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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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
智通财经· 2025-09-23 09:36
公司治理与资金占用 - 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占用资金尚未归还 余额仍为4.06亿元[1] - 新华锦集团正推进山东即墨黄酒厂股权交割 并通过资产盘活处置筹措资金[1] 监管合规与风险警示 - 若一个月内未清收资金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 - 若六个月内未完成整改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2] - 停牌后两个月内未整改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再两个月未整改将终止上市[2]
复旦复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月22日停牌1天
智通财经· 2025-09-19 12:41
公司处罚与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5]29号) [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22日停牌1天 并于2025年9月2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1] 财务披露违规依据 - 处罚依据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 涉及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虚假记载 [1] - 虚假记载的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 [1] - 该违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1]
复旦复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复华”
新浪财经· 2025-09-19 11:39
公司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22日停牌1天[1] - 2025年9月2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A股股票简称由"复旦复华"变更为"ST复华"[1] 交易规则变更 - 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5%[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公司应对措施 - 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1] -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尽快消除不利影响[1] - 将在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风险警示[1]
绝味食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9月22日停牌1天
智通财经网· 2025-09-19 11:23
公司监管状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股票交易安排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22日停牌1天[1] - 2025年9月2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日涨跌幅限制为5%[1] 违规事实依据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1] - 涉及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1]
新华锦: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
新浪财经· 2025-08-26 11:57
资金占用情况 - 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 [1] 监管措施及要求 - 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 - 公司需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 [1] 潜在风险警示及后果 - 若一个月内未清收资金 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 若六个月内未清收资金 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1] - 停牌后两个月内未完成整改 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 - 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未完成整改 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1:14
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A股股票简称将于2025年8月26日起由"华扬联众"变更为"ST华扬" [1][2] - 证券代码维持不变仍为603825 [1][2]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8月25日停牌1天 [1][2] 风险警示实施依据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1号) [1][2]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 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2] 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 公司已对2021年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4] - 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已于2025年7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 -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4] 风险警示撤销规划 - 需同时满足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已满12个月 且公司已完成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追溯重述 [3] - 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 - 公司表示已对涉及事项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 [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提供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10-85135025及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接受咨询 [4]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4][5] - 公司承诺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4]
ST景谷提示多项风险,股价异动与重组等事宜存不确定性
新浪财经· 2025-08-18 09:01
股价异动 - ST景谷股票在2025年8月13日至1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1]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18日再次出现涨停 [1] 重大资产处置 - 公司拟出售汇银木业51%股权事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 [1] - 该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且可能触发退市警示 [1] 经营风险 - 汇银木业涉及12项财产保全及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约9515万元人民币 [1] - 汇银木业两条生产线已停产且无法预计复产时间 [1] - 汇银木业约1900万元人民币存货出现盘亏损失可能难以弥补 [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计将出现大幅下滑 [1] - 公司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相关情形尚未消除 [1]
ST华铭: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33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5〕11号)[1] - 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1] -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 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2] - 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及相关年度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商誉减值测试报告[2] - 公司正与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梳理和研判[2] - 若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 公司需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3] - 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3] - 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3] 对公司的影响 - 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3]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01 23:18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 公司需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2] 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 公司已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并积极进行内部整改 [3] - 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在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 [3] -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 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 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3] 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持续关注行政处罚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4] - 公司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吸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4]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4]
ST云动: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3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号),认定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 公司需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1] 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 公司已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并积极进行内部整改 [1] - 针对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1] - 公司将在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将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1]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2] - 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规定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2] - 公司表示将吸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2]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