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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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49
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2]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和报送事宜 [2] - 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4]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变动超过30%、重大债务或权益变化、实际控制人业务变化、破产或重组决定、高管涉嫌犯罪等 [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控股企业人员、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人员等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 [8] - 证券部负责日常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9]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收购方等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送达公司 [10] - 公司需持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的情况,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11][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保存至少10年,重大事项需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14][15] 内幕信息的保密及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可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明确责任 [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18]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利用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19] - 公司可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将追究责任并报送监管机构 [22]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3][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5]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23
振德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核心要点 制度制定背景与目的 - 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及防范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 [1] - 确保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权益 [1]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主体,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 [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日常登记备案工作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书面确认文件,档案需经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双重确认 [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5] - 具体包括12类情形,如: - 重大资产交易(一年内超总资产30%的买卖或主要资产30%以上抵押/报废) [5] - 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变化超5%或业务结构重大调整 [5] - 重大诉讼、立案调查或高管涉嫌犯罪 [5][11]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涵盖6类主体: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 [6] - 可接触内幕信息的证券机构、监管人员及中介服务机构 [6] - 重大事项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 [6] 登记管理流程 - 采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双轨记录 [7][8] - 登记内容需包含知情人身份信息、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及具体信息内容 [7][12] - 重大事项需分阶段报送完整档案,披露前必须完成汇总 [10] 保密管理措施 - 通过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方式约束知情人 [14] - 信息流转需经董事会秘书前置审核,严格控制知情范围 [13][16] - 股东/实控人需立即报告市场传闻导致的股价异动 [15] 违规追责机制 - 泄露或利用内幕交易将面临公司内部处罚及赔偿责任 [17] -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 - 中介机构违规将保留追责权利 [18] 附件与执行 - 配套《登记表》及《承诺书》模板,要求一事一记、分阶段登记 [11][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自通过日起生效 [20][22]
平安电工: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23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实施 [2]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7]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过资产总额30%)、重大担保、债务违约、高管变动等 [5] - 债券相关重大事件包括信用评级变化、重大资产处置(超过净资产20%)、重大损失(超过净资产10%)等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人员等11类主体 [7][1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建立知情人档案,包括姓名、职务、知情时间/方式/内容等12项信息 [12] - 重大资产重组、高送转、控制权变更等13类事项必须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 [8][1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节点时间、参与人员及决策过程 [14] - 登记采用一事一记原则,不同事项需分别记录知情人档案 [15] 保密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非知情人应避免打听内幕信息 [13][22] - 控股股东讨论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时需控制知情范围,市场传闻导致股价异动时应立即告知公司 [23] - 公司需定期自查内幕交易行为,发现违规需追责并报送交易所 [24] 责任追究机制 - 违规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将面临降职、解雇、赔偿等处分,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26][28] - 中介机构擅自泄露信息可被终止合作,并追究赔偿责任 [27][29] - 处罚结果需报送湖北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 [30] 制度实施与附件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附件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部/外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模板 [16][17][18]
江苏雷利: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4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证券事务部门协助日常工作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经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2]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未公开标准为未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6] - 具体范围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资产总额30%以上交易) 重大担保关联交易 债务违约 重大亏损 控股股东变动(持股5%以上)等19类情形 [7][3][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 放弃债权超净资产10% 重大损失超净资产10%等财务指标被明确列为内幕信息 [4]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 控股子公司高管 因职务获知信息的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等10类主体 [8][4] - 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因法定职责获取信息的主管部门人员等也被纳入知情人范畴 [4] 登记管理操作规范 - 需完整记录信息传递各环节知情人名单 包括姓名 证件号 知情时间地点方式等15项要素 知情时间以首次知悉为准 [10][5] - 年报编制 利润分配 再融资 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发生时 需第一时间登记知情人信息 [11][5] - 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涉及未公开信息时 需要求外部人员填写登记表并提示保密义务 [12][6] 重大事项特别流程 - 收购 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证券等8类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 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 备忘录需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6][7][8]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需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7][9] 保密与责任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时需控制知情范围 [19][10] - 违规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者将面临降职 解聘等处分 造成损失需赔偿 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23][26][10] - 中介机构违规泄露信息可被解除合同 并报送行业协会处理 [25][11]
秦川物联: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14:1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完善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 董事会为登记管理责任主体,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长承担主要责任 [2]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股价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及监管机构认定事项 [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8类主体 [3][4] 内幕信息流转与登记流程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在获悉信息后立即填写档案,董事会秘书有权要求补充信息 [4] - 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股份回购等)需分阶段报送知情人档案,完整档案不得晚于信息披露时间 [7] - 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时需登记接触原因、时间,经常性报送可简化登记 [8] 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需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 [9][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财务人员等不得泄露数据,禁止内部传播讨论 [10] - 违规行为将面临内部处分(警告、解雇等)及外部追责,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11][12] 档案管理与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备忘录需保存至少10年,监管机构可随时查询 [9]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需向上交所报送档案及备忘录 [8][10] - 档案采用一事一记原则,需详细记录知情人身份、获取方式、信息内容及所处阶段 [12][13]
起帆电缆: 起帆电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1 16:1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1] - 审计委员会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1] -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报道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2] 内幕信息的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2]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或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总经理变动等 [3][4] - 其他重要情形包括:股权结构变化、重大诉讼、涉嫌犯罪、资产冻结、新增借款/担保超净资产20%、会计政策变更等 [4]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控股公司高管、因职务获取信息人员(如中介机构、监管人员)等 [5]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内幕信息后即受本制度约束 [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信息,并报备交易所 [7] - 需报送档案的情形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控制权变更、发行证券、回购股份等 [7] - 档案内容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登记时间等 [8][9]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载各环节时间、参与方等细节,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 [8] 保密管理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需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13][14] - 公司发现内幕交易行为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 [14] - 违规泄露或交易导致损失的,公司可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5][16] - 中介机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16]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7]
盘江股份: 盘江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1 10:30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 加强保密工作并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1]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作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长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日常登记存档工作 [2] - 未经董事会批准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对外报道或传送涉及内幕信息的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事项需董事会审核) [3]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 包括《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5] - 具体范围涵盖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如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资产总额30%)、重大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超上年末净资产10%)、股权结构变化等15类情形 [6]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及其董监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信息人员等9类主体 [7] 登记备案要求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填写知情人档案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知情人需确认档案内容 [8] - 档案需包含知情人姓名、部门、职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知悉内幕信息内容及途径等 [9] - 知情人应自获悉内幕信息起2个工作日内提交档案表至董事会办公室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需协调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报告 [10][11] 外部主体配合义务 -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交易对手方、证券服务机构等需配合登记备案 及时告知重大事件知情人情况及变更 [14] - 上述主体需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分阶段送达董事会办公室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 [7] 重大事项备忘录 - 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时 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包括关键时点时间、参与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 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 [15] 自查与档案管理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交易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机构 [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及时补充完善 自记录日起至少保存10年 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17] 保密管理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露、报道、报送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 [18][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讨论可能影响股价事项时需控制知情范围 市场流传导致股价异动时需立即告知董事会秘书 [21][22] 责任追究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5]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服务机构等擅自泄露信息 公司可解除合同、报送行业协会处理或追究责任 [26][27]
纽威数控: 纽威数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1 09: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及加强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6]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业务往来人员等九类主体 [2] - 内幕信息定义为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或关联交易等事项 [3][4] - 对公司债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信用评级变化、新增借款超净资产20%、重大损失超净资产10%等 [4] 需登记事项及人员范围 - 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发行证券、回购股份等七类情形 [5] - 登记人员范围包括公司及关联方人员、服务中介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经办人及其直系亲属等八类群体 [5][6] 登记与报送管理要求 - 董事会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档案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办理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记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所处阶段等信息 且需知情人确认 [7][8][12] - 公司需在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交易所系统提交档案 范围变化时需补充报送 [11] - 重大资产重组需在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 方案调整或交易异常时需更新或补充 [11] 保密责任与管控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9] - 信息知情范围需最小化 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 [10][11]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签署保密协议或发送提示函 无合理理由应拒绝提供 [12] 责任追究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时 公司需自查并报送处理结果 [13] - 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 - 外部机构或个人擅自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时 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13] 制度实施与档案保存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至少保存10年 [11]
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0 10:14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事宜 [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日常监督、管理及披露工作 [3] - 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传送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审核 [4]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 [7] - 具体涵盖经营方针变化、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超净资产20%)、控制权变更等20类情形 [8][9] - 重大损失标准为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8]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中介机构人员等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 [9] - 知情人范围扩展至配偶、子女及父母等关联方 [12] - 档案需记录知情人姓名、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13项要素 [13] 登记与报送流程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载各环节时间、参与方等细节 [14] - 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需提交知情人档案,重大资产重组需在首次披露时报送 [15][16] - 档案保存期限至少10年 [17] 保密与追责机制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需将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 [26] - 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27] - 违规处罚包括降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4][35] 外部机构协同要求 - 股东、中介机构等外部方需同步填写知情人档案并确保真实性 [20] - 公司需向外部知情人告知制度并督促配合档案工作 [24] 制度执行依据 - 制度修订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等7项法律法规 [1] -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 [37]
中欣氟材: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3:12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并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备案事宜[2]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3]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4]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5] - 具体范围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如一年内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或关联交易、债务违约、重大亏损、高管变动、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等共20类情形[6][7]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人员、控股子公司高管、重大事项参与人员、财务及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等[8] - 外部知情人涵盖中介机构、监管人员、业务往来方及其亲属等15类主体[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姓名、知情时间、方式、内容等信息,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备交易所[10] - 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控制权变更、证券发行等10类事项需强制报备知情人档案[11][12] - 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并签字确认,档案保存至少10年[13] 保密与处罚措施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对外提供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15] - 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将面临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及刑事责任[16][17]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发现违规需2日内处理并披露[18] 附则与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需按"一事一报"原则填写,明确知情人身份、知情阶段及依据[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