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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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 顾家家居差异化分红事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17:2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8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821,781,51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34,058,496.22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06% [5][6] - 差异化分红原因是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1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该部分股份占总股本的0.01% [4][5] -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提出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并承诺在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行为 [6]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结果为24.32元/股 [7]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1.38元/股,虚拟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与实际分派计算结果一致,均为24.32元/股 [7]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00%,表明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对股价影响极小 [7]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确认 [5][8] - 法律意见书确认差异化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
明阳智能: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17:22
差异化分红背景 -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启动不超过12个月的回购计划,累计回购89,813,484股 [3] - 2024年2月19日新增二期回购计划,金额区间3-6亿元,3个月内回购31,306,500股 [4] - 截至2025年6月3日,回购专户总持股达121,119,984股,占总股本5.33% [4] 法律依据 - 差异化分红基于《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规定,明确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4]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仅进行现金分红 [5] 分红方案细节 - 分红基数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为2,150,376,722股,每股派现0.3041元(含税) [4] - 总现金分红金额653,929,561.16元,占可分配股本基数的100% [4]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为0.2879元/股 [5] 除权除息计算 - 计算公式采用(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变动比例为0 [5] - 以2025年6月3日收盘价10.24元为例:实际除权参考价9.9359元,虚拟除权参考价9.9521元 [5] - 两种计算方式对除权价影响仅0.163%,绝对值低于1%阈值 [6] 合规性结论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要求 [6] -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程序合法有效 [6]
安正时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16:59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至2020年2月5日累计回购股份6,730,060股 [2] -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累计回购2,018,30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3] - 2023年2月8日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5,840,000股 [3] - 2019年至2020年回购的剩余890,060股因未在36个月内使用完毕被注销 [3][4] - 2024年变更6,059,660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4] - 2024年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后总股本调整为389,034,500股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385,146,160股为基数 [4][5]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5] -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3,888,340股不参与分红 [5]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5] - 以2025年6月12日收盘价7.40元/股测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7.30元/股 [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990元/股,对应参考价7.3010元/股 [6] - 实际与虚拟分派价格差异仅0.14%,影响较小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 [7]
洁特生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19:25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19.3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000万至4000万元,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为1000万至2000万元,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为1000万至2000万元,回购期限不超过3个月 [1] -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730,914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3元(含税) [2] - 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发生变动,或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37,632,306股 [3]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公司总股本为140,363,22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30,914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7,632,306股 [3]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4] -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730元(含税),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5.6070元/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716元,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5.6084元/股 [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090%,小于1%,表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6]
三安光电: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18:40
核心观点 - 三安光电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1][5] - 差异化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5][6] - 回购股份283,040,022股不参与分配 实际分红基数调整为4,705,978,705股[5][6]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2023-2025年实施三轮股份回购计划 累计回购金额上限达35亿元[3][4] -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 回购专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达283,040,022股[5] 分红方案细节 - 2024年归母净利润25,284.63万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6,095.04万元[5] - 现金分红总额94,119,574.10元 占净利润比例37.22%[6]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显示 回购股份对股价影响小于0.009%[8] 法律合规性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回购股份监管指引[9]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财务数据 律师事务所核查法律程序[5][9] - 差异化分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9]
国力股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17:25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3,143股并存放于专用账户,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2024年度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分红 [1][2] - 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相关回购方案已通过议案并披露于2025年3月26日及4月3日的公告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95,102,393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47元(含税),合计派发20,016,200.65元 [2][3] - 若分配期间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0.21000元/股,实际分派为0.21047元/股 [4] - 以2025年6月10日收盘价60.72元测算,实际与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差异仅0.00078%,影响可忽略 [5] 保荐人核查结论 - 招商证券认为差异化分红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5]
淳中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17:25
差异化分红申请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计划以不超过30元/股价格回购股份 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2024年4月19日披露回购实施结果 累计回购1,059,500股并存放于专用账户 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 差异化分红具体方案 - 2025年5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数量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4] - 明确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若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4]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总股本203,266,279股 收盘价33.97元/股 回购账户持股1,059,500股 [4] - 实际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 得出33.72元/股 [4][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2487元/股 虚拟除权参考价33.7213元/股 与实际参考价差异仅0.0039% [5] 法律合规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监管指引要求 对除权除息价格影响微小 [6]
南京医药: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3 16:31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基数为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6] -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80,951股不参与本次分红,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308,635,463股 [7] - 总股本为1,308,916,414股,扣除不参与分红的280,951股后,现金分红总额约为222,468,028.71元 [7]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回购股份16,299,951股,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72名激励对象16,05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账户剩余280,951股无限售流通股 [5] - 截至2025年6月12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保持280,951股 [5]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7] - 以2025年6月12日收盘价5.24元为基准,理论除权价为5.07元/股,实际除权价为5.07004元/股 [7]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价格影响绝对值仅0.00072%,低于1%的阈值 [7]
国电南瑞: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2 08:30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5亿至1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4.05元/股,实施期限至2024年10月18日 [3] - 2025年4月14日再次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5亿至1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4.13元/股,实施期限至2026年4月13日,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回购7,882,583股(占总股本0.098%) [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余30,736,547股,根据法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5年4月27日董事会和5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除回购账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5元(含税) [4] - 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量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额 [4]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2.11元/股,总股本8,032,088,259股,扣除30,736,547股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8,001,351,712股 [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显示:实际分派后参考价为21.675元/股,虚拟分派后参考价为21.677元/股,两者差异仅0.0092%(小于1%) [5] - 每股现金红利按实际分配股本计算为0.435元,按总股本折算后为0.433元/股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法规要求,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6]
天润乳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2 08:30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计划回购3,200,000至4,800,000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1] - 实际回购4,799,955股,占总股本1.50%,回购均价12.776元/股,总成本61,325,190.82元(不含交易费用)[1] -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根据规定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总股本320,190,246股中剔除回购股份4,799,95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315,390,291股 [2]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23,196.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总股本增至320,203,603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315,403,648股 [3] - 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099元(含税)[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为0.02元/股,与实际分派0.02099元/股差异导致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为0%(小于1%)[4][5] 保荐人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