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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权威快报丨再进一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亮相
新华社· 2025-12-22 01:56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三次审议稿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25年12月22日 为美丽中国建设 提供更强法治保障 近年来,食草野生动物与家畜争草场、大型野生动物伤人等问题多发。对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在 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 控。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三审稿还增加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 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草案三审稿还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增加了农业节水 的规定,并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等。 记者:高敬、黄垚 海报制作:黄垚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新华社权威快报 12月22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5年4 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整体初次提请审议。今年9月和10月,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分两批完成了二次 审议。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 稿。 ...
再进一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亮相
新华社· 2025-12-22 01:16
2025年12月22日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三次审议稿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为美丽中国建设 提供更强法治保障 12月22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5年4月,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整体初次提请审议。今年9月和10月,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分两批完成了二次审 议。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 近年来,食草野生动物与家畜争草场、大型野生动物伤人等问题多发。对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在野生 动物致害严重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三审稿还增加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 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草案三审稿还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增加了农业节水的规 定,并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等。 (文章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权威快报 ...
将进一步补充完善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新浪财经· 2025-12-19 23:33
据介绍,草案三审稿修改内容还包括:在总则编,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 等。在污染防治编,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等。在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进一步补充相关法律责 任,体现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严密性;完善有关处罚措施,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完善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草案体例结构和衔接性规定等。 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刘钊颖)"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做了进一 步补充完善。"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九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案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在记者会上表示,生 态环境法典三审稿对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建议的相关内容已作了修改完善。 黄海华表示,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 编草案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生态环 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至此,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已经 全部完成了二审。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第三次审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法律案看点前瞻
新华社· 2025-12-19 07:01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已完成全部二审 将重新整合为完整草案并提请三审 [2] - 总则编补充完善法院检察院职能 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并增加信用修复内容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制 [2] - 污染防治编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管理 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 [2] - 生态保护编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深海极地考察 防沙治沙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2] - 绿色低碳发展编强化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措施 [2]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完善处罚措施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 民用航空法修订 -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将进行三次审议 旨在适应民航事业发展新形势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 - 修订聚焦关键环节 完善适航审定管理体系并加强能力建设以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3] - 增设“发展促进”专章 完善空域管理 飞行保障 基础设施 运输服务 人才培养等方面举措以提供政策支持 [3] - 统筹发展和安全 加强飞行安全保障和民用机场保护 加强民航运营主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明确禁止妨害运输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3] - 加强旅客权益保护 统一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针对运输总条件 航班延误和取消等问题作出规定以提升服务质量 [3] 国有资产管理立法 - 国有资产法草案将提请审议 该草案是一部以宪法为根本遵循的基础性 综合性法律 [4] - 草案明确国有资产范围包括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及其他国有资产 [4] - 草案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涵盖各类资产的布局规划 配置 使用维护 收益 处置 风险管理 考核评价管理 以及产权登记 财务 会计 统计评估等基础管理 [4] - 草案旨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 促进和支持国有经济和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 [4] 商标法修订 - 商标法修订草案将提请审议 现行法律自1983年施行并经过四次修正 [5] - 本次修改旨在贯彻落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着力解决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并将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 [5][6] - 修订草案明确商标工作总体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 明确商标注册条件以规范注册行为 [6] - 修订草案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以便利当事人 强化商标管理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以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6]
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新京报· 2025-12-19 03:25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第三次审议生态环境法典 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全部完成二审。按照工作安 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 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全部完成二审,均有修改 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在第一编总则里,进一步总结和体 现司法实践成果,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完善生态 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监管。 在第二编污染防治里,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增强 立法的前瞻性,增加受控热核聚变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内容。 在第三编生态保护里,增加有关科学开展生态保护活动的规定。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深海极地考察、防 沙治沙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导解决"人兽冲突"问题。增加农业节水方面的规定。总结防沙治沙 成功经验,巩固实践成果。 在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里,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发展循环经济有关制度措施。进 ...
生态环境法典两编草案五大看点
新华网· 2025-10-31 02:02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其中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于10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已于今年9月再次提请审议 [1] 大气污染防治修订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规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 [1] - 草案将“有机溶剂”表述拓展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扩大监管范围,并规定建立健全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识制度 [2] - 草案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等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因移动源已成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要来源 [2] 水污染防治细化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增加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相关规定,并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3] - 草案针对地下水污染规定开展状况调查评价、划定污染防治重点区,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管理要求 [3] - 草案对内河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提出更高标准,强化港口和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加强,涉及财政资金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规定 [4] - 修改完善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是草案修改重点之一,旨在应对面源污染在整体污染中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 [5] 法律责任优化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优化调整罚款相关规定 [6][7] - 草案通过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7]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草案二审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严管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法律责任,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8] - 对弄虚作假设定更多法律责任,旨在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威慑,保障数据真实防范环境风险 [8]
新华视点丨生态环境法典2编草案五大看点
新华网· 2025-10-25 06:08
立法进程与结构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其中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于10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 - 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已于今年9月再次提请审议,此次为剩余2编草案的第二次审议 [1] 大气污染防治修订 - 草案二审稿规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并加强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 [3] - 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机溶剂"的表述拓展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扩大监管范围 [3] - 规定建立健全产品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识制度,通过市场选择倒逼企业技术升级 [3] - 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等移动源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 [4] 水污染防治细化 - 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的相关规定,并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6] - 针对地下水污染,规定了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等内容,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等管理要求 [6] - 对内河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提出更高标准,强化港口和船舶修造厂的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6] 农业面源污染加强 - 草案二审稿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加强,涉及财政资金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规定 [8] - 修改完善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制度设计,以应对面源污染在整体污染中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 [8] 法律责任与处罚优化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优化调整罚款相关规定 [11] - 通过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11]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草案二审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严管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3] - 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有关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13]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将二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每经:拟对部分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作进一步完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08:06
立法进程 -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将于10月24日至2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审 [6] - 该修正草案已于2025年9月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初次审议 [6] 修正草案主要修改方向 - 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 [6] - 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框架性规定 [6] -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 [6] - 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 [6] 人工智能相关修订内容 - 拟增加规定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 [7] - 拟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7] - 拟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并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监管 [7]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 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8人次提出的162条意见 [6] - 湖南长沙、新疆库车、西南政法大学等11个立法联系点积极反馈意见 [6] - 社会公众和立法联系点主要就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处罚规定、加强法律衔接等提出意见建议 [6]
条款最多,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新京报· 2025-10-23 05:49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对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1] - 污染防治编是生态环境法典中条款最多的一编 [1] - 法典编纂整合了现行各单行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系统性制度供给 [4] 污染防治编草案主要修改内容 - 充实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增加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的内容 [2] - 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 - 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标准 [2] - 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和机动车船等排放检验造假的监管,明确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要求 [2] - 增加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内容,进一步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2] - 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标准,强化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2] - 明确取得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的条件,完善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制度 [2]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主要修改内容 - 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做好相类似违法行为之间法律责任的平衡 [3] - 针对地下水保护、油烟污染、光污染等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3] - 适当充实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法律责任 [3] - 将第一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通则"、第二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分则",将第二章第一节拆分为三节 [3] 污染防治编体例结构与覆盖范围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结构上分为九个分编 [4] - 体例结构首先考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4] - 其次涵盖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的治理 [4] - 然后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 [4] - 构建了覆盖传统污染类型与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的制度体系,突出了推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特征 [4] 法律责任平衡与行政处罚完善 - 对草案进行修改以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5] - 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 [5] - 将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的适用情形明确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5] - 区分不同违法主体、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将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予以统一 [5] -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监测等法律责任,使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大体平衡 [6] - 参照危险废物有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6]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一财:生态环境法典要落实过罚相当
第一财经· 2025-10-23 03:33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进展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于2024年10月24日至2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1] - 法典草案于2025年4月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 [1] - 二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包括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平衡类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根据总则编和污染防治编修改进行动态调整等六个方面 [1] 法律责任编修改内容 - 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 [5] - 明确将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责期限定为五年 [5] - 对部分条文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区分不同违法主体和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 [5] - 统一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5] -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监测的法律责任,平衡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 [5] - 参照危险废物相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5] 法典体例结构调整 - 将第一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通则" [1] - 将第二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分则" [1] - 将第二章第一节"一般规定"拆分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排污许可和排污口"、"其他规定"三节 [1] 过罚相当原则落实 - 修改旨在避免污染防治领域因各单行法制定时间不同导致的罚款金额规定区别较大问题 [4] - 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4] - 针对地下水保护、油烟污染、光污染等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