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3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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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30157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8 11:31
业务规则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须在批准额度内开展[8] - 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规避风险,不得投机[5] - 只允许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5] - 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6] 审议披露 - 动用保证金等上限超规定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9] - 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应及时披露[18] 账户资金 - 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账户,不用他人账户[6] - 用自有资金,不用募集资金[6] 职责档案 - 财务部负责分析,内审机构审查监督[16] - 财务部保管业务档案[19]
辰奕智能(3015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8 11: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股份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9]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1]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完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14] 制度相关 - 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
辰奕智能(301578) -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07-28 11: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10]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7]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9]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关注法规执行等[16]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0] 改聘相关 - 特定情况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13][17]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选聘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十年[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9]
辰奕智能(3015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8 11: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职责[9]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多项职权[10]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内部审计管理 -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3]
辰奕智能(3015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8 11: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5] - 成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成员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资格,60日内完成补选[7] 会议要求 - 会议召开前3日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决议与成员管理 - 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代行职权,提请董事会更换[15] 资料保管与规定生效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辰奕智能(30157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7-28 11:31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经董事会审议[4]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提交股东会审议[4] 资金使用及管理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5] 部门职责与监督 - 财务部为经办部门,结算人员每月报告[7][9] - 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
辰奕智能(3015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8 11:31
公司治理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每届任期3年[4]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高管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7]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拟定制度、编制报告等[11]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17]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9] - 公司环境重大变化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0] 薪酬与考核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21] - 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23]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与章程冲突时按后者执行[2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5]
辰奕智能(301578)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28 11:31
财务资助决策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特定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需满足条件并审议[6] 资助实施与监督 -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否则需说明原因[7]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办理手续和跟踪监督,出现问题制定措施上报[16][1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资助情况,问题报交易所[17]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多方面内容[11] - 出现未及时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2] - 逾期未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审批通过后证券事务部负责披露[14][16]
辰奕智能(301578)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28 11: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12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148.5391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8148.5391万股[9][22] - 发起人余翀、胡卫清等持股比例分别为42.25%、17.06%等[2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满足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辰奕智能(3015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8 11: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7][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10%[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投票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会议变更与记录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时股权登记日不变[1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4]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其他要点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30]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载明其他地点,可现场或结合电子通信并提供网络投票[18]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主持[22] - 主持人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3]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32]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9] - 变更提案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表决[4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3]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3] - 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5]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