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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四)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五)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六)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是否 损害股东权益,应尊重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独立意见,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 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或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执行本制度,防 止股东及其 ...
佳力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9 11:14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 - 公司拟于2024年9月25日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2] 人员提名 - 提名路强等4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 - 提名张士宝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8][9][10]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多项议案[11] 股权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注册资本由62,231,627元增至82,975,503元,股份总数相应增加[7] - 路强直接持股1188.1357万股,占比14.3191%,间接持股658.92万股,与梁禹鑫为一致行动人[16] - 梁禹鑫直接持股865.5144万股,占比10.4310%,与路强为一致行动人[17] - 陆玉计直接持股62.603万股,占比0.7545%,间接持股118.38万股[19] - 金豫江通过华控卓宇间接持股1.4291万股[21] 津贴标准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6]
佳力奇: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9-09 11:14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 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 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设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杨建波先生、陈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建波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行政管理学 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13 年 9 月入职公司,曾任质量安全部副部长 ...
佳力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军)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军) 提名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肖军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
佳力奇(3015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总则 - 制定制度目的是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1] - 投资者关系指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关系,管理是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实现公司整体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状况,避免误导 [1] - 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基本原则 - 充分披露信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信息 [3] - 合规披露,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注意保密 [4] - 投资者机会均等,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4] - 诚实守信,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4] - 高效低耗,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成本 [4] - 互动沟通,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实现双向沟通 [4] 目的 - 加强沟通,增进了解认同,提高诚信度,树立良好形象 [4] - 树立尊重投资者理念,建立良好关系,获长期市场支持 [4] - 建立双向沟通渠道,促进诚信自律,增强信息透明度,改善治理 [4] - 促进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 保密要求 - 开展活动时注意未公布和内部信息保密,防止泄密和内幕交易 [5]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负责人及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其他人员未经授权培训避免代表公司发言 [6]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工作,协调各方信息沟通,策划组织活动,关注媒体信息 [7] - 证券部是职能部门,承办日常管理工作 [7] 培训与配合 - 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增强法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7] - 董事、监事等人员及各部门应积极参与配合工作 [7] 主要职责 - 分析研究投资者数量、构成等信息,关注反馈意见报道 [7] - 沟通联络,汇集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开展活动接受咨询,接待投资者并保持联络 [8] - 公共关系,维护与监管部门等的良好关系 [8] - 危机处理,在危机发生后提出有效处理方案 [9] - 建立健全保管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 [9] -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9] 人员素质技能要求 - 熟悉公司运营等情况,全面了解公司 [9] - 有良好知识结构,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 [9] - 有良好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9] - 品行良好,诚实信用、热情耐心 [9] - 有严谨逻辑思维和较高文字修养,能规范撰写报告和稿件 [9] - 有良好保密意识 [9]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对象 - 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10] 沟通方式 - 通过股东会、网站等多种方式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保证渠道畅通 [10] 沟通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 [10] - 法定信息披露及说明 [11] - 依法可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11] - 依法可披露的重大事项 [11] - 企业文化建设 [11] - 其他依法可披露信息 [11] 信息披露要求 - 依法在指定媒体公布信息,其他传媒披露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公告 [11] 活动要求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拒绝回答 [11] - 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提前发布公告说明相关信息 [12] - 接待特定对象参观沟通,指定专人,提前了解目的,安排参观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 [12]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要求其知会公司,核查文件,处理问题信息 [12] - 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12] - 交流沟通做好记录并存档保管 [12] 与中小投资者沟通 - 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定期见面,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 [13] - 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等,内容涉及行业状况、公司战略等 [13] - 召开说明会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披露通知 [14] 其他沟通要求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听取意见答复问题 [14]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 [14] - 及时更新网站,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及时答复反馈信息 [15] - 通过互动易答复投资者提问,整理重要问题刊载,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不回答未公开重大信息问题 [15] - 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及附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 [15] - 关注互动易和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开设专栏,更新网站内容 [16] 档案制度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档案包括参与人员、谈论内容等,按方式分类存档保管,保存不少于三年 [16] 避免调研采访时间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 [16] 致歉会要求 - 受处罚或谴责,五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说明情况,参加人员包括董事长等,及时披露提示公告 [1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 [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18]
佳力奇: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 ...
佳力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发挥职能[2] - 提前3天通知开会,紧急可口头通知[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关联交易等需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3]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职权前需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9] - 独立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特殊可书面委托[10] - 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1] - 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7]
佳力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 名。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
佳力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兼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1]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董事[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0] 董事离职与补选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2] - 董事会两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12] - 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3]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情形,1个月内离职[13] - 半数以上董事应离职,经申请同意,离职期限最长延3个月[13]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6] - 董事长超3个月不能履职,董事会另行选举[1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2]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的情形[22] - 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5日前通知[23][24]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召开[26] 决议规则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29]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与会1/3董事提请可再议重大且可缓议议案[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召开日期等内容[3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存放公司,期限不少于10年[33] 决议执行 - 决议或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报告情况[35] - 董事长有权检查总经理执行决议情况[35] 其他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20] - 办公会议纪要无需对外披露[21]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
佳力奇: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监事会构成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7] - 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17] 监事任职 - 职工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1/3[8]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且连选可连任[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8] 监事撤换与补选 -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撤换[1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13] 监事离职 - 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应离职,经申请和同意,离职期限延长最长不超三个月[13] 股东会召集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未书面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遭董事会拒绝,监事会可根据股东书面请求召开[18]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出现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0][21]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提交后3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发通知[21]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2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监事会决议应经全体监事半数同意以上通过[26]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监事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