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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3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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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07:42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 责,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行使 董事会职责,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提升执行力层次 和执行力水平,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恪尽职守,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 权益。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8,737,044.5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86%;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634,496.4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8%;实 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7,497,205.41 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 9.25 ...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2
关联担保 - 2024年度关联担保预计金额不超40,000万元[2][5] - 2023年度潘昌等人提供多笔担保,金额不等[6] 股权结构 - 潘昌合计持有公司41.02%股份[9] 关联交易 - 2024年4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2][14] - 本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恒达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1 07:42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3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 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十六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 第 ...
恒达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1 07:42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最终以银行信贷担保余额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成立时间 | 2016 年 5 日 | 月 | 19 | | 注册资本 | 万元 30,000 | | | | 实收资本 | 30,000 万元 | | | | 法定代表人 | 姜文龙 | | | | 股东 ...
恒达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1 07:42
资金募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1829.46万元,净额70432.77万元[6] 项目投资 - 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1687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15623.89万元[1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2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5000万元[10] 现金管理 - 2023年8 - 9月获批使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2023年11月3日购买17800万元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 - 3%[3] - 2024年1月19日购买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6%[4] -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前,理财收益547614.24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4]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25] - 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风险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受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影响[21] - 公司按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严格筛选合作对象[22] - 公司分析跟踪产品进展并控制风险,内审部审计监督[22]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2] -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保荐人[22]
恒达新材: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1 07:40
期货业务情况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1500万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亿元[3] - 交易期限自2023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期顺延[3] - 交易品种为纸浆,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2][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募集资金[4] 风险情况 - 存在市场、政策、流动性、内控、技术风险[6][7][8][9][10]
恒达新材: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21 07: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损失,同意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或相 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汇率波动将 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尽力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险,减少未来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 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 远期外汇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交易原理是: 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协议,约定未来外汇交易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 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 ...
恒达新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1 07: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业务(最终以银行信贷余额为准);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 理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2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业务(最终以银行信贷余额为准);授信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 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办 ...
恒达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李元平、乐进治、郑梦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元平、乐进治、郑梦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
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 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从公司内部 控制环境、内控风险评估、内控的重点控制领域、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 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