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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3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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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3013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11: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同意[11]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同意[12]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20]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2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23] - 董事会和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4] - 董事会和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4] 网络投票 - 购买资产溢价超20%或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34]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33] 投票权相关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投票权[4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2]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一名董事除外)[43]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48] 决议相关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股东会决议[4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半”“低于”不含本数[5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55][56]
民爆光电(30136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6 11:17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比例[6]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按净资产比例[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按净资产比例[10]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按变动幅度[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按数据指标差异幅度[12] 责任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4]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5]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15] - 董事会对会计差错认定等作专门决议[19] 其他 - 前期财务报告差错更正需事务所审计[18]
民爆光电(301362) - 公司章程
2025-06-26 11: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1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67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共认购7500万股,谢祖华持股38925031股,占比51.90%[14] - 深圳立鸿等三家合伙企业分别持股,占比均为4.65%等[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争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起诉违规人员[28]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无重大事项,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审计与财务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1]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8]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民爆光电(3013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6 11:17
重大事项影响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或影响股票交易价格[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或影响股票交易价格[7]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或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报备[17] - 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并汇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变更[17]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 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审核后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归档报备[19][20]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机构[27]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2] - 公司与中介合作要求对方填写登记备案表[2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2] - 内幕信息传递要求接收方填写登记备案表[25]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后受制度约束[25]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追究违规者责任[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民爆光电(3013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6-26 11:1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7] - 战略委员会研究重大决策并提建议[2] - 办公室为决策做准备并提供资料[9] 工作流程 - 根据提案开会,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11] 制度执行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解释[14]
民爆光电(30136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26 11:17
交易基础与限制 -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等为目的[4] - 外汇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币收(付)款谨慎预测量[4,5]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授权与审批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交易[7] - 董事长负责审批,已审批总额度内12个月可循环交易[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操作流程、评估风险等多项职责[14] 保密与风控 - 参与人员须保密,操作环节相互独立[13] - 针对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8] - 定期报告中披露已开展交易相关信息[18] - 亏损或浮亏达规定标准时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18]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民爆光电(3013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26 11: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 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9]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细则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0] 任职要求与管理 - 不得担任情形包括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4]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4]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并持续履行保密义务[10] - 保证任职期间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3]
民爆光电(3013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6-26 11: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等提建议[7] - 董事、高管选任提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提前三日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民爆光电(301362)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6-26 11: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5]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1][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披露[26]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4]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27] - 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专门机构[27] -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提供信息披露资料负责人[2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3] 信息披露流程 - 各部门及子分公司需为定期报告提供必要数据和信息[34] - 重大合同需在签署次日报董办备案留存[37] - 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应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39] - 已披露事项重大进展或变化需通报董事会秘书[40]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履行披露义务[40]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需报董事会秘书[41]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申请、审核等流程[44] - 定期报告需经草拟、编制、审议、披露等程序[45]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办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并通报董高人员[47] - 重大信息报告需第一时间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最早时点启动流转审核披露流程[49] - 公司应报告通报收到的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报董高人员[51] - 公司在媒体发布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52] 特殊披露情况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豁免披露特定信息,需履行审核程序[59]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的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60]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仍有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62]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说明认定商业秘密理由等情况[62]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等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63]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6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64] 其他规定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规定[6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 违反制度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70]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73]
民爆光电(3013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6-26 11:1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工作流程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资料和筹备会议[6]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13]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多种方式召开[16] 制度执行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