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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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所:进一步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全额减免付息兑付服务费
快讯· 2025-05-07 07:21
5月7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在现行阶段性全额减免发行登记费的基础 上,自2025年5月7日,进一步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全额减免付息兑付服务费,首期暂定两年。 ...
拓宽科创债发行主体 北交所出台新政优化机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快讯· 2025-05-07 06:55
政策内容 -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 [1] - 通知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 [1] - 新增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 机制优化 - 进一步简化信息披露安排 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1] - 完善配套支持机制 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 [1] - 鼓励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 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 [1] 市场生态建设 - 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入 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交易结算成本 [1] - 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 [1]
东方富海申请试点科技创新债券 或成民营投资机构第一家
快讯· 2025-05-07 06:51
公司动态 - 创投机构东方富海已申请试点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1] - 债券计划募集金额可能在5亿元人民币上下 [1] - 公司或将成为首家参与该试点的民营投资机构 [1] 行业与政策背景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 [1] - 政策支持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 [1] - 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
央行证监会联手出招,三大交易所跟进
证券时报· 2025-05-07 06:35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1] - 核心目标是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市场响应积极,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3] 发行主体与资金用途 - 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2][5] - 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及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5] - 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及并购等 [6] -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扩募 [7] 产品设计与条款创新 - 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以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 [2][8] - 支持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包括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并可设置预期收益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可转换为股权等创新条款 [8][18] 配套支持与便利措施 - 优化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灵活分期发行,并简化信息披露规则 [2][9][17] - 创新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科技创新业务特点设计专门评级方法,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思路 [9] - 建立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承销商、做市商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9][18] -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加快完善配套规则,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可减免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等服务费用 [12][13][19] 风险分担与激励机制 - 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购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共同分担违约损失风险 [4]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并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出台其他优惠政策 [2][11] - 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通过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业务支持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 [10] 市场生态与流动性支持 - 引导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及各类资管机构投资科技创新债券,鼓励创设相关指数及挂钩产品 [9][18] - 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专项资管产品,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以提升流动性 [18][19]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额减免2025年至2027年期间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交易手续费 [13]
刚刚,央行证监会联手出招!三大交易所跟进!
证券时报· 2025-05-07 06:20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1] - 核心目标是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市场响应积极,初步统计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2] 发行主体与资金用途 - 支持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 [1][5] - 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5] - 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 [6] - 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7] 产品设计与条款创新 - 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 [1][8] - 支持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 [8][21] - 鼓励设置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成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等创新条款 [21] 配套支持机制与便利措施 - 优化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灵活分期发行,简化信息披露规则 [9] - 创新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科技创新业务特点设计专门评级方法,提高评级前瞻性和区分度 [9] - 建立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9] - 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可通过信用保护工具、担保等业务支持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 [10] - 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购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等共同分担违约损失风险 [3] 市场生态与流动性支持 -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科技创新债券,鼓励创设相关指数及挂钩产品 [9][22] - 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的专项产品,推动公募基金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 [22] - 优化交易机制,支持债券质押融资并适当上浮质押折扣系数,降低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 [22]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额减免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交易手续费,减免期为2025年至2027年 [13][14] - 交易所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上市初费和年费、现券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22] 审核效率与监管安排 - 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交易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1] -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 [21] -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并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 [12][23]
信息量满满!潘功胜、李云泽、吴清重磅发声!一图速览→
证券时报· 2025-05-07 06:20
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发布会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介绍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1] 货币政策与利率调整 - 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 5个百分点[6] - 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 25个百分点 预计每年节省利息支出超200亿元[6] - 降低政策利率0 1个百分点[6] 债券市场与资本市场支持 - 债券市场"科技板"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300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6] - 将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的工具额度合并为8000亿元 未来可扩大规模或创设新工具[6] - 股票投资风险因子调降10% 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入市力度[7] - 近期拟批复600亿元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范围[7] 银行业与信贷支持 - 一季度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创2022年以来单季最大增幅[7] - 商业银行审批通过的白名单贷款增至6 7万亿元[7] - 大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作加快实施[7] - 支持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即将批复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7] 资本市场改革与开放 - 出台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政策措施[9] - 全力支持中央汇金公司发挥类平准基金作用[9] - 优化基金公司分类评价机制 加大权益类基金发行销售力度[9] - 稳步推进人民币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及一系列对外开放举措[9] - 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稳定在3万亿元左右[9] 上市公司支持措施 - 支持优质中概股回归内地和香港市场[11] - 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11] - 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11] - 对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在股权质押、再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11] 小微企业与外贸支持 - 推出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一揽子政策[7] - 制定实施银行业保险业护航外贸发展系列政策措施[7] - 将出台8项增量政策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7]
深交所: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 优化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
快讯· 2025-05-07 05:42
深交所: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 优化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 智通财经5月7日电,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健全科技 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 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审 核注册效率,对不存在需重点关注的负面情形的,本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优化科技创 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支持科技创新债券质押融资,质押折扣系数可以在债券各档位对应折扣系 数取值基础上适当上浮,并适度降低科技创新债券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鼓励证券公司为科技创新债券 提供承销与做市报价联动服务,本所将证券公司开展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业务情况纳入证券公司年 度评价、参与创新业务或产品试点的考虑因素。 ...
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等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北京商报· 2025-05-07 05:32
政策发布 -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于5月7日发布公告,旨在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1] - 政策目标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1] - 政策旨在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1] 发行主体与资金用途 - 政策明确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 [3] - 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需依法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3] - 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3] 配套支持机制 - 央行及中国证监会将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发行人根据资金使用特点灵活分期发行 [3] - 将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发行人可与投资人约定豁免相关披露信息 [3] - 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可采用余额管理方式 [3]
多项重磅资本市场政策即将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07 05:21
政策动向 -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基金与投资者利益绑定,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基金将少收管理费[3] - 将业绩跑赢基准、投资者盈亏等指标纳入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考核体系,推动行业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3] - 更大力度引入中长期资金入市,形成"回报增—资金进—市场稳"的良性循环[3] - 抓紧发布新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指引[3] - 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政策措施即将出台,增强市场层次、审核机制、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包容性[3] 科技创新债券 - 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4] - 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等品种[5] - 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以匹配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优化发行管理流程并简化信息披露[5] - 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体系[5] - 地方政府被鼓励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5] 市场改革方向 - 政策旨在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向早期、小型、长期和硬科技领域,激发科技创新动力[4] - 通过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和风险分散机制,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5] - 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增强科创板、创业板的市场适应性[3]
上交所: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
快讯· 2025-05-07 05:19
金十数据5月7日讯,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通知提出, 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 通道"机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提升科技创 新债券审核注册效率,对不存在需重点关注的负面情形的,本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相关链接 上交所: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