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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0:47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 - 委托理财金额(不含募金)占净资产低于10%或绝对额1000万以下,董事长审查决定[7] - 委托理财金额(不含募金)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额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批准[7] - 委托理财金额(含募金)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额超5000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金或超募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及保荐等发表同意意见[7] 委托理财管理流程 - 财务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事前、事中、事后管理[10] - 委托理财业务分理财动议、可行性分析等五个阶段[9] - 理财动议书面文件经总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组织可行性分析[10] - 完成可行性分析后,总经理组织研究论证,同意后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16] - 总经理办公室收到文件当天通报董事会秘书,其判断审批权限[20] 委托理财其他要求 - 发生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1] - 开展业务须履行管理和审批程序[23] - 审议时了解产品和受托方情况,评估必要性[23] - 选合格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3] - 董事会关注执行进展和效益,异常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23] - 审计部定期审计,重点关注管理、审批及实施与方案一致性[24][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7]
金禄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0:4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10] 资金置换 - 公司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7] 资金存储与使用限制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7] -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以及高风险投资[14]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应确保募投项目子公司或受控制企业遵守本制度[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9]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21]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3]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2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30]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30] - 独立董事经半数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 现场检查与审核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33]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33] 特定结论处理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5]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监事会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需赔偿,情节严重监事会提请股东会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37] - 高级管理人员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董事会、监事会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情节严重董事会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37]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募集资金使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解任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38]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其他企业实施,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控制资金使用和监督,违规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3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新规冲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1]
金禄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0:4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履职与处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处理[15] - 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补选[16][18]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需披露理由[16] 职责与权力 - 应在董事会发挥参与决策等作用[20]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3]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工作要求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多方面内容[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8] 会议规定 - 每年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况开临时会议[31]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限[34] - 须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38][39] - 可委托他人出席,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适当履职[39] - 表决方式为记名填写表决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9]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43]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45]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4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4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49]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自行申请或报告[50]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51]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52]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48]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9]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5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2]
金禄电子: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1-22 10:47
人员变动 - 2024年11月21日黄伟兰提交辞职报告,原定任期至2025年10月12日[2] - 2024年11月22日补选陈代火为监事,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陈代火198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深圳日浩,现就职金禄电子审计部[7] 股份情况 - 黄伟兰和陈代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2][8] 关联关系 - 陈代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无关联关系[8]
金禄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0:47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6]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8]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21] - 半年度报告有特定情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22] 业绩相关披露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40] - 临时报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披露[38]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撰稿或审核[37]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字[38] - 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字[38] - 控股子公司等重大经营事项公告先由派驻董事审核,再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38] - 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递交报告等文件及新闻媒体宣传性信息文稿应提交董事长审核批准[38] 其他制度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44]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委托人情况[5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3]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至少保存十年[53] - 信息申请豁免、暂缓披露需经股东等报送、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等程序[57] - 各分公司、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变更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6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64] -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64]
金禄电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4-11-22 1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铠美诺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等设4500万元合伙企业[1] - 深圳铠美诺拟认缴2000万元,占比44.44%[1] 其他新策略 - 合伙企业2024年11月21日成立,已完成工商登记[2][3] - 类型为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国华三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 - 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3]
金禄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2 10:4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目 录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2 | | 第三章 | | 对外担保的权限与审批程序 4 | | 第四章 | | 担保合同的订立 6 | | 第五章 | | 对外担保的管理 7 | | 第六章 | 附 | 则 9 |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 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且 应当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可以不要求 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或者反担保等风 ...
金禄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1 09:52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4.9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 月27日及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 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 ...
金禄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10-25 08:2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独立董事:汤四新、王龙基、盛广铭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汤四新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
金禄电子: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10-25 08:23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06.47万元,占2023年归母净利润19.02%[2] - 本次计提使截至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Q3净利润减少806.47万元[9] 减值详情 - 2024年Q3信用减值426.63万元,资产减值379.84万元均为存货减值[3] - 对客户A应收账款455.75万元单项计提坏账100%[6] 损失率 - 账龄1年以内(含)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3.00%,1 - 2年20.00%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