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船智能(3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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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11-20 09:41
公司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26日,注册资本贰亿肆仟万元人民币[1] 公司决策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二届十三次董事会,11月1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议案[1] 业务变更 - 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取得换发营业执照[1] 经营范围 - 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1][2]
昆船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3 10:3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4] - 出席股东和代表144人,代表股份172,363,819股,占71.8183%[6] 议案表决 - 《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总同意19,590,986股,占99.9225%;中小股东同意543,600股,占97.2799%[8]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同意172,307,819股,占99.9675%;中小股东同意502,800股,占89.9785%[10] 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8]
昆船智能: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2024-11-13 10:35
股东会安排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29日登通知[5] -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间隔超15天[5] 参会情况 - 144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172,363,819股,占71.8183%[7] - 3名现场参会,代表152,777,033股,占63.6571%[8] - 141名网络投票,代表19,586,786股,占8.1612%[8] - 141名中小股东出席,代表558,800股,占0.2328%[8] 会议审议 - 审议三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均通过[9] 会议合规 - 召集、召开等均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0]
昆船智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11-01 07:44
人事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王勇因工作调整辞职,仍留公司[1] - 王勇原定任期2023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1] - 王勇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不影响经营[1]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2] - 王勇未持股,无未履行承诺事项[1]
昆船智能: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8 11: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新增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3]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董事、监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 - 董事会换届或补选董事时,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监事会换届或补选监事时,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8]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应提前5日书面送达董事[1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职[14] -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人履职[1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6] - 公司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比低于三分之一时,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1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3] 公积金相关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1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关注[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将事由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8]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设1名纪律检查委员[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低于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9] - 修订条款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 -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20] - 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20]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1] - 备查文件包括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0月)[2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24]
昆船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8 11: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和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21]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免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免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应60日内补选[1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6]
昆船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8 11:4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7]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披露投资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异常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3]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5]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7] 监管协议与核查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1]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2] 资产购买与用途变更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18]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1] 内部管理与报告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24]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5] 信息披露与制度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7]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和修改[29]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并说明相关情况[22]
昆船智能(3013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8 11:39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和原则 - 建立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4][5]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4]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4]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4] -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4] - 遵守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4][5]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方式 - 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 [6] - 通过公司网站、证券交易所网站、互动易平台、新媒体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6][9] - 召开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6][9][15][16] -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积极支持和配合投资者维权活动 [7][11]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及媒体报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31] 信息披露和公平性要求 - 严格执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5][36][37][38]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17][18][19] - 公司应当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防范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 [18][19] -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职能部门 [43][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等 [45] - 公司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加强对外信息审查 [47][48]
昆船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1:39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 - 拟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5]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3] - 拟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31740.00万元(不含税)[5] - 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6] 人事变动 - 聘任唐铮昱为公司总法律顾问[8] 制度修订 - 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订[9]
昆船智能: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8 11:39
交易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授权[9] 固定资产相关 - 年度计划总额外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补超年度计划总额10%(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未超则授权[10] - 处置单项净值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土地)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0] - 核销单项资产账面余额5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0] 关联交易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以下授权[11] 责任与管理 - 被授权人决策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应担责,董事会及同意授权董事不免责[16] - 党委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一般不做前置研究讨论[17] -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有监管责任[19] - 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5种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19] - 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权,需回避表决时提交董事会决定[19] - 被授权人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20] - 被授权人5种行为致公司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应担责[20] - 相关执行部门未正确执行授权决定事项,应承担相应责任,被授权人担领导责任[20] 实施与解释 -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归口部门[21]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后实施,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