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3013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需具备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6] - 有九种情况的人士不得担任[7] 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7]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17] - 聘任前向深交所报送资料[18] 履职协助 - 聘任同时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9] - 证券事务代表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20] 解聘与离职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20] - 解聘或辞职向深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20] - 离任接受审查,完成档案文件等移交[22] 职责与义务 - 辞职未完成义务仍承担职责[22] - 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22] 空缺处理 - 空缺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公告[22] - 未指定或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2] 其他 - 公司保证参加后续培训[22]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24] - 违规依法承担责任[24] - 细则以相关规定为准,审议通过生效可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