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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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37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 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了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 [2]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 - 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公司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保障投资者权益 [2] -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建立了科学、持续的分红机制,维护股东利益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违法违规情形 [3] 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 - 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事项及整体安排,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金桥信息: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37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申请资格和条件 [1]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合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长期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 - 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 [2]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融资规划等因素 [2] - 论证了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标准、定价原则的合理性 [2] - 发行方案公平合理,考虑了原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 [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3] - 募投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综合实力 [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6]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股东意愿、资金需求等因素 [7] - 规划平衡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确保利润分配政策连续稳定 [7] - 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7]
安达维尔: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26
发行方案调整情况 - 调整前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4,696,450股的30% [1] - 调整后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4,227,150股的30% [2] - 调整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亿元,调整后不超过48,836.96万元,减少22,163.04万元 [5][6] - 调整前项目投资总额75,392.04万元,调整后64,392.04万元,减少11,000万元 [5][8] 发行方案调整性质 - 本次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新增募投项目或发行对象,仅减少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 [8] -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减少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不视为发行方案重大变化 [8] 审批程序与影响 - 调整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9] - 调整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9] - 保荐人对调整无异议,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10]
安达维尔: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26
发行方案调整 - 公司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主要涉及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1] - 发行数量上限从不超过总股本254,696,450股的30%调整为不超过254,227,150股的30% [1][2] - 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7.1亿元调整为不超过48,836.96万元 [3][4] - 项目投资总额从75,392.04万元调整为64,392.04万元 [3][5] 审批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方案 [1][5] - 调整事项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发行方案重大变化情形 [5] -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3][4]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3][5] -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4][5] 中介机构意见 - 中信证券和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6] - 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6]
梅轮电梯: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25
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授权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4]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5]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5] 发行过程与结果 -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向103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包括前20名股东中的17名、25家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及28家意向投资者[6] - 2025年2月14日收到25名申购对象的报价,其中21名缴纳合计2100万元保证金,有效申购金额最低700万元[7] -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5.86元/股,后因派息调整为5.66元/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4204.9469万股[9][10][11] 认购对象情况 - 15名获配投资者包括专业投资者11名和普通投资者4名,风险等级与投资者分类匹配[14][15] - 认购对象不包括公司及主承销商的关联方,承诺不存在保底收益或财务资助情形[16] - 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对象均已完成备案,公募基金及自有资金认购对象无需备案[17][18] 资金募集与验资 - 发行对象合计缴纳认购资金237,999,994.54元,验资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13] - 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后的235,429,594.60元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4 19:58
资金拆借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40,000万元,其中对东湛公司债权投资余额33,500万元,对盛唐公司债权投资余额6,500万元 [2][3] - 公司已收资金占用费2,470.70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29,636.84万元(东湛公司26,601.53万元,盛唐公司3,035.31万元) [3]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东湛公司债权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万元,对盛唐公司债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989.89万元 [3][6] 债权清偿进展 东湛公司 - 债权投资33,500万元于2021年6月到期未清偿,已通过诉讼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最高院于2024年7月驳回对方再审申请 [4][5] - 2020-2024年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0,715.50万元,分年计提金额分别为14,441.31万元(2020)、7,445.40万元(2021)、8,539.64万元(2022)、140.37万元(2023)、148.78万元(2024) [4] 盛唐公司 - 债权投资6,500万元于2021年6月到期未清偿,2022年6月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2024年12月破产程序终结 [6][7] - 2021-2023年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989.89万元,分年计提金额分别为280.25万元(2021)、5,639.22万元(2022)、70.42万元(2023) [6] 经营情况 - 截至2025年Q2末,公司在管项目396个,总签约建筑面积4,714.32万平方米(住宅143个项目/2,014.72万㎡,公建222个项目/2,369.53万㎡,体育场馆31个项目/330.07万㎡) [9] - Q2新增体育场馆项目赣州全民健身中心、广州芳村工人文化宫游泳场,新增建筑面积37.40万平方米 [9] 资本运作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5年7月24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 [10]
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24 16:21
发行基本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225,083,986股,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8] - 发行价格为17.86元/股,定价基准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9] - 募集资金总额40.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0.05亿元,将用于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7][9][17] 发行对象与关联关系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持股34.96%),以现金全额认购,锁定期36个月 [10][11] - 北京电控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13,921万元,主营业务涵盖电子元器件、投资管理等领域 [11]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新增关联方或同业竞争,最近一年无重大关联交易 [12][17] 股权结构变化 - 发行后北京电控持股比例将提升(具体数据未披露),公司控制权不变,仍为北京电控 [15][16] - 发行前前十名股东包括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持股1.42%)、亦庄国际投资(14.04%)等国有法人 [15] 资金用途与业务影响 -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北电集成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预计将优化资本结构并提升运营规模 [17] - 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但将增强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产能布局 [17] 合规性审核 - 发行已通过董事会(2024年12月)、股东大会(2025年1月)及证监会注册程序(证监许可〔2025〕1304号) [4][5] - 保荐人中信建投及律师国浩律所确认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9][20]
燕东微: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4 16:21
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批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关联交易审议等多项议案[6]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包括调整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签署法律文件等,授权有效期12个月[7] - 本次发行已获得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批复同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2亿元[8] 发行过程与结果 - 发行采用定向增发方式,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不涉及询价流程[9] - 发行价格为17.86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为225,083,986股,全部由北京电控认购[9][10]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401.9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00.5亿元,其中22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转入资本公积[11] 认购对象合规性 - 认购对象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无结构化安排或代持情形[11][13] - 北京电控不属于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备案手续[14]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审议时关联方已回避表决[14] 监管审核情况 - 发行方案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符合发行及信息披露要求[8]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下发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8]
步科股份: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23
发行概况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832,206股,发行价格为68.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4,999,94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6,609,246.28元 [1] - 发行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预计上市时间为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次一交易日 [1] -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0,832,206股,新增股份占比7.52%,控股股东仍为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唐咚 [2]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对象共14家,包括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 [9] - 主要发行对象包括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配1,439,905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984,425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587,716股)等 [9] -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且无未来交易安排 [12] 发行前后股权结构 - 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比例为78.38%,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比例降至74.47% [13][14]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中非限售流通股占比92.48%,限售流通股占比7.52% [14] -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14] 募集资金影响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优化 [14] - 本次发行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不会对业务结构产生较大影响 [15] - 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受本次发行影响 [16] 中介机构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 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7]
法尔胜: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4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23日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同时进行网络投票 [1][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和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会议审议事项已在公告中列明 [2]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5人,代表股份112,52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26.8226% [3]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71人,代表股份58,989,175股,占公司总股本14.0616% [3] - 合计出席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71,510,890股,占公司总股本40.8842% [3] 议案表决结果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获99.0632%同意票通过,关联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回避表决 [5]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包含10个子议案,均获超99%同意票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6][7][8][9][10][11][12][13][14][15] - 发行方案包括股票种类、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等具体内容 [5][6][7][8][9][10][11][12][13][14][15] 其他重要议案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获99.4969%同意票通过 [25]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获99.6754%同意票通过 [19] - 所有议案均达到法定通过比例,其中部分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6][7][8][9][10][11][12][13][14][15][19][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中,中小股东平均赞成比例约72%,反对比例约25% [5][6][7][8][9][10][11][12][13][14][15]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获中小股东57.7822%赞成票,反对票占比39.5807% [26] - 各议案中小股东弃权比例普遍在1-3%之间 [5][6][7][8][9][10][11][12][13][14][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