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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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1 08:12
本激励计划概述 - 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1] 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 预留授予第二批激励对象共27人 授予223,698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7.81元/股 [1]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财务总监周志广获授2.439万股(占激励计划权益总数1.04%) 董事欧元素获授2.439万股(1.04%) 技术总监黄东辉获授1.8293万股(0.78%) 南非籍核心骨干NATHAN NEWSON CHAPMAN获授24.3902万股(10.43%) [2] - 预留授予第一批共1人获授24.3902万股(10.43%) 首次授予共91人获授187.0732万股(80%) [2] - 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233.833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8% [2] 归属安排 - 预留授予第二批归属安排分为两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50% 自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50% [4]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 则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 第一个归属期要求营业收入增长率达65%或净利润增长率达90% 第二个归属期要求营业收入增长率达100%或净利润增长率达150% [7] 业绩考核机制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定比2023年) 达成率P≥100%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 P<70%时X=0 [7] - 个人层面考核根据评级确定归属比例:优秀100% 良好80% 合格60% 不合格0% [8] - 实际归属额度计算公式为:个人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8] 授予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74元)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74元)实施完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15元/股调整为7.81元/股 [12][13]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2024年9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9月24日完成首次授予187.0732万股 2024年12月24日完成预留授予第一批24.3902万股 2025年8月29日完成预留授予第二批22.3698万股 [9][10][11]
森泰股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予(第二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8-31 08:1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 授予27名其他人员限制性股票22.3698万股 占激励计划权益总数比例9.5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 [1] - 任何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1] - 全部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20% [1]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包含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27人 未披露具体姓名及职务信息 [1]
森泰股份(301429) -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8-31 08: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拟授予233.8332万股,首次授予187.0732万股,预留46.76万股,授予价8.15元/股[1] - 2024年9月24日首次授予187.0732万股[3] - 2024年12月24日预留授予(第一批)24.3902万股[3] - 2025年8月29日预留授予(第二批)22.3698万股,授予价7.81元/股[4] 权益分派 - 2025年1月和6月均以11,559.8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74元,合计派20,114,069.4元[5][7] 激励计划调整 - 经派息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价约为7.81元/股[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授予价格[11] - 律师事务所认为调整及预留授予合规[12]
森泰股份(301429)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予(第二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8-31 07:45
股权激励 - 27名董事会认为需激励的其他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22.3698万股[1]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拟授予权益总数比例为9.57%[1]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1]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全部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20%[1]
森泰股份(301429) -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公告
2025-08-31 07:45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4年9月2日拟授予233.8332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87.0732万股,预留46.76万股,授予价格8.15元/股[15] - 2024年9月24日向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7.07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 - 2024年12月24日向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4.390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 - 2025年8月29日以7.81元/股向2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2.369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 -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87.073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8%[3] - 预留授予(第一批)权益数量合计24.390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0.43%,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 - 预留授予(第二批)权益数量合计22.369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57%,占公司总股本的0.19%[3]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周志广获授限制性股票2.43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04%,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 - 欧元素获授限制性股票2.43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04%,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 - 黄东辉获授限制性股票1.829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0.78%,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 - NATHAN NEWSON CHAPMAN获授限制性股票24.390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0.43%,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2024年营收增长率目标3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40%;2025年营收增长率目标65%、净利润增长率目标90%;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10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150%[12] - 若预留部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5年营收增长率目标65%、净利润增长率目标90%;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10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150%[12] 归属比例规则 - 业绩目标达成率P≥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90%≤P<100%,归属比例为0.9;80%≤P<90%,归属比例为0.8;70%≤P<80%,归属比例为0.7;P<70%,归属比例为0[12][13]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13] 现金股利派发 - 2025年1月和6月,公司两次以11,559.8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4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均为20,114,069.4元[21] 其他要点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15元/股调整为7.81元/股[22]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公司和个人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18][19][20] - 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标的股价19.09元/股,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61.28%、59.05%,无风险利率取对应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股息率0%[27] - 预留授予(第二批)限制性股票数量22.3698万股,需摊销总成本266.62万元,2025年摊销198.27万元,2026年摊销68.35万元[29] - 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25]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全部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6] - 限制性股票费用按归属比例摊销,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3]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合规,授予条件已成就[30] - 民生证券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31]
森泰股份(301429)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森泰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8-31 07:45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德 恒上 海 律 師 事務 所 DEHENG SHANGHAI LAW OFFICE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法律、法规 | 指 |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 | --- | --- | ---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23层 Floor 23, Sinar Mas Plaza, No.501 East Da Ming Road,Shanghai 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森泰股份/公司 | 指 | 安徽森泰木塑集 ...
森泰股份(30142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31 07:4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九、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 | ---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森泰股份、本公司、公司、 | 指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市公司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 | 草案)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 | 指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之 | | 告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 | 性股票 | |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 |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 | | 激励对象 | 指 | 、高级管 ...
森泰股份(3014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批)的核查意见
2025-08-31 07:4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批)的核查意见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现场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以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 ...
森泰股份(301429)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31 07:45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森泰 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8.15-0.170141-0.170141≈7.81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唐 ...
森泰股份(30142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5-08-28 11:21
合规与监管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8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计划安排 - 下半年计划进行年度培训[4] - 下半年计划进行现场检查[3] 项目情况 - 部分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和效益不及预计[5] 承诺履行 - 12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均已履行[7] 人员与监管措施 - 保荐代表人未变更[8] - 报告期内未被采取监管措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