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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财务造假收罚单 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全链条打击
证券日报· 2025-11-28 17:08
立方数科财务造假及处罚 - 公司因2021年至2023年连续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1] - 公司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成本6.28亿元 [2] - 具体虚增情况为:2021年收入虚增2.80亿元、成本虚增2.77亿元;2022年收入虚增3.12亿元、成本虚增3.05亿元;2023年收入虚增0.46亿元、成本虚增0.45亿元 [2] - 安徽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 [2]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2] 监管趋势与市场影响 - 今年以来因财务造假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公司已达14家,创历史新高 [3] - 监管部门强化对财务造假全链条打击,坚持“追首恶”、“打帮凶”,并推动“一案双查” [1] - 监管行动旨在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传递“造假退市动真格”的信号,净化市场生态 [3] 中介机构责任与处罚 - 证监会对立方数科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首次在上市公司处罚告知中明确公开对中介机构立案 [1][4] - 立方数科连续9年(2016至2024年)的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4] - 今年以来中兴财光华已因在3家上市公司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被罚没1858.79万元 [4] - 截至11月28日,累计有4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因财务造假案被罚,处罚金额超过3亿元 [4] - 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将严重破坏市场信用基础,监管部门提高处罚力度以增加整体违法成本 [5] - 对于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证监会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6]
退市公司,再“吃”罚单
上海证券报· 2025-11-28 15:17
公司近期监管处罚 - 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1] - 公司于4月29日及30日连续披露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截至目前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1] 公司历史财务造假与退市 - 2025年3月,证监会已对公司2021-2022年财务造假案作出行政处罚,公司通过虚构成品药销售、违规核算贸易业务等方式,两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0.2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69亿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披露额的86.36% [3] - 针对财务造假,监管部门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范敏华、财务总监罗佟凝等6名高管合计罚款1420万元,并对范敏华、罗佟凝分别采取10年、8年市场禁入措施 [3] - 深交所已于2025年3月23日对公司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3]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成立于1992年,于2017年在创业板上市,曾被誉为“中国上市公司科技创新百强企业”,在抗过敏、儿科、解热镇痛、心血管、皮肤科等多个领域拥有产品线 [4] -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仅3.31亿元,而一年内到期负债达5.41亿元,短期偿债能力堪忧 [4] - 公司当前面临退市风险与债务危机的叠加挑战,近期再收罚单加剧了市场对其退市及债务违约的担忧 [4]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沈阳化工、孙泽胜等5人)
新浪财经· 2025-11-28 14:3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3] - 沈阳化工全资子公司沈阳蜡化通过人为调整成本核算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及虚减存货,导致公司连续四年财务数据失实 [4] - 监管部门对沈阳化工公司处以罚款,并对五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及市场禁入等处罚 [7][8][9] 违法事实与财务影响 - 2018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2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99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44%,虚减存货5.091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57% [4] - 2019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2.04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4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4%,虚减存货9520.0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07% [4] - 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04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4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14%,虚减存货5.87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61% [4] -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本1.478亿元,虚减利润总额1.47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1%,虚增存货2.909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88% [4] 相关责任人认定与处罚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泽胜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策指挥财务数据调整,被处以350万元罚款并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7][9] - 时任总会计师李忠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组织实施财务数据调整,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并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8][9] - 时任董事兼沈阳蜡化总经理杨林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审慎关注生产经营情况,被处以120万元罚款 [6][9] - 沈阳蜡化时任财务处负责人冷昭甲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数据调整行为,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6][9] - 沈阳化工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9]
全方位全链条追责!证监会严查立方数科严重财务造假案
中国经营报· 2025-11-28 13:57
立方数科财务造假及监管处罚事件 - 立方数科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安徽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 并对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人民币 [2][3] - 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虚增收入与成本 2021年至2023年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人民币 虚增成本6.28亿元人民币 [3] - 具体年度虚增情况为 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成本2.77亿元 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成本3.05亿元 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成本0.45亿元 [3] 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 - 立方数科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2][4] - 公司公告称 如根据正式处罚决定书结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措施 - 安徽证监局拟对时任董事长汪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俞珂白、时任常务副总经理兼董秘兼财务总监项良宝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处罚原因为上述责任人放任或未审慎核查导致公司连续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3] 对中介机构的追责 - 立方数科2021年至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均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该所连续三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7] - 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 [2][6] - 2025年内 中兴财光华已被证监部门处罚三次 合计被罚没1658.78万元人民币 [7] 监管政策与执法趋势 - 本案处罚契合2024年实施的新《会计法》精神 大幅提高了财务造假的罚款标准 并与《证券法》处罚力度衔接 [6] - 对公司的罚款及对责任人的合计罚款金额远超旧法处罚上限 叠加强制退市程序 形成“罚款+退市”的强力惩戒 [6] - 本案是“退市新规”落地后 因连续三年虚增收支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典型案例 [6] - 证监会明确将涉刑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体现了“行刑衔接”的监管趋势 [6][7] - 通过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追责环环相扣 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追责体系 彰显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态度 [2][7]
中国证监会对立方数科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新华网· 2025-11-28 13:45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成本6.28亿元 [1] - 具体分年度虚增情况为: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成本2.77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成本3.05亿元;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成本0.45亿元 [1] - 公司因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安徽证监局拟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 [1] 监管行动与后续程序 - 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立方数科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启动对立方数科的退市程序 [1] - 证监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 [1] -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证监会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1]
603388,退市
证券时报· 2025-11-28 13:17
公司退市决定与时间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1月28日作出决定,终止*ST元成股票上市 [1]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确定为2025年12月5日 [1] - 退市后,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1] 退市触发原因与监管行动 - 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 证监会于2025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并事先告知,上交所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4] - 证监会查明公司主要通过虚增项目成本与产值、未及时处理价审差异、在定增文件中编造虚假内容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 [4][5]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越龙山项目造假**:2020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营业成本约1.58亿元、营收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 [4] - 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3848.0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6.60% [4]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1109.3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32% [4] - 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88.5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2% [4] - **淮阴项目造假**:2022年年报因未及时调整结算审定单,虚增营收1416.1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虚增利润总额1345.33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4.60%) [5] - 公司此前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及专项报告,其披露的虚增金额仍被证监会认定为不准确 [4] 欺诈发行行为 - 公司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的申请文件中,引用了含有上述虚假数据的2020年和2021年年报 [5] - 该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2.85亿元,其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5] 行政处罚结果 - 证监会对*ST元成上市公司主体拟处以3745.46万元罚款 [6] - 对5名主要责任人员拟合计处以4200万元罚款 [6]
603388,退市!
证券时报· 2025-11-28 12:55
公司退市决定与时间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5日终止上市并摘牌 [1] - 上交所于2025年11月28日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1] - 退市后,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1]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与金额 - 公司主要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与产值进行造假,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报严重失实 [3] - 累计虚增营业成本约1.58亿元、营收2.09亿元、利润总额达5046.02万元 [3] - 2020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848.0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6.60% [3] - 2021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1109.3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32% [3] - 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88.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62% [3] - 公司未及时处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收1416.14万元、利润总额1345.33万元 [4] - 上述虚增的营收和利润总额分别占2022年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和24.60% [4] 欺诈发行与监管处罚 - 公司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的申请文件中,引用了含有虚假数据的2020年和2021年年报 [6] - 此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2.85亿元,该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6]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主体处以3745.46万元罚款 [6] - 5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4200万元 [6] 监管调查与退市程序启动 - 证监会于2025年10月10日对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并事先告知 [3] - 公司因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3] - 公司此前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及专项报告中,虚增金额仍不准确 [3]
603388,退市!
证券时报· 2025-11-28 12:50
公司退市决定与时间 - 上交所于2025年11月28日决定终止*ST元成股票上市 [1]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2025年12月5日 [1] - 退市后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2] 退市触发原因与监管行动 - 2025年10月10日,证监会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5]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5] - 证监会查明公司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6] 财务造假具体手段与金额 - **手段一: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与产值** [6] - 2020年至2022年年报中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严重失实 [6] - 累计虚增营业成本约1.58亿元、营收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 [6] - 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3848.0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6.60% [6] - 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1109.3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32% [6] - 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88.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62% [6] - 公司2024年1月31日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中披露的虚增金额仍不准确 [6] - **手段二:未及时处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 [8] - 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收1416.1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 [8] - 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1345.33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4.60% [8] - **手段三: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9] - 在2022年定增申请文件中引用了含有虚假数据的2020年和2021年年报 [9] - 该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2.85亿元,构成欺诈发行 [9] 行政处罚结果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主体处以3745.46万元罚款 [10] - 5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4200万元 [10]
监管重拳!立方数科连续三年虚增收入超6亿,或被强制退市
南方都市报· 2025-11-28 12:20
事件概述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28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 - 公司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 财务造假详情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成本6.28亿元[3] - 2021年虚增收入2.80亿元、成本2.77亿元[3] - 2022年虚增收入3.12亿元、成本3.05亿元[3] - 2023年虚增收入0.46亿元、成本0.45亿元[3] 监管处罚措施 - 安徽证监局拟对立方数科处以1000万元罚款[3] - 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3]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3] - 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3] - 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 公司回应与后续影响 - 公司公告称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将全力配合证监会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公司表示,如根据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4]
立方数科3年虚增收入6.38亿,被强制退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8 12:17
证监会行政处罚与退市风险 - 立方数科因2021年至2023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1] - 公司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虚增成本6.28亿元[1] - 安徽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并对汪逸、俞珂白、项良宝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 - 公司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合计约5.92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1]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1] - 证监会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1] 股票交易状态变更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停牌,并于2025年12月2日起复牌[2] - 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立方”变更为“*ST立方”[2]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2]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智能软硬件业务板块和数字化智能服务板块[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03亿元,同比下降0.44%[3]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0.9万元,同比下降20.59%[3] 市场反应与市值 - 11月28日,公司股价收跌5.62%,当周累计下跌30%[4] - 截至11月28日,公司总市值为21.6亿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