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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昆船智能昆船智能(SZ:301311)2024-10-28 11: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新增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3]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董事、监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 - 董事会换届或补选董事时,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监事会换届或补选监事时,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8]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应提前5日书面送达董事[1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职[14] -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人履职[1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6] - 公司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比低于三分之一时,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1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3] 公积金相关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1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关注[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将事由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8]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设1名纪律检查委员[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低于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9] - 修订条款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 -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20] - 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20]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1] - 备查文件包括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0月)[2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