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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 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8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30万股股票期权 [8][11][12] - 预留部分行权价格调整为57.689元/股 系因2024年度每股派息1.51元导致原行权价格57.84元/股下调0.151元/股 [8][13] - 本次授予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且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 [8][10] 行权价格调整机制 - 行权价格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 针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需进行相应调整 [13] - 具体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57.84元/股 V为每股派息额0.151元/股 [13] - 调整后行权价格57.689元/股仍满足大于1的法定要求 [13]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本次授予及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8][11] - 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并于2025年4月14日股东大会获得授权 [5][6] - 监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 且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标准 [8][10] 信息披露合规性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核查意见等文件 并将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4] - 前期已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4][6]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14]
开普云: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 - 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996,943.68元(含税) [4]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派息情况下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 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 [6]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2025年4月25日公司向12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0.00万股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57.84元/股 [4]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30万股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57.689元/股 [4] 公司治理程序 - 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 监事会 股东大会等全部审批程序 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并出具核查意见 [3] - 监事会认为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 法律合规性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科创板相关规则 [7] - 行权价格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7]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并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7]
开普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股票期权计划预留授予分配情况 - 向5名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100% [1] - 预留授予部分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44% [1] - 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时股本总额的1% [1] - 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时股本总额的20% [1] -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1] 董事会公告主体 - 本次公告由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正式发布 [2]
开普云: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4] 预留授予具体安排 - 2025年8月25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股票期权[5] - 行权价格确定为57.689元/股[5] - 预留授予部分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0.44%[12] 行权价格调整机制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行权价格[6] - 调整后行权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存在差异[6] - 除价格调整外其他内容与原计划保持一致[6] 业绩考核要求 - 2025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2024年基数的115%(触发值103%)[10] - 2025年净利润考核目标为2024年基数的180%(触发值160%)[10] - 2026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2024年基数的138%(触发值120%)[10] - 2026年净利润考核目标为2024年基数的220%(触发值200%)[10] 行权时间安排 - 第一个行权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9] - 第二个行权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9] - 各期行权比例均为50%[9]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 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10] - 优秀等级可行权100%,良好可行权80%[10] - 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计划行权额度[10] 计划有效期与限制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 - 不得行权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等敏感期[8] - 未行权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10]
每周股票复盘:万东医疗(600055)股东户数减少,净利润下滑,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搜狐财经· 2025-08-23 21:14
股价表现与市值 - 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价18.05元,较上周17.58元上涨2.67% [1] - 周内最高价18.14元,最低价17.53元 [1] - 总市值126.9亿元,位列医疗器械板块29/126,A股市场1502/5152 [1] 股东结构变化 - 股东户数2.68万户,较3月31日减少3552户,降幅11.69% [2][5] - 户均持股数量由2.31万股增至2.6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45.28万元 [2] 2025年半年度财务业绩 - 主营收入8.43亿元,同比增长20.46% [3] - 归母净利润5129.86万元,同比下降39.46% [3][5] - 扣非净利润3563.36万元,同比下降56.07% [3] - 第二季度单季收入4.7亿元,同比增长20.04%;归母净利润1624.65万元,同比下降68.44% [3] - 毛利率35.16%,负债率12.39% [3] - 财务费用-2248.98万元,投资收益140.05万元 [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35亿元,同比减少30405.04% [3] - 基本每股收益0.073元,同比下降39.67% [3] 董事会决议与激励计划 - 董事会通过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报告、股票期权授予及股份回购议案 [4] - 向14名核心骨干授予1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05元/份,占激励计划总权益11.11% [4][5][6] - 授予日为2025年8月22日 [4][6] 股份回购计划 - 拟以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元/股 [6] - 预计回购120万至240万股,占总股本0.17%至0.34% [6]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8月29日上市流通 [2][3][9] -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7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4% [2][10][11]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已回购注销7,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为准 [12][14]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自2024年8月28日授予日起12个月,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总量的50% [7][8] - 2024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为13.5亿元,触发值为13亿元,达成条件后个人解除限售比例可达100% [1] - 董事会审议确认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满足,并授权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6][8] 审批程序与时间节点 - 2024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续经过公示、股东会审议等程序 [3][4] - 2024年9月26日完成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部分股票回购注销议案 [5][6] - 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确认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6][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日报· 2025-08-22 23:15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官网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期为10天至2025年8月21日结束 [2] - 公示期满后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不包括独立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4] -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基本情况真实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 [4][5]
兆易创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2 21:09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 - 兆易创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2][9][10]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2024年营业收入达735,597.77万元 较2018-2020年营业收入均值331,519.94万元增长121.89% 超过120%的业绩考核目标 [9] - 904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 其中894名考核结果为"符合业绩基本标准"及以上 10名考核结果为"合格"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33.9670万股 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24.90% [9][10] 行权安排与授权情况 - 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8月21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9] - 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 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及董事会审议通过行权条件成就议案 [9][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行权安排符合激励计划要求 [10] 行业相关ETF表现 - 消费电子ETF(159732)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 近五日涨幅5.73% 市盈率43.29倍 [13] - ETF最新份额23.1亿份 较前期增加5000.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2079.6万元 [13] - 估值分位水平为64.36% 显示行业估值处于历史中等偏上区间 [13][14]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 涉及8名激励对象共41.80万份期权 [1] - 注销原因包括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及3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指标未达标(合格/不合格)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 41.8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已完成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1] 合规性与影响 - 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流程合法有效 [2] - 注销行为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任何影响 [2] - 该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含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万东医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4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概况 - 公司向14名核心骨干人员授予1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占激励计划全部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1.11% 占公司总股本的0.17% [7] - 本次预留授予内容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完全一致 未存在任何差异 [7] 审批程序与授权情况 - 激励计划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于同日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核查通过 [3] - 2025年4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批准该激励计划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4] - 预留授予事项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前置审议 [6] 授予条件合规性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包括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36个月内违规利润分配、重大违法违规处罚等 [6]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监高情形 [6] 财务影响说明 - 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计量和核算 [8] - 具体财务影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