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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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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6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1] - 独立董事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需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 [4]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7] - 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 [7] - 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记录,需通过年度独立性自查及董事会评估 [8][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关联人、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等 [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 [10] - 提名前需征得候选人同意,并审查其职业背景、兼职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11][12]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7][12]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辞职或解聘需60日内补选 [13][16][17]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9]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1] - 需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1次 [22][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29][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需提供履职条件,包括专人协助、知情权保障及有效沟通渠道 [33][34][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受阻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津贴标准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40][4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职风险 [42] 制度执行与附则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 [37][1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44][4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47]
安 纳 达: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22
独立董事制度核心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董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 - 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得与公司存在直接/间接利害关系或持股超1%/前十大股东关联 [2][3] - 职责涵盖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审查及专业建议提供,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7][18] 任职资格与任免机制 - 候选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等经验,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条件之一 [5][7]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人需审查候选人独立性声明及工作履历 [8][9] - 连任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13] 履职程序与监督机制 - 重大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 [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需2/3成员出席,负责财务报告审核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6] - 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包含参会情况、特别职权行使记录及中小股东沟通内容 [33] 履职保障措施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提供工作条件并确保知情权平等 [36][37] - 董事会会议材料需提前送达,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材料不充分事项 [38][46] - 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披露,禁止获取其他利益 [41][42] 独立性维护与报告义务 - 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信披违规等情形时,独立董事应督促整改并报告监管机构 [53][54]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并记入工作记录,必要时直接向证监会及深交所报告 [47][48] - 主要股东定义为持股5%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者,中小股东指持股不足5%的非董高人员 [56]
仙乐健康: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6:19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行为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1]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其担任召集人[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免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亲属、为控股股东提供服务等八类人员[2][4] - 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会计相关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并通过证监会培训[4]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前需征得候选人同意并审查其独立性[5][6]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9][10] - 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将被提议免职,投反对票需说明理由并披露[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通过定期获取资料、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履职,工作记录保存十年[14][16]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向独立董事提供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不得从其他关联方获取利益[17]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并提供专业支持[17][18] - 会议材料需提前送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审议,遇履职阻碍可向证监会报告[18][19] 专门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披露监督,需审议财报、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1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及高管选聘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及薪酬方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13][14]
星环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7-17 16:15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并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1]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且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独立性要求[2]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基本条件包括:具备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9] - 禁止任职人员范围涵盖公司关联方、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员工等八类情形[6] - 董事会需至少包含3名独立董事且占比不低于1/3,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通常至少1名常居香港[6]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符合独立性条件[11][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首次上市前任职时间连续计算[13] - 辞职或解聘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需在60日内补选,辞职董事应履职至继任者就职[15][16] 独立董事职权与义务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17][8] - 需在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过半数任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18] - 年度述职需报告参会情况、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沟通及中小股东交流等履职细节[22][13] 履职保障与工作规范 - 公司需提供履职必要条件:确保知情权、配备工作支持、承担专业机构费用、给予合理津贴[19][12]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同步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随年报披露[4] - 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14] 制度实施与附则 - 生效条件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原制度自动失效[3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31]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属董事会[38][39]
欧科亿: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7 10:10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能独立客观判断的董事 [3]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股东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3][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基本条件包括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及无重大失信记录 [8] - 独立性要求:排除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及其亲属、与控股股东有业务往来等情形的人员 [6][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财会全职经验等条件,审计委员会需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5] 提名与选举机制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股东行使提名权 [7][8] - 选举流程:提名前需获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审查资格后报送交易所,交易所异议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大会 [13][14] - 任期与连任: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最长连续任职6年,辞职或解聘需60日内补选 [16][18][19]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12][21] -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事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防御措施等重大事项 [12][22] - 履职保障: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及时披露信息,独立董事遇阻碍可向监管机构报告 [31][34][35] 会议与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定期召开,审议特别职权事项及重大事项,会议记录保存10年 [14][26][30] - 需出具独立意见的情形包括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意见需签字并同步披露 [14][27] - 年度述职报告需涵盖参会情况、沟通记录、现场工作时间等,最迟与股东大会通知同步披露 [29][16] 附则与定义 - 主要股东定义为持股5%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者,中小股东为持股不足5%且非董高人员 [39] - 制度经股东大会生效,董事会拥有解释权,条款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41][42]
汉邦科技: 汉邦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24
独立董事制度概述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3][4]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需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5]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 [9]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存在以下关系: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10名股东、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 [10]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出具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无36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等不良记录 [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 [12] - 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发表意见 [13] - 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5]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发表意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9]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等 [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31] 独立董事工作条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与其他董事信息畅通 [35] -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需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 [36]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39][40] 独立董事会议机制 - 公司需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审计事项等 [26] - 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 [28] -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 [29][3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公司未披露或阻碍履职的情况 [24][38]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 [34] - 公司需保存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10年 [32][37]
盈趣科技: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22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 [1]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且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2] - 公司章程对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5] - 审计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占多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 [6] - 存在持股1%以上、近12个月内有利益冲突等八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7][8] 独立董事任免程序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需经累积投票制选举,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最长连任6年,首次IPO前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13]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需60日内补选,辞职者需履职至继任者就职 [15]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沟通管理层、实地考察等方式履职 [29] - 需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10年,对投反对票的议案需说明理由及风险影响 [21]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迟于3日提供会议资料可导致会议延期 [35][37] - 独立董事可向证监会/交易所报告履职受阻情况,公司需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 [38][3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其他利益 [41] 专门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聘免事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6][27] -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管人选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及薪酬政策 [28] - 董事会未采纳专门委员会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及委员会意见 [28]
乐惠国际: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1] - 独立董事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2] - 独立董事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2]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3]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3] -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3] -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3] -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3] 独立董事产生程序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就其独立性作出公开声明与承诺[4]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解除职务[4] 独立董事职责权限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6]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核查[6] -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6]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办公条件和工作人员[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7] - 公司应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董事会决策相关资料[8]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9]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
迅捷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5 16:3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3] 会议组织与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5] - 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6]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7] 会议职责与决策机制 - 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8]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9]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 [10] 会议记录与保密 - 独立董事需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等),并记录审议事项的基本情况、合法合规性等 [12][13]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14]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需对所议事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需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包括提供相关资料、组织实地考察等 [16]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的费用 [16] - 董事会可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19]
科捷智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5 14:11
公司治理结构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1][2]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在董事会及专门会议中发挥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1][3] 会议组织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会议组织工作 包括通知发放 材料准备 记录撰写及决议落实 [3] - 会议可采用现场 通讯或混合方式召开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5][6] - 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三日通知的要求 但需在会议中说明原因 [6] 职责权限范围 - 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关联交易披露 承诺变更及收购防御措施等 [4] - 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 收购防御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4] - 公司需承担会议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的相关费用 [4] 议事决策规则 - 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6] - 会议记录需完整记载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及结论性意见 参会人员需签字确认 [6][7] - 独立董事需明确发表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意见类型 分歧意见需分别记录 [7] 档案保密要求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参会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7]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修订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