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301586)

搜索文档
佳力奇: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佳力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 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实地考察。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 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公司财务 ...
佳力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第一章 总 则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安徽佳力奇先进 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1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债务;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的形式,为控股 ...
佳力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召集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提名规定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等候选人,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4] 会议变更 - 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于召开日2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出席要求 - 个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18][19]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需公证[19]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凭证存在7种情况之一,出席资格无效[20] - 已登记股东凭凭证签字,未登记股东经批准符合条件可参加[2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2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部分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34] - 部分提案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5] 决议事项 - 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33] 特殊情况处理 - 召集人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报告相关机构[37] 会议管理 - 股东会主持人可要求无资格等人员退场[38]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佳力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制度与汇报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事项进展[2] 审计沟通 - 财务总监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3] - 年审前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和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事宜[3] - 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议前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4] 决策权力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召开或审议[4] - 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意见并可陈述异议[4] - 对年报有异议经半数以上同意可聘中介机构审计[4] 资格检查与保密 - 独立董事应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格[4]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5]
佳力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思)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思) 提名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刘思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
佳力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形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 - 50%等5种情形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低于10%等5种情形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决策[8] 投资标的要求 - 对外投资股权标的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不超六个月[10] - 对外投资非股权资产需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不超一年[10] 投资原则与流程 - 公司原则上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投资,开展需审批[3] - 对外投资应遵循六项基本原则[3] - 项目选择先市场调研,重大项目借助中介可行性分析[5] 投资实施与管理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责任人[11]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会计记录核算并评估效益[11]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六种情况下处置对外投资项目[13] - 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且须符合法规[13] 人员管理 - 向参股、控股企业派人员参与决策运营[15]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15] - 派出人员履行职责汇报情况,每年签责任书交述职报告[15]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佳力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债券交易影响信息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6]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2个交易日内申报备案[11] - 变动后2个交易日重新报备更新名单[12] - 登记备查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信息提供与保密 - 向特定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13][14] 自查与限制 - 披露重大事项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16] - 特定知情人在特定时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 知情人买卖股票前后需咨询和申报[20] 违规处理 - 违规知情人视情节问责处分追究责任[22] - 不同主体违规有不同处理方式[22][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4-08-27 00:37
上市信息 - 佳力奇股票于2024年8月28日上市[1] - 证券简称为“佳力奇”,代码为“301586”[1] 股份数据 -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82,975,503股[1] - 19,672,537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1]
佳力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4-08-26 12:37
关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单增建、于雷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1 | 释 义 3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1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 | | 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2 | |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4 | |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14 | |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 |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15 | |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 | | 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16 | | 八、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