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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4 11:14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2] - 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包括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 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等 [3] -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涵盖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等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原则 使用简明清晰语言 不得含宣传或诋毁性词句 [3][5] - 披露信息应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 符合监管条件的媒体及公司住所备查 中英文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6][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需在公告中声明理由 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 [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 [7]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等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8]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长审批 登记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8][9][23]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 半年度及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2个月内 季度1个月内 [11][12]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 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董事无法保证内容时需投反对或弃权票 [12]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也需审计 [12] 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 临时报告需及时披露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 资产抵押超过30% 重大债务违约等 [14][15]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 签署协议 知悉重大事件或信息泄露等最早时点 [16]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价格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 [18][19] 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行为 [21] - 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公开前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内容 [22] - 向政府部门或外部单位报送统计资料时需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流程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应当拒绝报送 [22] 信息披露审批与责任 - 需披露信息由部门负责人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披露 [10][11] - 凡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的 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23]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损失的 相关审核责任人将受处分 无法查明原因时所有审核人承担连带责任 [23]
美埃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3 11:17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人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 [2]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原则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 包括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大股东 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 [3] 应披露信息类型 - 与公司业绩 利润分配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 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等 [3] - 与收购兼并 资产重组 股票发行 回购 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信息 [3] - 与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 订立重大经营计划 获得专利 签署重大合同 [3]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 [3][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3]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 需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 [4]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 订立重要合同 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重大债务违约 董事或总经理变动等共35项具体情形 [4][5]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产生较大影响的 需及时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重大风险事项披露 - 需及时披露对国家政策 市场环境等外部宏观环境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 [6] - 包括原材料采购价格 产品售价重大不利变化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核心专利丧失 主要产品研发失败等 [6] 披露时点要求 - 在董事会形成决议 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 公司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 [6] - 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已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 证券出现异常交易时 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6] 自愿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但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7] - 自愿披露需符合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要求 并保持一致性标准 [7]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内容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 [8] -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8] 行业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中需披露行业基本特点 主要技术门槛 新技术新产业发展趋势 [9] - 包括核心竞争优势 研发支出金额及占比 在研项目进展 应用前景及风险等 [9] 风险因素披露 - 需识别并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9] - 包括核心竞争力风险 经营风险 行业风险 宏观环境风险等 [9] 利润分配披露 - 需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0] -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需详细说明调整条件和程序合规性 [10]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时 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导致交易异常波动的 需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10]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件制作后报董事会秘书审核 必要时提交董事长审核 [18] - 经上交所审核登记后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并报送上海证监局备查 [18] 信息沟通与保密 - 通过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等形式与投资者沟通时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依法承担保密责任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泄露信息 [18]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 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等相关资料原件 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 [19]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价格的 需按照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 - 公司委派或推荐在子公司任职的人员需按要求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19]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 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疏漏 误导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20] - 处罚包括通报批评 警告 调离岗位 停职 降职 经济处罚 解除劳动合同等 [20]
极米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9-02 16:14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及时公平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 - 披露内容应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2] - 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 不得夸大其辞 [2] - 需充分披露重大信息并揭示风险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重大遗漏 [2] - 所有投资者应平等获取信息 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泄露 [2] 信息披露一般要求 - 应充分反映业务技术财务公司治理竞争优势行业趋势等重大信息 [4] - 需针对性披露业绩波动行业风险及科研投入等持续信息 [4] - 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 不得以结果不确定为由不予披露 [4]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且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 [4] - 公告文稿应简明易懂 避免专业术语和模糊表述 [5] 定期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法定报告 [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8]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无法保证时应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9] - 年度净利润或营收同比下降50%或净利润为负时 需披露具体原因及持续经营能力等信息 [10]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 需披露董事会说明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 [10] 临时报告内容 - 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1] - 交易达总资产10%或市值10%或营收10%且超1000万元等标准时需披露 [13]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法人超总资产0.1%且超300万元时需披露 [14] - 需披露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核心技术丧失竞争优势等重大风险事项 [17]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质押数量及比例 [20] 信息披露内部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 董事长为最终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24] - 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 任何人员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 [25] - 需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禁止内幕交易 [26]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或股份质押冻结等需主动告知公司 [27] -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等 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9] 跨境披露要求 - 在境外披露的信息需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29] - 向境外交易所提供的报告应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容一致 出现差异需专项说明 [29] - 根据香港联交所要求 在hkexnews.hk披露的文件需同步在公司官网登载 [29]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2 11:1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保护利益相关方权益 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 -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财务业绩 重大投资 诉讼仲裁 股权变动等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 [2][3][5] - 公司建立严格的信息保密机制 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 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 [10][13][28]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法定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管理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2][36]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需承担相应责任 [2][37] - 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并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出具审核意见 [40][41] 信息披露内容与类型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和季度报告(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 [16][17] - 临时报告针对重大事件 如收购兼并 重大诉讼 股权质押 业绩大幅变动(净利润同比变化50%以上)等 [10][11][25] - 需披露的文件种类包括募集说明书 审计报告 政府报送文件及媒体报道等 [15] 信息披露程序与标准 - 重大信息需在董事会决议 签署协议或知悉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 若信息泄露或证券异常波动需提前披露 [26][30]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需报告 [72] -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等 [71] 信息保密与合规管理 - 公司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禁止泄露未公开信息及利用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50][51] - 信息披露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 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管理 借阅需办理手续 [57][58]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 但需履行登记程序并经董事长确认 [81][84][85] 内部报告机制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为内部报告责任人 需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 [63][64] - 内部报告内容涵盖业绩预告 股份减持(需提前20个交易日报告) 重大风险情形等 [66][67] - 报告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但董事会秘书有权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 [69] 监管与法律责任 - 公司需配合证监会 交易所的监督检查 并及时回复问询 [87][88]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 失职行为将导致通报 警告或解除职务处分 [89][90]
亨迪药业: 1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2 09:12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等 [1][3] - 信息披露需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信息披露内容与类型 - 公司需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3][11] - 定期报告分为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均需在指定网站披露全文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符合特定内容与格式准则 [5] -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 如董事会决议 经营方针重大变化 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 重大亏损 诉讼 行政处罚 股东变更 董事变动等 [5][6]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信息披露前需履行审查程序 包括部门负责人核对 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并签发文件 [8][9]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需积极配合 [12][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报告重大事件 并在董事会决议 签署协议或知悉事件时立即披露 若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需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 [7][8]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信息符合暂缓披露条件时 可暂缓披露 条件包括信息未泄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保密 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 [11][12]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 可豁免披露 以避免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 [11] - 公司需建立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内部管理制度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防止信息泄露 [11][12] 信息披露媒体与查阅 - 信息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网站及选定报纸 其他媒体刊载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 [12] - 信息披露文件需备置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12] 保密措施与违规责任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负有信息保密义务 董事会需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17] - 若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 公司需立即披露 违规披露导致损失时 公司可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17][1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能受到批评 警告 解除职务等处分 并需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监管部门另有处分时可合并处罚 [18]
越剑智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1 16:09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信息披露定义为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公布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披露渠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以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和人员 [1][3] 信息披露原则与一般规定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 准确 完整 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原则 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且需向所有投资者同步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 [5]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需及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知情人和非法获取者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5] - 对于未达到披露标准但可能对证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公司需按照制度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7] 自愿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但需确保真实 准确 完整 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 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8] - 自愿披露不得用于不当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8]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 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及收购报告书等 [15] - 依法披露信息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 并备置于公司住所和交易所供公众查阅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公告义务 [10] 定期报告具体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16] - 年度报告披露时限为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中期报告为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季度报告为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 且第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17] - 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 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与报酬情况 董事会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重大事件影响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18] - 中期报告需包括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股东总数及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重大诉讼仲裁事件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19]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报告需立即披露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包括《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 大额赔偿责任 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股东权益为负值 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破产 新法律法规政策影响 股权激励 股份回购 资产重组 股份质押冻结 主要资产被查封 账户冻结 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 业务停顿 额外收益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 信息更正 刑事处罚 立案调查 留置措施 高管无法履职等 [10][11][12]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 签署意向书或协议 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事件发生时 若事件难以保密 已泄露或出现异常交易 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28] 信息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包括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 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 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 [34]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 董事会秘书审核 涉及重大事项如收购出售资产 关联交易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披露 [35]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24小时内通过书面 电话 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董事会秘书评估后组织起草披露文件 经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交易所审核并公开披露 [36][37] 信息披露职责与管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 [40][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汇集公司应披露信息 关注媒体报道真实性 并有权参加股东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查阅所有文件 [42]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财务总监需配合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42]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公司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 股份质押冻结 重大资产重组计划等事件 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3][74]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且需将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备董事会办公室 [43][74] 保密与责任追究 - 信息知情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职务获取内幕信息人员 保荐人 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等 需对未公告信息保密 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63][64] - 公司需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 [65][66] - 若因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可给予批评 警告 解除职务等处分并提出赔偿要求 [76] - 各部门或控股子公司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确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疏漏或误导 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77]
和林微纳: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9-01 13:09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六类主体 [1][2] - 所有信息披露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 确保信息获取平等性 [4][5] - 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严格控制知情范围 禁止内幕交易及价格操纵行为 [6] - 披露内容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预测性信息需合理谨慎客观 [8] - A股信息披露采用中文文本 H股采用中英文文本且以中文为准 [9] 信息披露内容与渠道 - 法定披露渠道为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监管条件的媒体 [10] - 信息披露文件需置备于公司住所及交易所供公众查阅 [11] - 公司需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及证券交易情况 及时核实真相 [12]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 内容需涵盖主要财务数据、股东变动、管理层讨论等 [20][21][22][23]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2个月内 季度报告按预约时间披露 [8] - H股需在会计年度结束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 4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 [9] - 业绩预告触发条件包括净利润为负、同比变化50%以上、净资产为负值等五种情形 [25] 临时报告披露标准 - 重大事件披露范围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权激励、主要账户冻结等19类情形 [29]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协议或高管知悉事件发生时 [30] -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需同步履行披露义务 [3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董事会为制度实施责任主体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36]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董事会审议 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1][24] - 重大事件报告流程要求董事高管立即报告董事长 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 [38] -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财务部等其他部门需密切配合 [43] 信息披露保密要求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三项豁免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15] - 公司需与会计师、律师等外部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53] - 调研活动需进行备查登记并公开主要内容 [26] 特定主体信息披露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需及时报告股份质押、冻结等变动情况 [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4][45] - 关联交易需严格执行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制度 [49] 信息披露责任认定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52] - 财务报告真实性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52]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将面临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59]
永艺股份: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0:11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等制定本制度 [2] - 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并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2]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财务负责人需配合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真实 准确 完整 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 -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 - 允许自愿披露与投资决策相关信息 但不得与法定披露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4]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4][5]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 [7]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 资产减值 股东权益为负 主要债务人破产等需立即披露 [13] - 交易披露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 [16]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1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协调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 [2][25] - 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信息 [26][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31] - 信息披露文件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条件的报刊披露 [3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组织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 董事会秘书核稿后经董事长授权披露 [28] - 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在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通报 由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需披露 [28][29] 信息保密与沟通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内幕交易 [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办公室统筹现场参观及座谈预约安排 [33]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报告公告义务 [32] 记录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期限不少于10年 [34] - 因信息披露失职导致违规或损失时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 [37] - 中介机构或关联人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时公司可要求赔偿 [37]
科林电气: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由监事会主席张贵波主持[1]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通知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程序合法且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1][2] - 报告具体内容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2] 日常关联交易调整 - 监事会以2票同意通过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监事王存军回避表决[2] - 调整被认为有利于正常生产经营 遵循公平市场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2] 子公司减资关联交易 - 全票通过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议案 涉及两家子公司40%股权合计作价560万元[2][3] - 交易价格被认定公允 符合法律法规且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 - 具体交易详情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3] 信息披露制度制定 - 监事会全票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认定制度符合《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3] - 制度内容与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符 具体文件于2025年8月30日公开披露[3]
ST华通: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以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 [1] - 外部信息使用人指因法定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公司信息披露前获取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1] - 信息范围包括对公司经营财务投资或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1] - 对外报送信息情形包括向政府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或为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对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履行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内容 [2] - 公司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年报相关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 [2]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2] - 外部信息使用人如违反制度导致公司经济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 相关ETF产品表现 - 食品饮料ETF(515170)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 近五日涨跌2.51% 市盈率21.23倍 最新份额69.3亿份增加975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2262.3万元 估值分位23.12% [5] - 游戏ETF(159869)跟踪中证动漫游戏指数 近五日涨跌3.36% 市盈率44.76倍 最新份额53.8亿份增加960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3164万元 估值分位65.83% [5]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跟踪上证科创板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指数 近五日涨跌0.73% 最新份额3.9亿份增加160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5241.5万元 [5] - 云计算50ETF(516630)跟踪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 近五日涨跌6.58% 市盈率128.37倍 最新份额4.0亿份减少20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499.5万元 估值分位92.2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