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批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关联交易审议等多项议案[6]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包括调整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签署法律文件等,授权有效期12个月[7] - 本次发行已获得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批复同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2亿元[8] 发行过程与结果 - 发行采用定向增发方式,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不涉及询价流程[9] - 发行价格为17.86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为225,083,986股,全部由北京电控认购[9][10]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401.9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00.5亿元,其中22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转入资本公积[11] 认购对象合规性 - 认购对象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无结构化安排或代持情形[11][13] - 北京电控不属于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备案手续[14]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审议时关联方已回避表决[14] 监管审核情况 - 发行方案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符合发行及信息披露要求[8]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下发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