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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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AR2024301387a定期报告摘要(Word中文版)
证券时报· 2025-04-21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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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2025-04-21 14:28
培训信息 - 东方证券于2025年4月18日对光大同创进行持续督导现场培训[2] - 参加人员为公司实控人、董监高[3] - 保荐代表人是郑睿和刘俊清[7] 培训内容与效果 - 培训内容含证券期货法规修订及违法案例[4] - 培训获公司配合,达预期效果[6]
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1 14:28
监管与培训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4]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8次[4] - 向交易所报告次数为0次[4]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4] 业绩情况 - 2024年公司盈利水平下滑[6] - 新增产能等致综合毛利率下降[6] - 募投项目等使阶段性费用上升影响净利润[6] - 对重庆致贯投资计提减值影响净利润[6]
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1 14:28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2] - 三会相关记录和决议规范,董监高履职合规[2] - 公司人员等方面独立且无同业竞争[2] 内部控制 - 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部门[3]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按季度开展相关工作[3] -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按季度审计[3] 信息披露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完整[3] -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 - 信息传递等流程符合制度规定[3]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时刊载[3][4] 保护公司利益 - 建立防占用制度,无占用情形[4] -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合规、价格公允[4] - 无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4] 募集资金使用 - 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4] - 无第三方占用等违规情形,使用与披露一致[4] - 项目无重大风险[4] 其他 - 业绩大幅波动有合理解释,与同行比无明显异常[5]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 公司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5] - 大额资金往来有真实背景和合理原因[5] - 重大投资或合同及生产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或风险[5]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5]
光大同创(30138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14:28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光大同创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4] - 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 内控有固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报告日期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11]
光大同创(301387) -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5-04-21 14:28
财务数据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8003.45万元[17]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38261.83万元[17]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3377.11万元[17] - 2024年度往来资金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239.11万元[17]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为119.44万元[17] - 2024年其他发生金额为3342.00万元[17] 其他应收款 - 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01.96和784.74[19] - 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1.56和912.60[19] - 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710.00[19] - 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00.20和360.15[19] - 标州致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56.00[19] - 东莞美科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92.80和906.64[19] - 甚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72.30和682.49[19] - 东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996.69[19] - 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38.03和783.04[19] - 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08.21和377.30[19] 审计相关 - 审计光大同创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专项审核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16] - 专项说明仅供光大同创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13] - 认为汇总表财务信息按监管规定编制且与审计内容无重大不一致[12]
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4:28
委托理财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35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5] - 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6] - 投资品种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3]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委托理财议案[8] 监督管理 - 审计部对理财资金日常监督审计,监事会等有权监督检查[11][12]
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4:28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2]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资产、营收错报金额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财产损失与资产、营收比例分等级[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9][10][11] 报告审议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14][15] 保荐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建内控体系,2024年度重大方面内控有效[17]
光大同创(30138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4:28
募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1900万股A股,发行价58.32元/股,募资总额11.0808亿元,净额10.0436246588亿元[1]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8.50601亿元,拟用募资投入8.50601亿元[4] 现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6] - 投资品种期限不超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7]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7][19]
光大同创(3013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1 14:25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8][9] -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事务所报送资料等五步程序[10] 选聘条件 - 应具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等七项条件[3][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五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5] - 续聘时对事务所做评价,意见不同处理方式不同[11]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事务所要求 - 按约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11] 聘期与解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日通知[15] 改聘规定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8]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6]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程序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纪律处分[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