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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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3:4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55,563,260.85元,计算公式为(375,694,808-5,273,069)股×0.15元/股 [1]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1478946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8946元/股 [2][6]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3] - 分派对象为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回购专户除外) [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永东转2转股价格由8.49元/股调整为8.34元/股,自2025年6月17日起生效 [5] - 调整依据为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计算原则 [5] 分红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 自派股东如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
通富微电: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3:44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式实施,不送红股,拟派发现金红利68,291,861.04元(含税)[1] - 若股权登记日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变动,将按比例调整分配总额[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5000元[1]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基金适用统一税率[1] - 个人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补缴0.090000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0.045000元/10股,超1年免征)[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2]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 投资者咨询渠道 - 咨询机构为公司证券投资部,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联系人蒋澍、丁燕[2] - 咨询电话0513-85058919,传真0513-85058929[2]
东材科技: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3: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总股本896,784,62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7,934,891股后的888,849,732股为基数,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8,884,973.20元 [2] -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8,877,732.07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77% [3] - 差异化分红导致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0元)÷(1+0),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0元 [5]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7日 [1][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 [5] 分配对象及税务处理 - 公司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 [6]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代扣个税,按持股期限适用差别化税率(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 [6][7] - QFII和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0.09元 [7][8]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0.10元 [9]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利润分配,"东材转债"转股价格由11.63元/股调整为11.53元/股,自2025年6月17日起生效 [9]
晨丰科技: 晨丰科技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3:09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公司以总股本169,007,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1][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分派已实施完毕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 - 发行价格由8.85元/股经两次调整后降至8.68元/股: - 首次调整因2023年度分红(每10股派1.50元)及2024年半年度分红(每10股派0.14元),价格从8.85元/股调至8.69元/股 [4] - 二次调整因2024年年度分红(每股派0.008元),价格从8.69元/股调至8.68元/股 [5] - 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为429,528,246.28元,发行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1][5] 发行定价机制 - 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初始发行价不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 - 发行价格随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动态调整,公式为: - 派息:P1=P0-D -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3] 公司决策程序 - 发行方案及调整经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等审议通过 [2][4]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价格调整议案获董事会7票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5]
双环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2:4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总额不变原则下可能调整分配比例 [1] 权益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464,145,76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815元人民币(含税) [1] - 差异化税率征收: - 深股通香港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每10股派1 6335元 [1]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1个月补缴0 363元/10股 1个月至1年补缴0 1815元/10股 >1年免税 [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按10%征税 内地投资者基金份额实行差别化税率 [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1]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承诺 - 控股股东双环化工集团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5元/股 若发生除权事项则相应调整 [2] 咨询信息 - 咨询地址为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张雷 电话0712-3580899 [2]
鼎龙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2:4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35,52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459,200元 [1][2]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7日 [1][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发放,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1][4] - 大股东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收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10%,超过1年免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发0.189元,可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4]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发0.189元,同样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5] - 境内法人股东自行纳税,税前每股0.21元;其他未明确类别股东亦自行申报纳税 [5] 股东咨询渠道 - 股东可通过证券投资部电话0571-86970361咨询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5]
万安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2:48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 - 分配方案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19,052,47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900,000股后的518,152,477股为基数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31,089,148.62元 [1] - 不送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权益分派方案细节 - 境外机构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扣税后)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发放时间为2025年6月 [2] - 已回购的90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0.059895元 [2]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从20.00元/股调整为19.94元/股 [3] - 调整自2025年6月17日起生效 [3]
大元泵业: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2:47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2元(含税),总股本164,747,48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949,496.20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均为2025年6月16日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说明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 [2]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税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18元/股 [3]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18元/股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20元/股 [4] 实际控制人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 [2] 咨询方式 - 股东可通过证券部联系电话0576-86441299咨询权益分派实施事项 [4]
浙江鼎力: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2:47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1.00元(含税),总分红金额为506,347,879元,以总股本506,347,879股为基数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分红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6月18日 [1][3]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说明 [1] 分红发放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发放,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1] - 公司股东许树根及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税额 [2]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 [2]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税负10%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90元 [3] - 沪港通香港市场投资者(含企业和个人)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90元 [3]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红利1.00元 [4]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188号,联系部门为证券部,联系电话0572-8681698 [4]
安井食品: 安井食品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2:4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1.015元(含税),总分红金额为296,515,331.98元(含税),基于总股本293,294,23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160,900股后的292,133,332股为基数计算 [1][2] - 差异化分红实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1][2]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1.011元/股(每股实际现金红利经调整后为1.011元) [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7日 [1][2]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1日审议通过 [1][2]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特定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不同对应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1年免税,1个月至1年税负10%,1个月内税负20% [3][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9135元;沪股通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 [4][5] - 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税,实际派发每股1.015元 [5] 咨询方式 - 实施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证券法务部,电话0592-6884968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