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1月)
金禄电子金禄电子(SZ:301282)2024-11-22 10:4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履职与处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处理[15] - 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补选[16][18]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需披露理由[16] 职责与权力 - 应在董事会发挥参与决策等作用[20]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3]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工作要求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多方面内容[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8] 会议规定 - 每年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况开临时会议[31]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限[34] - 须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38][39] - 可委托他人出席,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适当履职[39] - 表决方式为记名填写表决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9]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43]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45]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4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4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49]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自行申请或报告[50]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51]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52]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48]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9]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5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