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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
中国证券报· 2025-08-15 20:10
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概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其中主板3185家 创业板1377家 科创板586家 北交所265家 [1] - 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 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 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 保留意见72家 无法表示意见21家 [1] 财务报告审阅发现的主要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未恰当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和成本 未恰当核算点价模式下的销售收入 未恰当处理销售返利等问题 [2] -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方面存在未正确判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未恰当确认以"一揽子交易"方式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等问题 [2] - 部分公司未正确处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包括子公司间按评估价交易工程设备并在合并报表中错误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 -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资产减值 列报与披露等方面也存在相关问题 [3] 监管措施与工作要求 - 证监会将持续跟进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1][3] - 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 持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提升监管效能 [1][3] - 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 提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3] - 要求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高度重视问题 及时改正错误 增强理解和执行准则规则的能力 [3]
《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发布 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财报信息披露监管
证券时报· 2025-08-15 17:38
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报告指出上市公司总体上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部分公司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1] - 证监会将跟进问题并进行后续监管处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1] - 报告显示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信息披露错误 [1][2]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185家、创业板1377家、科创板586家、北交所265家 [1] - 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保留意见72家,无法表示意见21家 [1] 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问题分类 收入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和成本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核算点价模式下的销售收入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处理销售返利和合同履约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未正确判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确认以"一揽子交易"方式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2] - 部分公司未恰当处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 [2]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不恰当 [2] - 部分公司未正确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2] 证监会后续监管措施 - 证监会将持续跟进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2] - 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持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2] - 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提升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 - 要求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高度重视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增强理解和执行规则的能力 [2]
证监会: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披监管
证券日报· 2025-08-15 16:41
财务报告披露概况 - 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其中主板3185家 创业板1377家 科创板586家 北交所265家 [1] - 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 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 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 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 保留意见72家 无法表示意见21家 [1] 会计监管问题领域 - 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 金融工具 资产减值 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1] - 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 但个别领域仍需改进 [1] 监管后续措施 - 持续跟进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2] - 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 持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提升监管效能 [2] - 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 提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 对市场主体的要求 -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需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指出的问题 及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 [2] - 市场主体需增强理解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能力 认真稳妥做好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工作 [2] - 通过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
雅博股份: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16亿元,同比下降3.6%[5] - 营业总成本1.49亿元,同比下降11.2%,其中管理费用下降46.7%至1944万元[5] - 净利润亏损4138万元,同比收窄8.6%,基本每股收益-0.0194元[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446万元,较上年同期改善94.2%[8] 资产负债状况 - 总资产9.34亿元,较期初下降10.1%,主要因流动资产减少11%[2][3] - 货币资金573万元,较期初下降86.8%,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2] - 应收账款2.21亿元,较期初增长6%,合同资产3.74亿元,下降13.4%[2] - 短期借款1.48亿元,较期初增长8.4%,应付账款2.79亿元,增长2.7%[3] 业务运营 - 公司主营金属屋面/墙面围护系统设计及光伏电站安装业务[16] - 研发费用510万元,同比下降41.8%,反映研发投入收缩[5] - 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亏损269万元,同比扩大7.7%[5] - 信用减值损失970万元,上年同期为收益318万元[6] 公司治理 - 公司注册于山东枣庄,原名江苏中联电气/雅百特科技[15]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批准报出[1][16] -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疑虑[17] - 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2]
西安饮食: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22亿元,同比下降11.2%[4] - 营业利润亏损3911万元,较2024年同期亏损4166万元有所收窄[4] - 净利润亏损3905万元,同比减亏5.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861万元,同比增长46.9%[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1亿元,较期初增长57.3%[6] 资产状况 - 总资产13.69亿元,较期初下降1.9%[1] - 流动资产2.39亿元,较期初增长10.5%[1] - 应收账款5589万元,较期初增长11.1%[1] - 存货4022万元,较期初下降16.1%[1] - 投资性房地产1.94亿元,较期初下降2.5%[1] 负债结构 - 总负债11.18亿元,资产负债率81.7%[1] - 短期借款4.33亿元,较期初增长1.1%[1] - 应付票据9949万元,较期初增长29%[1]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7324万元,较期初下降7.6%[1] 业务运营 - 餐饮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占总收入比重超过70%[11] - 采用成本法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39]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30-40年,机器设备5-20年[39] - 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29] - 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上计提比例较高[27]
证监会发布!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披监管
中国证券报· 2025-08-15 15:37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概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185家、创业板1377家、科创板586家、北交所265家 [1] - 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保留意见72家、无法表示意见21家 [1] 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类型 - 收入相关问题包括未恰当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和成本、未恰当核算点价模式下的销售收入、未恰当处理销售返利、未恰当处理合同履约成本 [3] - 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相关问题包括未正确判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恰当确认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未恰当处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少数股东业绩承诺相关或有对价后续会计处理不恰当、未正确处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未恰当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3] -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问题包括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不恰当、未正确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未及时就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确认金融负债、未恰当处理存货采购中的价格修正条款、错误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 [4] - 资产减值相关问题包括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恰当区分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未恰当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未恰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 - 其他确认与计量问题包括未恰当核算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未正确处理固定资产修复支出、未恰当确认和计量在建工程、未正确处理解除租赁所支付的违约金、未恰当处理转让子公司股权形成的预计负债、未恰当核算股份支付相关递延所得税、未正确区分会计估计变更与前期差错更正 [4] - 列报与披露相关问题包括财务报告重要性标准披露不到位、未恰当计算每股收益、未按规定披露报告分部 [4] 监管措施与工作方向 - 持续跟进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2][6] - 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持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2][7] - 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7]
证监会:上市公司总体较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
新华网· 2025-08-15 13:24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总体执行情况 - 上市公司总体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 [1] 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领域 - 部分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信息披露错误 [1]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4] - 其中主板3185家、创业板1377家、科创板586家、北交所265家 [4] - 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4] 监管措施与工作方向 - 将持续跟进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4] - 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持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以提升监管效能 [4] - 将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提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4]
潍柴重机: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3:2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7.46亿元,同比增长43.9%(2024年同期19.08亿元)[4] - 净利润1.44亿元,同比增长52.6%(2024年同期0.94亿元)[5] - 基本每股收益0.43元,同比增长53.6%(2024年同期0.28元)[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75亿元,较期初下降10.7%[1] - 应收账款6.49亿元,较期初增长55.2%[1] - 存货11.86亿元,较期初增长44.6%[1] 资产负债结构 - 总资产70.52亿元,较期初增长12.3%[2] - 流动资产49.82亿元,占总资产70.6%[1] - 长期股权投资10.23亿元,较期初增长36%[1] - 应付账款26.61亿元,较期初增长45.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49亿元,较期初增长4.3%[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3亿元,同比增长224.4%[6]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52亿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和投资支付[7]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994万元,系分配股利支付[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33亿元[7] 业务发展 - 公司主要从事船用配套设备、发电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17] - 2021年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3.31亿股[16] - 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1.18亿元,占营业收入4.3%[4] - 其他收益3476万元,同比增长51.7%[4] 公司背景 - 公司前身为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更名为潍柴重机[13] - 实际控制人为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59%[15] - 注册地址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6] -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家[18]
证监会: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全文,附历年会计监管报告链接)
搜狐财经· 2025-08-15 12:00
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核心观点 - 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185家、创业板1,377家、科创板586家、北交所265家 [3] - 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保留意见72家、无法表示意见21家 [3] - 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3] 收入相关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时未恰当估计履约进度,导致报告期内收入和成本确认不合理 [4] - 部分上市公司错误地将点价模式下合同定价所挂钩的金属商品相关指数价格变动影响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5] - 部分上市公司对销售返利处理不当,未将额外购买选择权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并分摊交易对价 [6] - 部分上市公司在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时,合同履约成本相关会计处理不恰当 [7] 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判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控制权判断错误、可分割部分判断错误以及不当调整合并范围 [8][9][10][11][12] - 部分上市公司以"一揽子交易"方式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未在购买日一次性确认商誉 [13]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处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未将其作为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 [14][15] - 部分上市公司对少数股东业绩承诺相关或有对价后续会计处理不恰当 [16][17] - 部分上市公司未正确处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8][19] - 部分上市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未恰当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20]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不恰当,错误地将有抵押物的应收账款与无抵押物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同一组合 [21][22] - 部分上市公司未正确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将不可无条件避免回购股权的合同义务错误处理 [23] - 部分上市公司未及时就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确认金融负债 [24]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处理存货采购中的价格修正条款,未将市场价格波动计入当期损益 [25] - 部分上市公司错误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 [26] 资产减值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已交付客户但尚未验收的定制化产品采用库龄法计提 [27][28] - 部分上市公司对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划分不准确,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恰当性存疑 [29]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错误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长期资产公允价值 [30]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以子公司账面净资产减至零为由不再计提 [31] 其他确认与计量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核算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错误按照无形资产准则处理 [32][33] - 部分上市公司将高速公路大额修复支出错误计入营业外支出 [34] - 部分上市公司在建工程确认和计量存在错误,包括未及时结算工程款和错误计入违约金 [35] - 部分上市公司未正确处理解除租赁所支付的违约金,错误计入营业外支出 [36][37]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处理转让子公司股权形成的预计负债,未考虑连带责任 [38]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核算股份支付相关递延所得税,未在等待期内合理估计 [39] - 部分上市公司未正确区分会计估计变更与前期差错更正 [40][41] 列报与披露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重要性标准披露不到位,包括披露流于形式、内容不完整和标准不恰当 [42] - 部分上市公司未恰当计算每股收益,披露的稀释每股收益高于基本每股收益 [43] - 部分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报告分部,未详细披露不同业务的分部信息 [44] 非经常性损益问题 - 部分上市公司将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影响错误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 [45] - 部分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46] - 部分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46]
证监会,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8-15 11:29
上市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披露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有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其中主板3,185家 创业板1,377家 科创板586家 北交所265家 [1] - 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 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 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 保留意见72家 无法表示意见21家 [1] 证监会会计监管报告及后续措施 - 中国证监会抽样审阅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会计监管报告 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 [2] - 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2] - 证监会下一步工作包括持续跟进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并严格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以提升资本市场执行准则和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 -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指出的问题 及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 增强理解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能力 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