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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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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2 12: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股东、重组有关各方等[3] 信息披露宗旨与原则 - 宗旨为真实、准确、完整等[6]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可因损害利益等情况申请信息披露豁免[8]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12] - 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和审批表[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4] - 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14] - 监事监督董事等履行职责行为[16]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16] 股东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出现重大事项需通报并配合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形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6] 交易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5] 合同与关联交易披露 - 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2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44] 信息沟通与反馈 - 各部门、所属子公司至少每季度末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41] 财务信息披露 - 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42] 内部审计与监督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4] 报告披露方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登记后应在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38] 子公司信息披露协助 - 所属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协助办理信息披露[42] 信息发布限制 - 董事等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46]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并记录公告发布情况[47] 信息资料管理 - 信息披露资料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查阅复印需按规定办理[49] 保密制度 - 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51] - 应予保密的信息包括会议材料、定期报告等[51] 信息泄漏处理 - 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公告[52] 传闻处理 - 市场出现传闻时,董事会应认真调查核实[52] 保密会议要求 - 涉及保密信息的会议应选保密场所,结束后专人回收文件[53] 信息难以保密处理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信息[53] 违规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责任[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55] 制度修改与解释 - 本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58]
光大同创: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2 12:51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t . : the state t and the t and the i 目 景 |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审核说明 | 1-2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3-4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 ...
光大同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2 12:51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0,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2][8][18][19] - 额度有效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9] - 投资品种为现金管理产品、大额存单等[2][7]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9][11][18][19] -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并签合同,财务实施[10] 风险与收益 - 理财受市场波动影响,短期收益不可预期[3][13] - 公司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适度理财可增收益[14][16] 保荐意见 - 保荐人对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20]
光大同创:公司章程
2024-04-22 12: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3049394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5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190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58.32元,募集资金总额110,808.00万元,净额100,436.25万元[1] -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55,427.62万元,含预先投入、直接投入和超募补流[2] - 截至2023年末,结余募集资金45,639.52万元,含理财和专户余额[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15,376.15万元[20] 项目实施主体 - 2023年4月26日,新增安徽光大同创为“安徽消费电子项目”实施主体[10] - 2023年8月28日,新增武汉光大同创为“安徽消费电子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11]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1528.87万元,含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13] - 公司拟使用不超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可滚动使用[15]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已全部用于补充[20] 项目投资进度 -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40.82%[29]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70.98%[29] -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7.33%[2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29] 核查情况 - 东方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2024年4月22日出具核查意见[32]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冯泽辉)
2024-04-22 12:5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第二届召开1次[4] - 2023年召开6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各委员会会议共4次[8] 关联交易 - 2023年预计与无锡山秀科技日常关联交易不超5000万元[15] 人事变动 - 2023年12月25日聘任马英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19] - 2023年12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20] 审计相关 - 2023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积极,2024年将继续履职[22][23]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都远)
2024-04-22 12:51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唐都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唐都远,197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 业律师。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09 年 7 月 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 就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2022 ...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曾晓亮)
2024-04-22 1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曾晓亮,1973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香港籍,拥有中国香港永 久居留权。2002 年至 2008 年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纳文金达尔管理学 院助教、讲师;2008 年至 201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终身副教 授;2015 年至 2019 年任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终身副教授、约克教席教 授;2019 年至 2022 年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教授;2022 年至今任南方科 技大学商学院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讲席学者,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 询专家。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曾晓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
光大同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1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大同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 ...
光大同创: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4-22 12:51
委托理财定义与原则 - 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财产投资管理或买理财产品[2] - 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5] 审议披露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10] 部门职责 - 财务中心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等工作[14] - 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日常监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