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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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9 20:45
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从"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变更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七路88号" [1] - 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2]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配套文件 [2]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3] - 具体修订条款未在公告中详细列示 [3]
迈普医学: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2: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袁玉宇、郑海莹以通讯方式出席 [2] - 会议由董事长袁玉宇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出席,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公司章程及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修订内容需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涉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相关事项 [4] - 股东大会将审议前述需股东批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4]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3][4]
董秘被聘任为副总经理 谋求深交所上市后春光集团首现人事调整
搜狐财经· 2025-05-28 09:13
人事变动 - 公司聘任孔志强为副总经理 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2025年5月23日起生效 [1][3] - 孔志强现任董事会秘书 通过高新区临沂君安企业管理中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股 占公司股本1.86% [3] - 此次人事调整为谋求深交所上市后的首次人事调整 [3] 上市进展 - 公司拟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变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辅导机构仍为中金公司 [3] - 2025年4月7日中金公司向山东证监局报送变更发行上市申报板块说明 4月8日山东证监局接收变更申请 [3] 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77亿元 同比增长15.81% 毛利率21.36% 归属净利润9956万元 同比增长13.27% [4]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42,548,824.37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5,994,530.42元 [4] - 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720,000元 以总股本164,8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 [4]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软磁铁氧体磁粉、软磁铁氧体磁心、电子元器件及电源等产品取得营业收入 [6]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能够覆盖各类成本费用支出 盈利情况良好 盈利模式稳健 [6]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6 21:35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完成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二个及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276,160股 [1] - 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4,332,083股变更为544,608,243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4,332,083元增加至人民币544,608,243元 [1] - 归属股票于2025年5月8日上市流通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行使 [2] - 取消监事会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2][3]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 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核委员会" [3] -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强化股东权利 将有权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 [3]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删除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相关规定 [3]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4] - 制度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 - 部分修订后的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深科达: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26 11:18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会议现场仅允许股东、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人员进入,其他无关人员将被拒绝 [1] - 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完成签到手续,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等文件,并领取会议资料 [2]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需围绕会议议题 [2] -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或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3] - 会议期间禁止随意走动、录音、录像或拍照,手机需调整为静音状态 [3]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会议将于2025年6月4日14:00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1楼会议室召开 [4][6] - 投票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9:15-15:00 [6] - 会议议程包括签到、宣布出席情况、审议议案、股东发言、投票表决、统计结果及宣布表决结果等环节 [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 [4]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5] - 修订内容涉及《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同步调整 [5][7]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全文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 议案审议情况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7] -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4][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3 21:1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将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符合最新监管规定并提升治理水平 [1] - 相关制度调整包括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 [1]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 - 修订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1][2] - 修订目的为完善治理结构并促进规范运作 具体条款修改内容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 [2] 决策程序 - 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1]
顶固集创: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2:2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修订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新《公司章程》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治理结构调整 - 新章程启用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拟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从7名增至8名(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2] 程序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1] - 备查文件已按规定公告 [2]
坤恒顺维: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及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09:2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1] - 取消监事会的原因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并对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 [4][5]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6] - 新增条款规定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7] - 修改了股份转让相关规定,明确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计报告等文件,连续持股180日以上且持股3%以上的股东还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 [19] - 新增规定明确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等 [21]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4]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3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36][37]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5] 董事会及高管责任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提起诉讼 [23] - 新增规定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28]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9]
博拓生物: 博拓生物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2:2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 [1] -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进行此次调整 [1] - 该变更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经营范围扩展 - 新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一般经营项目 [2] - 增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等业务范围 [2] - 扩展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业务 [2] - 新增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等专项业务 [2] - 增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许可项目 [2] - 新增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等电子专用设备业务 [3] - 增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等智能制造业务 [3] - 扩展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及销售等精密制造业务 [3]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4] - 修改第八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规定,明确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4] - 修订第十条关于公司章程约束力范围,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6] - 修改第二十二条关于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将"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6] - 修订第二十四条关于公司股份收购情形,将"上市公司"改为"公司" [8] - 修改第二十九条关于股份转让限制,将"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改为"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8] - 完善第三十条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 [8] - 修订第三十六条关于股东诉讼权利,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11] - 修改第三十八条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将"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 [12] - 增加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的规定 [15] - 修订第四十六条关于股东会职权,调整职权表述顺序和内容 [16] 制度体系更新 -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并予以废止 [1] - 根据新公司法要求新增相关治理制度 [1] - 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进行全面修订 [1]
深科达: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2:2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完善治理结构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对照表 [1][2] - 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 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 - 明确法定代表人规定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并规定辞任程序 [5] - 完善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文件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1]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 未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等四种情形 [13] - 调整股份收购规定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 需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或注销 且合计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10% [7][8] - 修改股东提案权门槛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较原3%要求有所降低 [28]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调整 - 明确股东会职权范围 增加对发行股票 可转换债券等事项的决议权限 并规定部分职权不得授权行使 [17][18][19] - 完善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其中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回避表决 [20][21][22] - 调整交易审议标准 明确需股东会审议的交易类型及标准 并规定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可免于审议 [23]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强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义务 要求其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要求违规担保 并遵守信息披露规定 [15][16] - 完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 增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0][41] - 规定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处理 要求相关方及时提起诉讼 在判决前应执行决议 公司需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