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源制药(3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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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源制药: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10-21 11:2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宏济堂99.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信息[1] 风险提示 - 重组存在股价、内幕交易、标的公司不利、市场环境等风险[1][2][3] - 交易审核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能终止,获批及时间不确定[3][4] - 公司已在预案中提示风险,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4]
科源制药:关于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10-21 11:27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85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 3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济 堂"或"标的公司")99.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源制 药;证券代码:301281)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 牌(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十大 ...
科源制药: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2024-10-14 03:4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证券自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不超10个交易日[1] - 截至2024年10月14日股票继续停牌,将尽快申请复牌[1] -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2]
科源制药: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2024-10-08 06:06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78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本公司正在 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源制药,证券代码:301281)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 13:00 时起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4 年 10 月 2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 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 ...
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2024-10-08 01:05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源制药,证券代码:301281)于2024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 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时间:2024-10-08 字体: 大 中 小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10月8日 ...
科源制药: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9-30 13:52
监事会选举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1] - 2024年9月27日选举李照文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1] 人员信息 - 李照文1965年5月出生,化工专业大专学历,工程师[3] - 李照文有商河县化肥厂等任职经历[3] 股份情况 - 李照文在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67%[4] - 该企业持有公司6300000股,李照文为有限合伙人[4] -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照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
科源制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30 13:42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73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力诺智慧园山 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红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
科源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13:12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74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工 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蒋红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 ...
科源制药: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12:47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75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口头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经与会监事 一致同意,推举马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公司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 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
科源制药: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2024-09-30 11:51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见证意见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楼 电话:021-5598 9888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见证意见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德恒 02G20240142-00001 号 致: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孙竣锽律师、郑淑芳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见证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