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测测试(3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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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测测试: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10:21
会议信息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7月12日通知送达,7月19日现场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3.8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 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 表决结果 -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表决3票赞成[3]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表决3票赞成[5]
西测测试: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19 10:21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7月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7月5 - 14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2] - 2023年7月20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13] - 2024年7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作废及预留授予相关议案[14] 授予情况 - 2024年7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46人5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19.33元/股[14][17] - 董事王鹰获授8.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15.27%,占总股本0.09%[17] - 45名骨干获授44.4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84.73%,占总股本0.53%[17]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40%、30%、30%[20] - 若预留部分2023年三季报后授出,两个归属期比例为50%、50%[20] 业绩考核 - 2023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25%、75%、162%,触发值为21%、63%、137%[23] - 若预留部分2023年三季报后授予,2024 - 2025年目标值和触发值同上[24] - 营业收入增长率对应不同指标系数[24]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18] - 激励对象归属前须任职12个月以上[23] - 绩效考核分五个等级,对应不同标准系数[2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预留授予事项合规[2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29]
西测测试: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9 10:21
股权激励流程 - 2023年7 - 20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等议案[11][12][13][14] - 2024年7月19日审议通过作废及预留授予议案[14] 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营收291,094,205.34元,增长率 - 4.29%,未达业绩考核触发值[15] 股票处理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83.84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剩余125.76万股[15] - 2024年7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6名对象授予52.40万股[18][19]
西测测试: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10:2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股票处理 -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3.8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股票授予 - 2024年7月19日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4] - 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52.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9.33元/股[4] 议案表决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赞成0反对0弃权4回避[3] -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赞成0反对0弃权1回避[4]
西测测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预留授予日)
2024-07-19 10:21
激励计划 - 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2.40万股,占总股本0.62%[2] - 王鹰获授8.00万股,占授予权益15.27%,占总股本0.09%[2] - 45人获授44.40万股,占授予权益84.73%,占总股本0.53%[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2] - 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2] - 预留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亲属[2]
西测测试: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19 10:19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4年7月19日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5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33元/股[3] - 首次授予价格19.48元/股,首次授予209.8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80.00%,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2.49%[3][4] - 预留部分52.4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20.00%,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0.62%[4] - 合计262.25万股,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3.11%[4] - 董事长李泽新获授4.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1.53%,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0.05%[4] - 董事、总经理谢朝阳获授15.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5.72%,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0.18%[4] 归属比例与有效期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第二个归属期30%,第三个归属期30%[6] -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50%,第二个归属期50%[6]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5]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9] - 2023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5%、75%、162%,触发值分别为21%、63%、137%[10] - 2024 - 2025年预留授予部分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75%、162%,触发值为63%、137%[11]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五等级,标准系数分别为1.0、1.0、0.8、0.6、0[13] - 2023年7月完成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公示等程序[14][15] - 2024年7月19日召开会议通过作废部分股票和预留授予议案[16] - 董事等获授8.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15.27%,占公司总股本0.09%[20] - 中层等骨干获授44.4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84.73%,占公司总股本0.53%[20] - 2022年度以844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共派1266万元[2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19.48元/股调整为19.33元/股[23] -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28] -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及缴税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9] - 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0] - 用Black - Scholes模型测算,2024年7月19日预留授予的52.4万股限制性股票,标的股价34.36元/股[31]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2.1913%、21.0919%,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股息率为0[31] - 52.4万股限制性股票摊销总费用817.5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279.35万元、425.48万元、112.66万元[32] -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35] - 公告包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等多项文件[37] - 公告涉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3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39]
西测测试: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7-19 10:19
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等[2] - 监事会同意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3] - 同意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3] - 以19.33元/股向46名对象授予5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西测测试: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19 10:19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91,094,205.34元,增长率 -4.29%[4] 股权激励 - 2024年7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46人5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0%[4] 股票调整 - 公司拟作废83.84万股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4] - 作废后首次授予未归属股票由209.60万股调为125.76万股[4] 审议情况 - 2023年7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监事会同意作废股票,律师认为符合规定[8][9]
西测测试: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6-18 08:35
保荐代表人变更 - 长江证券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徐鑫军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费新玉接替[1] - 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葛文兵和费新玉,持续督导期至义务结束[1] 新保荐代表人情况 - 费新玉曾参与西测测试、力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4] - 费新玉熟悉法规政策,执业无违法违规记录[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18日[2]
西测测试: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5-31 08:42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30 - 3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2]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3] -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5]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6] 经营情况 - 近期公司经营及内外部环境未重大变化[3] 重大事项 - 未发现影响股价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 交易行为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控人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3] - 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情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