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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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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朗科技内部大动荡,多名负责人受到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22 14:43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子公司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 - 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24,915.28万元(2019年,占21.05%)、48,912.89万元(2020年,占45.19%)、33,861.50万元(2021年,占41.60%)、65,612.78万元(2022年,占72.46%)、8,225.45万元(2023年,占13.22%) [2] - 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4,915.28万元(2019年,占33.81%)、30,989.93万元(2020年,占7.68%)、33,861.50万元(2021年,占41.26%)、35,713.19万元(2022年,占86.08%)、8,225.45万元(2023年,占50.27%) [2] 公司治理问题 - 2025年4月3日和4月14日,公司副董事长张坤宇、董事戴颖、董事会秘书谷艳秋相继辞职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19年9月19日子公司恒泰汇金为天津农商行7.02亿元债权提供的担保,抵押物价值4.91亿元,占2019年净资产71.89% [3] 法律及监管后果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1] - 公司多家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金额537.41万元 [1] - 已有投资者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案件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3] 投资者维权情况 - 初步索赔条件为2019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14日买入且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3]
三月发年报,四月领“罚单”,福成股份时任董事长、董秘因信批疏漏遭警示
深圳商报· 2025-04-22 05:38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 福成股份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最初披露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实际应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后于4月11日更正 [1] - 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李伟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河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营收10.22亿元,同比减少2.36%,归母净利润5170万元,同比下滑47.56% [2] - 2022-2024年公司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呈现逐年下滑趋势 [2] 行业影响因素 - 海外牛肉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及2023年国内库存牛肉集中释放导致国内活牛及牛肉价格大幅下降并持续处于底部 [2] - 牛肉价格低迷导致公司肉牛销售增收不增利,利润较2023年同期大幅减少 [2]
上市公司、董事长、董秘被出具警示函!“标准无保留”不实!
梧桐树下V· 2025-04-22 03:42
文/梧桐小新 4月19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成股份,600965)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公告标题 | 公告时间 ⇒ | | --- | --- | | 福成股份:福成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2025-04-19 | 河北证监局在对福成股份2024年年报监管中,发现以下问题: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中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与公司同日公告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类型不一致。4月11日,公司披 露了更正《2024年年度报告》的公告,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更正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福成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李伟被河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福成股份成立于1998年3月,2004年7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畜牧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餐饮服务、殡葬服务。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2亿元,同比减少2 ...
*ST银江处罚落地,合规整改持续跟进
IPO日报· 2025-04-20 03:03
公司违规事实 - 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2023年至2024年6月通过支付往来款、员工借款等方式向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及其关联方输送资金,例如2023年通过子公司支付预付款1.2亿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5] - 关联担保重大遗漏:2018年至2023年为银江集团及智谷创业提供担保未披露,涉及未过户房产抵押,担保余额达3.5亿元 [6] -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虚构5个项目虚增收入1.8亿元、利润0.6亿元 [7][8] - 公告文件信披违规:2023年三季报、2024年半年报存在数据错误,如应收账款多计2.1亿元 [9] 处罚结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700万元,实控人王辉罚款600万元,其他责任人罚款50万至600万不等 [1][9] 市场表现 - 2024年9月13日立案调查后股价从5.2元跌至3.4元,跌幅60%,市值蒸发超40亿元 [11] - 立案次日股价跌13.33%,2024年12月23日实控人被查股价再跌9.14% [12] 经营状况 - 2023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5.45亿元同比下降44.74% [14] - 2024年预计全年亏损7.1亿-9.6亿元,同比增亏203%-310%,主因新订单下降、固定费用未减及计提减值准备 [15] - 若2024年年报再被出具非标意见将触发退市,反之可能摘帽 [15] 主营业务 - 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城市管理和民生服务打造"城市大脑"数据平台 [13]
年度报告信披违规!福成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新浪证券· 2025-04-18 09:04
监管措施 - 河北证监局对福成股份及李良、李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3]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后于4月11日更正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 -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3] 公司概况 - 福成股份成立于1998年3月,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以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3] - 公司总市值为48.88亿 [3] 责任认定 - 李良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作为董事会秘书,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未能勤勉尽责 [3] - 河北证监局认定二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3]
当日股价一度跌超18%,罗博特科重组顺利过会,但因信披问题收监管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18 01:18
并购重组审核通过 - 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罗博特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交易尚需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2] - 交易内容包括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斐控泰克81.18%股权,以及以现金购买境外公司ELAS持有的ficonTEC Service和ficonTEC Automation各6.97%股权[2]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84亿元[2] 股价异常波动 - 17日罗博特科午后闪崩跳水,盘中一度跌超18%,收盘跌幅收窄至6%,成交额16亿元,总市值248亿元[2] - 公司回应称目前不存在利空消息[3] 监管函披露违规 - 深交所就并购重组事宜向罗博特科发出监管函,指出公司未及时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信息[4] - 2019-2023年斐控泰克收购FSG和FAG各93.03%股权期间,控股股东等与5名交易对手方签署了股权回购或收益补偿协议但未披露[4] - 公司直至2025年3月24日才在《落实函》回复中补充披露协议内容及解除情况[4]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深交所认定公司及控股股东元颉昇、实控人戴军、董事王宏军、董秘李良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5] - 深交所对上述主体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5]
深交所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4-17 23:21
监管函内容 - 深交所于2025年4月17日向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1] - 监管函涉及公司2023年10月31日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1]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81.18%股权以及ficonTEC Service GmbH和ficonTEC Automation GmbH各6.97%股权 [1] 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 2019年至2023年期间斐控泰克陆续收购了FSG和FAG各93.03%股权 [1] - 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军或董事王宏军与5名斐控泰克股东签署协议 [1] - 协议约定若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收购斐控泰克及FSG和FAG股权或未达约定收益率将由元颉昇、戴军或王宏军回购相关股权或进行收益补偿 [1] - 前述5名斐控泰克股东同时是本次重组交易对手方 [1] 违规行为细节 - 公司未在重组报告书中及时披露上述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 直至深交所发出《落实函》明确问询后公司才于2025年3月24日在回复中披露相关协议内容及其解除情况 [2] - 该行为违反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2] 相关责任人 - 公司控股股东元颉昇、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戴军、董事王宏军、董事会秘书李良玉未能保证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 - 上述人员违反了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 监管措施 -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 - 要求相关方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2]
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ST海越被罚超过1200万元
财经网· 2025-04-17 01:51
海越能源行政处罚 - 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被浙江证监局处罚 [1][2] - 2022年半年报因会计处理错误导致虚假记载,涉及收入确认方式不当 [2] - 公司申辩称会计准则理解偏差导致错误,业务真实且已整改,但未被采纳 [2] - 处罚结果:公司被罚600万元,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被罚300万元,董事长王彬被罚250万元,副董事长曾佳被罚80万元,合计1230万元 [3] 建艺集团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与恒大子公司3906万元"以房抵债"交易被深圳证监局处罚,交易金额占2021年净资产的27% [4] - 违规事项于2023年8月自查后补充披露 [4] - 处罚结果:公司被罚150万元,董事长唐亮被罚60万元,总经理张有文被罚40万元,董秘林振栋被罚30万元 [5] 华设集团董事短线交易 - 公司董事刘鹏因在2024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短线交易"华设转债"被江苏证监局处罚,累计卖出7.3万张(882万元)、买入3.7万张(456万元) [6] - 处罚结果:刘鹏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6]
监管出手!今夜三起违规案曝光,*ST海越错误使用“总额法”算收入被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4-15 15:06
海越能源行政处罚 - 公司及相关方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罚1230万元 [1][2][3] - 违法事实包括未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错误使用"总额法"计算营业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报虚假记载 [1][2] - 公司申辩称会计准则理解偏差非主观故意,业务真实且已积极整改,但监管认为量罚适当 [2][3] - 具体处罚:公司被罚600万元,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被罚300万元,董事长王彬被罚250万元,副董事长曾佳被罚80万元 [3] 建艺集团信息披露违规 - 因未及时披露与恒大子公司3906万元"以房抵债"交易(占2021年净资产27%)被深圳证监局处罚 [4][5] - 公司2023年8月才补充披露该事项,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4][5] - 时任董事长唐亮被罚60万元,总经理张有文被罚40万元,董秘林振栋被罚30万元 [5][6] 华设集团董事短线交易 - 董事刘鹏在2024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短线交易"华设转债",卖出7.3万张(882万元)、买入3.7万张(456万元) [6] - 江苏证监局认定其违反《证券法》,处以15万元罚款 [6]
上市不足两年便“麻烦”缠身 科净源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中国经营报· 2025-04-15 07:31
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 - 子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3月27日期间用银行定期存单为第三方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3] - 公司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时出现信用减值损失更正错误,且在2023年度报告中存在收入确认方法适用不当、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的业绩预告 [3] - 公司董事长葛敬、总经理李崇新、财务总监赵雷、董事会秘书张宁因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4]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2023年8月11日以45元/股发行价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募集资金7.71亿元 [6] - 2023年公司营收同比下跌31.3%至3.02亿元,归母净利润仅1940万元,同比骤降77.53% [7] - 2024年预计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9934万元至1.41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04亿元至1.46亿元,业绩由盈转亏 [7] - 2022-2024年9月末应收账款分别为3.36亿元、5.04亿元、5.89亿元,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8] 业绩下滑原因 - 水环境投资节奏放缓导致存量项目进度款项拨付周期延长,已获取订单推进受阻,回款速度放缓 [7] - 行业订单释放速度降低,市场竞争加剧 [7] - 部分项目合同约定审计结算后支付尾款,受行业影响审计结算及付款时间跨度延长,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 [7] - 主要客户为政府单位和国企,付款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