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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修订)
2023-09-11 11:0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 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马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 ...
威马农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9-11 11:02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04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457.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26 号)审验 确认,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373.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9,830.67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7,373.00 万股变更 ...
威马农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修订)
2023-09-11 11:0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 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
威马农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1 11:0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4 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严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 7 人。会议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02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威马农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1 11:0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 币 8,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
威马农机: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08-21 08:47
001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临 2023-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威马农机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3 号)同意注册,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457.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9.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2,501.2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954.67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46.59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天健验〔2023〕8-26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 ...
关于“N威马农机”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2023-08-18 02:20
"N威马农机"(301533)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自今日10时12分19秒起对该证券实施临时停牌,于10时22分20秒复牌。 2023年08月18日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关于"N威马农机"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时间:2023-08-18 字体: 大 中 小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3-08-17 00:46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08月16日 时间:2023-08-17 字体: 大 中 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8月18日在本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威马农机", 证券代码为"301533"。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98,306,700股,其中21,636,983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开始上市交易。 ...
威马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8-16 12:34
上市信息 -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3]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4,576,7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后总股本98,306,700股[28][63] - 发行价格29.50元/股,对应2022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摊薄市盈率44.05倍[11][64] 股权结构 - 董事长严华合计持股34,490,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46.78%;董事夏峰合计持股34,700,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47.07%[37] - 发行后夏峰持股3468万股,占比35.28%,限售36个月;严华持股3332万股,占比33.89%,限售36个月[58] - 重庆威创持股313万股,占比3.18%,部分股份限售36个月,部分12个月[56][58] 财务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78%、15.42%和17.72%[16]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39,242.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1%[83] - 2023年1 - 6月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3,61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05%[83] 未来展望 - 预计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58,000 - 59,000万元,较2022年1 - 9月增长16.76%至18.77%[89] - 预计2023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00 - 5,400万元,较2022年1 - 9月增长19.40%至26.42%[89] 新策略 - 公司将研发高端新产品,巩固现有客户,开发新优质客户,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170] - 公司将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72]
威马农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6 12:3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致: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威马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威马农机")在中国境内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