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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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 汇得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15 09:21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安排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钱建中先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公司总部 [3]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需出示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及身份证件方可参会,发言需登记且每次不超过5分钟 [1][2]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制,每股份享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需回避关联议案表决 [2] - 问答环节总时长控制在30分钟内,董事会及高管需集中回应股东质询 [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核心方案 - 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元,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亿元 [6][11]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资质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基金、券商、QFII等机构 [7][8]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锁定期6个月 [9][10] 发行规模与资金用途 - 发行数量不超过总股本30%(即42,339,800股),最终以证监会核准为准 [10] - 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聚氨酯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11][12] - 若董事会决议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10] 发行相关议案及授权 - 议案包括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等7项文件 [13][14][15]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全权办理发行事宜,包括调整发行方案、签署协议等 [18][19][20] - 授权有效期12个月,若发行获批可延长至实施完成日 [20][21] 其他审议事项 - 因前次募集资金距今超5年,本次无需编制前次使用情况报告 [17] - 公司已制定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董事及控股股东作出相关承诺 [16]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15 02:40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 - 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 [2][5] - 会议地点为湖南省醴陵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华瓷股份大厦11楼 [8] 会议召开方式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3]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3][24] 审议事项 - 审议1.00至11.00共11项提案,均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13] - 提案2.00需逐项表决,除提案7.00外均为关联交易事项 [13] -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13] 表决规则 - 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 - 对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14] - 设置总议案(编码100),不含累积投票提案 [15] 会议登记安排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6:00,可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16] - 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 [18]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17] 网络投票操作 - 投票代码361216,投票简称"华瓷投票" [23]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24]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24]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电话(0731)23053013,邮箱hczqb@hnhlcy.cn [20] - 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食宿自理 [20]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1]
新 希 望: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6: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3人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结果 - 全票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定向增发决议延期事项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定向增发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至2025年8月27日) [2] - 拟延长有效期12个月至2026年8月27日,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 延期原因系确保发行事宜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 [2] 信息披露安排 - 延期公告详情刊登于2025年7月15日的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
华瓷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4 09:10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进行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目前申报工作已准备就绪 [1] - 发行相关议案包括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等共11项提案 [3][4] - 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涉及关联交易的部分需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4][5]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7月31日召开 现场会议于14:30开始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2] - 股权登记日为7月25日 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 可采用现场或网络方式投票 [2] - 会议地点位于湖南省醴陵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华瓷股份大厦11楼 [2] 股东参与细则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6][9] - 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出席 [5]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指示对各提案的表决意见 未作指示的可由代理人自行决定 [10]
苏州龙杰: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3 16:0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苏州龙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8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由席文杰主持,监事及高管列席[1]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通知及资料已于2025年7月8日通过多种方式送达[1] 权益分派后发行方案调整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从5.96元/股调整为5.74元/股(扣除每股现金股利0.22元)[2] - 发行数量上限从16,778,523股调整为17,421,602股,募集资金总额维持1亿元不变,对应调整后发行价格计算[2] - 调整后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关联董事席文杰、邹凯东回避表决[2][3] 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 - 原定2025年7月30日到期的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7月30日,因发行事项仍在进行中[3] -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同步延长12个月,授权范围与内容不变[4] - 两项议案均获6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根据新《公司法》要求,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5]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5][6] - 其他治理制度(如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亦进行配套修订,8名董事全票通过[6]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29日14: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发行及治理相关议案[8] - 会议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四楼会议室,具体议程以后续公告为准[8]
苏州龙杰: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以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3 16:09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原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7月30日,因发行事项仍在进行中,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7月30日以保证工作连续性 [1] 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的有效期 - 股东大会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30日 [2] - 因发行事项未完成,拟同步延长授权有效期12个月至2026年7月30日,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2] 发行背景及进展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1] - 发行工作自2024年启动后持续开展,需延长时效以完成后续流程 [1][2]
云中马: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9:1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7月24日13点00分,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分时段进行(交易系统平台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平台9:15-15:00)[4]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公司一楼会议室,由董事长叶福忠主持[4]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决议将通过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告[3][7] 定向增发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元,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包括基金、券商、QFII等机构投资者[6]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若遇除权除息将按公式调整(P1=P0-D或P1=P0/(1+N))[7] - 发行数量上限41,254,26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亿元[8][9] 募集资金用途 - 全部资金将投向"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项目总投资10.47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4亿元[10] - 若募集资金不足,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10] 公司治理相关议案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包括发行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等9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5][11][13][14] -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现金分红政策以保障投资者权益[14] 发行程序授权安排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2个月内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条款、签署法律文件、办理股份登记等[16][17] - 授权范围涵盖根据监管要求调整发行方案、处理募集资金账户设立及信息披露等具体事项[17]
开开实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09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内部已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并已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7][8] - 独立董事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7] - 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发行2,520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588.4万元 [9] - 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9]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 本次发行由国泰海通证券担任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10]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35名 [12] - 发行价格为8.17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8.09元/股 [12][13] - 发行数量为19,651,9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984,235.05元 [13] - 公司与开开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了认购价格、数量、支付方式等 [13] - 认购资金已全额到账,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90,031.03元 [14]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 保荐人已对开开集团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确认其符合B类专业投资者要求 [17] - 开开集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17] - 开开集团承诺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融资等情形 [18] - 开开集团为控股股东,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回避程序 [18] 结论意见 - 本次发行已取得所需授权和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18] - 发行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18] - 发行对象具备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18] - 公司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及章程修改等后续事宜 [19]
国星光电: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1:12
发行概况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98,132.39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85,543,15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0%)[1] -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将从618,477,169股增至804,020,319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增加[1] 财务影响测算 - 假设2025年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基本每股收益从0.0833元/股摊薄至0.079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1.35%降至1.29%[2][3] - 假设2025年净利润下降20%:基本每股收益降至0.0635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降至1.03%[3] - 假设2025年净利润增长20%:基本每股收益提升至0.095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提升至1.55%[3] 募投项目方向 - 募集资金拟用于Mini/Micro LED显示模组、光电传感、智慧家居显示、智能车载器件、研发实验室及补充流动资金[4] - 项目与现有业务形成产业链协同,涉及超高清显示、智能健康、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领域[4] 实施基础条件 - 研发实力:2024年研发投入19,085.16万元(占营收5.5%),累计授权专利84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超30项[7] - 品牌优势:全球LED封装行业重要企业,显示器件市场规模国内前茅,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等荣誉[9] - 客户资源:服务国际知名家电企业,客户结构优良,具备产能消化保障[10] 填补回报措施 - 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提高使用效率[11][12] - 巩固现有客户合作,拓展LED芯片、集成电路封测等新业务领域[12] - 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强高端技术及管理人才储备[13]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股东回报机制[13] 相关主体承诺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 - 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经营,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5]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7-09 16:24
股东大会安排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7月17日14:00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15:00 [1]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1] - 参会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登记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 会议议程 - 主要审议《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 - 表决过程将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1]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延期事项 -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8月1日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原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 [2]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7日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 授权有效期12个月 [3]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31日将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 [3]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31日再次将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 [3] - 2025年7月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延长决议有效期12个月的议案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