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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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科技: 合力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0:15
权益分派方案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03,840,000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5元(含税) 合计派发30,576,000元 [1]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 15元 [4] 实施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9日 [1][4] 分配执行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机构保管 [1] 股东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税负10%) [2][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发0 135元 [3] - 香港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持股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发0 135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纳税 每股实发0 15元 [5] 咨询渠道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65773106 [5]
威迈斯: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0: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9元(含税)[1][2] - 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为418,565,81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265,126.15元(含税)[2] - 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分配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4] - 公司股东万仁春、刘钧、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4]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231元 [6] - 通过沪港通持有股票的股东,现金红利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231元 [6]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文档中明确列出,需参考其他公告或联系公司证券部 [1][4] 咨询方式 -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的疑问可联系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86020080-5181 [6][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30 06:20
分配方案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2元(含税)[1] - 以总股本502,012,87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7,41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扣除后总股本为501,665,462股[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0,699,494.04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41971)元/股[1] 分派对象 -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7,41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3] - 股东李江淮、李潇帆、李永川、李潇宇、李春华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实施时间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1][2] 红利发放方式 - 除自行发放外的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发放[3]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于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扣税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3] -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4] - 首发前限售股个人股东解禁后持股超过1年免征,1年以内暂不扣缴[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78元[6]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78元[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7] 限售股信息 - 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于2024年7月22日上市流通[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30 06:13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2,180,000股后的101,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48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3] - 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605,063.40元(含税),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为0.635102元 [2][8] -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 除权除息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5]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35102元/股 [2][8]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5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分红实施细节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6][7]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派0.583830元,个人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4] - 个人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129740元,1个月至1年补缴0.064870元,超过1年不需补缴 [4] 相关调整事项 - 公司将相应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7]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 [7]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30 06:1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报告 -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1]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均完成登记并提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 [2] - 股东兼董事柳洪哲在自查期间减持533,400股(占总股本1%) 系按预披露计划执行 与激励计划无关 [3] - 另一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买卖行为 经查为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 未涉及内幕信息 [3] - 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股票交易记录 公司确认内控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等法规要求 [4]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总派发金额18,669,000元 以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 [7] - 方案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股本变动将保持分配总额不变 [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发 [12][13][14] - 境外机构及QFII/RQFII股东每10股实发3.15元 个人股东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1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红利不足 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5]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9 21:56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45元(A股),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总股本575,295,56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883,004.25元[3][4]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4] 分配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6]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苏州创领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7]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5] 扣税安排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1年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20%税率[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405元[8]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405元[9]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红利0.45元[9]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调整"科沃转债"转股价格,从175.17元/股降至174.72元/股,2025年6月6日生效[10][17][20] - 调整依据为募集说明书条款,采用公式P1=P0-D(D为每股现金红利0.45元)[16][20] - 可转债在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期间停止转股,6月6日恢复[14][20] 可转债发行背景 - 公司于2021年11月发行10.4亿元可转债,2021年12月29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13633[1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9 20:56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总股本889,703,14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970,314元(含税)[2][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7]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8]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税前每股0.10元[8] 个人所得税政策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6]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7]
【太平洋科技-每日观点&资讯】(2025-05-30)
远峰电子· 2025-05-29 12:31
行情速递 - 主板领涨个股包括得润电子(+10.09%)、恒宝股份(+10.05%)、时代出版(+10.04%)、神州信息(+10.04%)和京北方(+10.03%) [1] - 创业板领涨个股包括广立微(+20.01%)、雄帝科技(+20.00%)和万马科技(+19.99%) [1] - 科创板领涨个股包括概伦电子(+20.01%)、信安世纪(+11.17%)和永信至诚(+9.81%) [1] - 活跃子行业中,SW垂直应用软件上涨4.77%,SW营销代理上涨3.67% [1] 国内新闻 - 50亿SiC相关项目签约鄂州,分三期建设,一期拟建成6条CVD碳化硅聚焦环和喷淋头生产线,年产半导体蚀刻制程专用设备零部件4万件 [1] - JBD成功将MicroLED微显示的坏点数从单屏≤100个降至≤3个,达到LCD等成熟显示技术的品控水准 [1] - 圣邦微电子推出60nA静态电流降压型DC/DC转换器SGM6040,适用于IoT设备、智能门锁、可视化门铃和公用事业表计等电池供电应用 [1] - 2024年中国半导体设备支出达495.5亿美元,同比增长35%,成为全球最大半导体设备支出国,全球半导体设备总支出为1171亿美元 [1] 公司公告 - 光庭信息收到政府补助1358.78万元,占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55% [2] - 直真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101,8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487元(含税) [2] - 恒生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总派现1.89亿元,实际参与分配股本18.89亿股 [2] - 波长光电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波长提供78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连带责任担保 [2] 行业动态 - 惠普计划提高部分产品价格并加速将生产线从中国迁出,以应对关税压力,同时下调财年业绩预期 [3] - 日本政府计划对从Nvidia等公司购买美国芯片的国内公司提供补贴,潜在进口额高达1万亿日元,以减少对美贸易逆差 [3] - EdgeCortix赢得与美国国防部合同并获得日本政府2100万美元补贴,用于开发节能型AI芯片,计划2027年商业化 [3] - FTC要求Synopsys和Ansys剥离部分资产以达成340亿美元收购交易,新思科技将出售光学和光子软件工具业务给Keysight [3]
青鸟消防: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2:08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724,434,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144,886,908元(含税)[2][3]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44,886,90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869,321,448股[2][3] - 分红前总股本为724,434,54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69,321,448股[3][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9日[4]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5]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5] 股份变动情况 - 权益分派后,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从106,350,196股增至127,620,235股,占比保持14.68%[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618,084,344股增至741,701,213股,占比保持85.32%[6] 摊薄每股收益与股权激励调整 - 按新股本869,321,448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061元/股[6] - 股票期权数量从10,228,328份调整为12,273,993份,行权价格从11.59元/份调整为9.49元/份[6]
春光科技: 春光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2:08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35元(含税),以总股本136,449,32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025,300股后的134,424,02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04,840.875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派送红股[1][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345)元/股,其中0.0345元/股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1][2]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 股权激励限售股和特定股东(如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陈正明等)的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315元[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315元,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5]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315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每股红利0.035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