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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1 09:01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8 - 9月完成激励计划相关审议、公示与批准[6][7] - 2024年9月审议通过解除限售等议案[8] - 2025年7月拟终止激励计划,待股东会审议[9] 终止原因与处理方式 - 因外部环境和考核指标偏差拟终止激励计划[10] - 按孰低值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 - 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10] 数据相关 - 拟回购注销72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25人[13] - 首次授予价26.98元/股,回购价调为26.169324元/股[15][16] - 回购资金总额1884191.33元[17] - 总股本由89780143股变为89708143股[18] - 拟作废648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23人[19] 影响与后续 - 终止激励计划不影响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12] - 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20] - 需股东会审议、信息披露及减资等手续[21]
快可电子(301278)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21 09:01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8月2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3年9月18日批准激励计划并披露自查报告[13] - 2025年7月21日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等议案[15] 计划调整情况 - 拟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6.169324元/股[18] 股票处理情况 - 拟回购注销25名对象72000股第一类股票[17] - 拟作废23名对象64800股第二类股票[19] 资金情况 - 回购72000股资金总额1884191.32元,来源自有资金[18] 其他事项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符合规定[20] - 终止需股东大会批准,办手续并披露信息[20]
快可电子(30127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21 09:0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7日召开[1] - 现场会议8月7日14:50召开,网络投票8月7日9:15 - 15:00[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日[3] 提案表决 - 提案1.0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4]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30 - 11:30,13:30 - 16:30[6]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1278”,简称为“快可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7日9:15 - 15:00[18] 授权委托 - 可授权委托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20] 其他 - 股东大会对总议案及相关议案表决[20] -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规则[21] - 《授权委托书》相关要求[21] - 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22] - 参会股东登记表相关要求[22]
快可电子(30127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1 0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2] - 关联监事冯国瑜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快可电子(301278) - 监事会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2025-07-21 09:00
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 公司将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7.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 - 公司将作废23名激励对象6.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 - 公司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6.169324元/股[2]
快可电子(30127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1 0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 - 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2] 激励计划 - 公司拟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 - 对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3] - 对已获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3] 议案表决 - 终止激励计划议案同意2票,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同意5票[6]
快可电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9:45
股东减持计划 - 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157,000股,占总股本比例5.74% [1] - 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95,602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2]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97,801股(占总股本1.00%),实施期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1][3]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97,801股(占总股本1.00%),实施期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1][3] 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备案,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及以上 [2] - 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2] - 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2]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股总数,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 - 截至公告日,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减持计划影响 -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
快可电子(301278)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6-16 12:30
股东情况 - 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持股515.7万股,占比5.74%[2] 减持计划 - 拟减持不超179.5602万股,占比不超2.00%[2][8]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各不超总股本1.00%[2][8][10][11] - 减持期为2025年7月8日至10月7日[2][10][11] 减持原因及来源 - 减持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6] - 股份来源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7] 其他说明 -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12] - 减持计划符合规定,股东履行承诺[13][15]
快可电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09: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3361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584857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1][2] -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83,361040股增加至89,780143股,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后每10股现金红利为5.106760元(含税),即每股现金红利0.510676元 [1][2][3] -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每股现金分红0.510676元 [2][3][5]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4]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4.596084元(税后) [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税 [3][4]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3] 其他调整事项 - 公司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相关法律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4]
快可电子(301278)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0 08: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8336.10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5.5元,共派4584.8572万元[3][4][5] - 增发后总股本增至89780143股,调整后每10股现金红利为5.106760元[3][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8] - 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25年6月18日划入资金账户[10] 其他 - 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实施后将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