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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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5 19:5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2] - 以公告日总股本250,061,583股计算,现金分红总额为70,017,243.24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4.77% [4] - 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350,086,216股,转增数量为100,024,633股 [5] 财务数据基础 -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2,362,075.19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39,742,836.72元 [4] - 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准,若期间股本变动将调整总额但维持每股比例不变 [2][5] 公司治理程序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8] - 监事会一致认为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且符合法规要求 [9][15] -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通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3][6][16] 股东会议安排 - 股东会定于2025年9月12日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25][26]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股东可参与投票,需在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登记手续 [32][34] - 会议将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28][29]
云铝股份: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9:12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44,053,812.76元(未经审计)[2] - 拟以总股本3,467,957,4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3]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9,746,369.60元,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0.10%[3] 分配方案实施细节 - 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3] - 若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3] -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3] 政策依据与合理性 - 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2] - 方案遵循中国证监会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3]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与公司中长期发展需求相匹配[3]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预案[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预案,认为方案符合投资者回报需求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4] - 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预案,确认程序符合监管规则[4] 方案实施前提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5]
厦门港务: 厦门港务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8:05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8亿元[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84亿元[2] - 以总股本7.4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2] - 拟分配利润总额为4080万元[2] - 若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2]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 - 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2][3] - 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需求[3] - 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3] - 现金分红水平与港口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3] - 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3] 审议程序执行情况 - 利润分配事宜已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3] - 监事会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4]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4]
蓝思科技: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26
审议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表决结果为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 - 根据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 可供分配利润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464,160,992.29元 [1] -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5,717,068,592.51元 扣除2024年度现金分红1,983,582,001.60元后形成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 分配方案细节 -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2] - 不实施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上半年经审计净利润的46.03% [2] - 因股份回购导致股本基数变动时 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 货币结算方式 - A股股东以人民币支付现金红利 H股股东以港币支付 [2] - 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董事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人民币兑港币平均基准汇率1.09560计算 [2] 方案实施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2]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 合规性说明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现金分红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4] - 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 [4]
湖南发展: 关于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26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家水电公司股权 包括沅陵高滩发电85%股权 铜湾水利水电90%股权 清水塘水电90%股权 新邵筱溪水电88%股权 [1] - 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确定为7.86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则调整 [2] - 调整公式涵盖现金股利 送股或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形 具体包括P1=P0-D(现金股利) P1=P0/(1+N)(送股或转增) P1=(P0+A×K)/(1+K)(增发或配股)及三项同时进行的综合公式 [2] 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06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06月18日 [3] 发行价格调整结果 - 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由7.86元/股调整为7.81元/股 调整方式为原价格减去每股现金股利0.05元/股 [3] 交易审批进展 -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 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 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 [3] - 交易能否取得批准及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3]
国机汽车: 国机汽车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26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1] - 分配总额为44,873,660.76元(含税)[1] - 以总股本1,495,788,692股为基数计算[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5,045,068.52元(未经审计)[1] - 分配总额占未分配利润比例为15.21%[1] 实施安排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1][2] - 具体实施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1] 决策程序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方案[2]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方案[2]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方案[2]
真兰仪表: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9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2025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披露具体数值 但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48,182,971.38元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90,582,188.98元[1] - 以总股本408,80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880,000元 不实施转增或送股[2] -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7.75%[2] 方案合规性与合理性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多项法规要求[2] - 方案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 综合考虑经营发展与投资者利益 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相匹配[2] 审议程序执行情况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方案符合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规划 与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董事会确认方案符合利润分配政策、计划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3] - 监事会认定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 实施安排与风险控制 - 若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2] - 方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4] - 公司在预案披露前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履行保密及防内幕交易告知义务[4]
新莱福: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04,922,890股扣除回购股份1,398,790股后的103,524,1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52,410元[2] -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孰低原则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521,649.04元[1] -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2] 财务数据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203,930.32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4,634,287.70元[1] - 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508,458,535.00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21,649.04元[1] - 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2] 实施依据 - 分配方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2] - 若总股本因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变化 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2]
江山股份: 江山股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1]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分配总额[1][2] 财务数据依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11,461,512.59元人民币[1]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25%[1]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 决策程序进展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分配预案[2] - 董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预案,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2][3] - 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3]
德业股份: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5.35亿元,同比增长16.58%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2亿元,同比增长25.74% [3] - 利润总额17.37亿元,同比增长23.14% [3] - 总资产185.6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85% [3] 利润分配方案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8元(含税) [1]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亿元,占半年度净利润比例65.70% [1]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准分配(扣除回购股份) [1]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股东结构 - 期末股东总数为52,326户 [4] - 第一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5.39% [4] - 实际控制人张和君直接持股22.39%,并通过艾思睿投资实施控制 [4][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3.57%,为第三大股东 [4] 公司基本信息 - 股票代码605117,简称德业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董事会秘书刘书剑,证券事务代表郑超琦 [3] - 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26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