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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CSC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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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21:20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副总经理顾卫东因工作调动辞职 辞职自董事会收到函件生效 [2] - 公司确认离任不影响正常经营 无意见分歧且交接工作已完成 [2] - 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工作表示感谢 [2] 董事会换届及高管任命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 9名董事全员出席 [5] - 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股41.01%)推荐张炜当选董事长 获全票通过 [6][7] - 续聘黄南为总经理 李继春为总会计师 蔡连财、张驰为副总经理 莫非梁为董事会秘书 均获全票通过 [8][9] - 续聘王健、蔡映洁为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8] 募集资金使用及现金管理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4.77亿元 发行5.97亿股 每股发行价5.86元 [23]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租赁25艘多用途纸浆船及建造1艘半潜船项目 总投资折合人民币33.03亿元 [24] - 截至2025年8月31日 已投入募集资金18.53亿元 累计实现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462.21万元 [26] - 延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6个月(2025年9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 额度维持30亿元不变 [29][36] - 现金管理投向保本型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 [30]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包括关联交易、审计师聘任及担保额度等 [42] - 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议案 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3] - 关联股东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股11.25亿股)及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9亿股)在关联交易议案中回避表决 [4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3 19:32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全体6名董事均出席会议 包括董事长张铭文及非执行董事叶承智、张雪雁 独立非执行董事邵瑞庆、陈国樑、吴大器 [3] - 3名监事中出席2人 包括监事左振永和职工监事赵小波 [4] - 副总经理张明明和董事会秘书蔡磊出席会议 [5]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建造船舶议案获得通过 [6]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7][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步取消 [7][8] - 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议案获得通过 [7]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7][8] 股份回购具体方案 - 回购目的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7][13] - 回购种类为A股股份 [7]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7] - 回购实施期限按股东大会授权执行 [7] - 回购数量为4,000万股至8,000万股A股股份 [13] -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未明确披露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7][13]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未明确披露 定价原则按股东大会授权执行 [7] - 董事会获得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7] 债权人通知事项 - 公司因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依法通知债权人 [11][14] - 债权人申报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1月7日 [16] - 债权人需提供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文件 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申报 [16] - 现场申报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318弄1号楼9楼 联系电话021-65966666 [1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 律师耿晨、冯璐出具法律意见 [8][9]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9]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9]
因“船舶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中远海运散运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 2025-09-22 08:43
公司处罚事件 - 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被常熟海事局罚款人民币4000元 处罚依据为《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5]06102000319-1-1 [1][2] - 公司因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及记录保存船舶污染物操作被崇明海事局罚款人民币21000元 处罚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5]01062000396-1-1 [3] - 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及航行安全相关装置被丹东海事局处罚 处罚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 [3] - 公司因未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或鸣放声号被江阴海事局处罚 处罚日期为2025年4月8日 [2][3] 公司背景与运营规模 - 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6日 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全资持股 注册资本20258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陈威 [5][6] - 作为全球最大专业化散装货物运输企业 拥有超500艘散货船 总载重吨超5100万吨 运输货物涵盖铁矿石煤炭粮食等全品类散货 [5] - 航线覆盖国内沿海及全球主要港口 拥有1700人经营管理团队及12500人船员队伍 [5]
美国征收港口费,中远海运正式回应
搜狐财经· 2025-09-22 02:07
美国贸易制裁措施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初提出针对中国航运业的全面制裁提案 计划对中国航运企业 中国建造船舶及拥有中国造船订单的船东征收高额港口费[3] - 制裁措施包括强制推行美国出口货物优先运输规则 被视作美国对中国航运业"系统性打压"的升级[3] - 具体实施时间定于2025年10月14日开始执行 针对中国船东和运营商及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提供的海运服务征收港口服务费[4] 中远海运应对策略 - 公司发布告客户书确认美国港口服务费政策将于2025年10月14日生效 承认该项收费可能对运营带来挑战[4] - 公司承诺维持美国航线网络服务稳定性 坚持投入稳定运力并保持服务品质[4] - 公司积极完善产品结构以适应美国市场需求 维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运费及附加费政策[4] 公司市场定位 - 中远海运集运长期深耕美国市场 严格遵循所有美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4] - 公司定位为促进美国进出口贸易的值得信赖合作伙伴 强调稳健经营美国班轮运输业务[4] - 公司秉持韧性与决心 以卓越服务和传递价值为经营理念[4]
中远海运系公司,战略投资小漠国际物流港
搜狐财经· 2025-09-19 10:04
战略投资引入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旗下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引入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采用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 [1] - 厦门中远海运以现金出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13,232.75万元 增资后深汕港口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从52,931.00万元增加至66,163.75万元 [3][4] - 增资完成后厦门中远海运持有深汕港口投资公司20%股权 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持股比例从100%降至80% 仍为控股股东 盐田港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3][4] 股权结构变动 - 增资前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由盐港港口运营公司100%控股 认缴注册资本52,931.00万元 [3][4] - 增资后股东结构变为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持股80% 认缴注册资本52,931.00万元 厦门中远海运持股20% 认缴注册资本13,232.75万元 [3][4] - 盐港港口运营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4] 战略协同与发展目标 - 引入战略投资者旨在增强小漠国际物流港综合竞争力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港 提升"航运+港口+物流"一体化运营能力 [1][7] - 通过整合产业资源 适配港口航线资源 提升服务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打造深汕特别合作区港口运营标杆企业 [7] - 推动深圳港向"一体三翼、七区协同"格局发展 形成深圳东部增长极重要支点 构建粤东新能源汽车出海新通道 [7] 投资者背景 - 厦门中远海运是中远海运集团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唯一二级航运企业 主营台湾海峡客货运输及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7] - 公司依托资金优势和多元化融资能力 重点打造专业化产业投资平台 布局特种运输船舶、绿色航运技术及上下游物流节点 [7] - 投资旨在助力构建更具韧性全球航运物流生态体系 契合中远海运集团及中远海运特运战略需求 [7] 财务与运营影响 - 增资有利于优化盐田港资产负债结构 降低流动性风险 通过引入外部建设资金强化港口竞争力 [7] - 深汕港口投资公司负责小漠国际物流港投资、建设和运营 本次产权变动经盐田港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1][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8 19:38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2025年半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2元人民币 [2][4] - 分配方案基于总股本13,197,655,820股实施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0,348,428.04元 [4]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分配实施对象与时间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5] - H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事项参见香港交易所公告 [6] 差异化税收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内按持股时长适用10%-20%实际税负 [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税后实际每股红利0.0198元 [10] - RQFII股东税收处理参照QFII执行 [11] - 沪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红利0.0198元 [11] - 其他A股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 税前每股红利0.022元 [11] 特殊股东安排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等三家股东实施自行发放现金红利 [9]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5]
中远海运与中国船级社深度参与伦敦航运周 推动全球航运“双转型”
人民网-国际频道 原创稿· 2025-09-18 06:50
公司绿色智能技术成果 - 中远海运集团展示一体化绿色智能供应链方案 覆盖航运 港口和物流全产业链 [1] - 集团新增船舶中超过三分之一为新能源船型 并通过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运营效率 [1] - 中国船级社制定30余项绿色和数字化船舶标准 建设智能船舶数字孪生平台及零碳航运创新实验室 [1] 行业倡议与合作框架 - 提出支持IMO净零框架 推动全球监管统一以提供公平高效监管环境 [2] - 倡议设立绿色航运能源专项基金 支持跨国合作示范项目破解能源供给瓶颈 [2] - 推动建立基于区块链的绿色燃料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认证平台 实现全流程数据可追溯 [2] 国际协同与未来规划 - GSBN平台实现电子提单大规模应用 拟推动全球绿色认证数据标准统一 [2] - 计划围绕绿色燃料研发 智能船舶示范等领域加强中英及中欧合作 [3] - 拟在2026年上海海事展公布首批合作成果 [3] 行业技术领导力 - 中国在绿色造船 智能船舶研发及绿色燃料供应方面形成可全球推广经验 [1] - 通过开放共享技术生态体系使全球海事相关方受益 [1] - 发起绿色航运能源基金和碳足迹认证平台加速绿色燃料应用 [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7 20:01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计划回购4,000万股至8,000万股A股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81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 - 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专项贷款安排 -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432亿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承诺函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 - 贷款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具体安排将通过后续签署的融资协议约定 [3] 股东持股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3,197,655,820股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达47.16% 通过直接持有A股及全资子公司持有A股/H股方式实现 [12] - HKSCC NOMINEES LIMITED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100,944,000股H股股份 [12]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5日13:30-14:45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7][8]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张铭文、总经理王坤辉等7名高管 会议采用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 [8] - 投资者可在9月18日至24日通过线上预征集或邮箱方式提前提交问题 [8][9]
共商高端装备跨境运输新范式 南通中远海运物流举办“国之重器出海护航”交流会
扬子晚报网· 2025-09-17 14:11
行业地位与产业基础 - 南通船舶制造规模约占全国10% [1] - 南通海工装备制造规模占比近全国25% [1] - 产业实现从传统修造到高技术船舶、核心配套与总装总试的全链布局 [1] 公司业务定位 - 南通中远海运物流长期专注于大型装备物流领域 [2] - 公司在海洋工程运输方面积累丰富经验 [2] - 依托中远海运集团全球网络和南通本土区位产业优势 [2] 服务模式与发展方向 - 为海工制造企业提供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 [2] - 致力于助推大国重器安全高效走向深蓝 [2] - 会议探讨海事政策创新、智能调度、绿色通道建设等前沿议题 [2] 会议成果与行业影响 - 搭建政府、企业、学界高层次对话平台 [2] - 推动各方在具体议题上的对接与合作 [2] - 开启多方协同共同护航海洋高端装备出口新范式 [2]
中远海运发展获中行上海分行超2.7亿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支持
新浪证券· 2025-09-17 09:43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 - 回购A股数量设定在4000万股至8000万股之间 回购价格上限为3.81元/股 [2] - 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专项贷款安排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为公司回购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7432亿元 [3] - 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3] - 具体贷款安排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并将通过签署相关融资协议约定 [3] 实施进展与说明 - 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 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和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3] - 回购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股份回购 [3] - 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