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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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30137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资金往来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资金使用限制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6] -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使用[6] 审查监督机制 - 财务中心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7] - 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内审[9]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出具专项说明[11] 责任与审批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1] - 资金往来需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11] 违规处分 - 发现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视情节给予处分[14]
国科恒泰(3013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如股票、债券、基金等[3] - 长期投资指出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持有时间超一年的投资,如债券、股权投资等[3] 审批权限 - 单笔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未达股东会审批权限的由董事会审批[10] 决策程序 - 短期投资由财务总监预选投资机会和对象编制计划,财务中心提供资金流量表,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5] - 长期投资由发起部门编制立项申请书和报告,企业管理部提交审议,立项通过后聘请外部机构工作,再提交审批[19][20] 部门职责 -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管理与监督,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12] - 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将预算纳入整体经营预算体系,协同办理相关手续,定期汇制报表报告情况[13][27] - 法务及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协议、合同等起草、审核工作[12]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定期审计工作[13] 投资处理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遇不可抗力无法经营、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况出现时收回对外投资[23]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且无前景、自身资金不足或认为必要时转让对外投资[24][25] 运营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27] 财务核算与审计 - 公司财务中心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簿[32] - 公司应对对外投资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会计政策等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32][43] - 对外投资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中心报送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供相关会计资料[44]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34]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43] 档案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由企业管理部收集整理,定期移交行政综合部归档[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
国科恒泰(3013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08:16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7]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保证知情权[27]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7]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8]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国科恒泰(3013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8 08: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7] - 因协议安排,特定时间符合规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应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4] 总经理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含累计)不超30万元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含累计)不超规定标准交易(未提及具体金额)[14] 董事会审批情形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15] 股东会批准情形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担保除外)[1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6]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3]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国科恒泰(301370) - 公司章程
2025-11-28 08: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706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060万元,已发行股份47060万股[8][21] - 东方科仪控股等13家为公司发起人,东方科仪认购6202.71万股,占比41.3514%[17][19]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董高人员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25%[3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36] 股东会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提议[57][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84]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75] - 公司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4]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148][15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7]
国科恒泰(301370)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2025-11-28 08:15
募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7060.00万股A股,募资94533.40万元,净额84320.91万元[2] 项目投资 - 广东国科第三方物流项目承诺投入3010.45万元,已用1234.29万元[6] - 天津恒翔主体预计投资2937.45万元,实际988.96万元,节余1948.49万元[6]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各项目已用募资50467.43万元[6] 项目进展 - 天津恒翔第三方物流建设部分达预定可使用状态[5] 决策事项 - 公司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专户管理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2][11][12] -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13]
国科恒泰(301370) -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1-28 08:15
审计机构聘请 - 国科恒泰2025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需股东大会审议[1][7][8] - 本期审计费用190万元,含财务、内控、子公司审计费用[5]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超700人[1] - 2024年度业务收入40.54亿元,审计业务25.87亿元,证券业务9.76亿元[2] -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4.71亿元[2] -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3]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7次、自律措施8次[3] - 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处罚、监管、处分多次[3]
国科恒泰(301370)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11-28 08:15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77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恒泰") 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5 年 12 月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7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
国科恒泰(30137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8 08:15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75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 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 ...
国科恒泰(30137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8 08:15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74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