,285,806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3][6][8] - 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英文名称为WUHAN FING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4][5] 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为"产业报国,服务通信",目标成为移动通信核心供应商,注重员工发展与股东回报 [5] - 经营范围涵盖通讯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批发、软件开发、进出口业务等,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8,000万股,主要发起人孟庆南、王丽丽各持股46% [6] - 现行股份总数683,285,806股,股份发行遵循"三公"原则,同股同权 [6][18] - 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且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 [6][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六类,回购后需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或注销 [7][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表决、质询等权利,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4][15] - 控股股东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 [19][20]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2][2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成员5-19人,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 [46][55] - 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任期不超过6年,连任届满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 [55][57][58]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就任 [51] 公司治理特色 -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42][47] - 关联股东表决回避制度,关联交易需经非关联股东过半数/2/3以上通过 [40][47] - 建立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4][11]
每周股票复盘:华塑控股(000509)注册资本超10亿,章程明确多项制度
搜狐财经· 2025-08-16 22:17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价3.37元,较上周3.51元下跌3.99% [1] - 本周最高价3.6元(8月11日),最低价3.36元(8月14日) [1] - 当前总市值36.16亿元,在光学光电子板块排名78/92,两市A股排名4078/5152 [1] 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名称: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 - 注册资本:1,073,128,052元 [1] -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23号 [1] 经营范围 - 主要业务涵盖软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等领域 [1] 公司治理结构 - 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 - 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1] - 强调党组织领导作用,确保发展方向正确 [1] 财务政策 - 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最近三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履行程序 [1]
生益科技: 生益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生益科技,英文名称为SHENGYI TECHNOLOGY CO., LTD.,英文简称Sytech [4] - 公司成立于1993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1998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4] -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注册资本为2,429,119,230元 [4][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8]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1.55亿股,主要发起人包括香港伟华电子(32.52%)、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14.45%)等 [18] - 当前股本结构为:东莞市国弘投资持股13.29%,香港伟华电子持股12.44%,其他股东持股74.27% [19]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股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 [27][28] - 公司可在六种情况下回购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回购后需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或注销 [23][24][2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监事、审批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40][41]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114][4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2/3,设主席1人 [15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 [133] 经营与财务管理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覆铜板、电子元件、显示材料等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 [13] - 经营宗旨是增强经济实力,为股东创造回报,推动电子材料工业发展 [12]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167]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64] 投资者保护机制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6] - 禁止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发现侵占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 [118]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1] - 股东可对违规董监高提起诉讼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