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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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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
2023-09-20 11:3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本人陆方作为征集人,对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 1 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 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 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 ...
瑞晨环保: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20 11:34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8月17日由上海瑞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8] - 2022年7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在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301273[8]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64.1792万元[9] - 经营期限为2010年10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9] 激励计划相关 - 2023年9月20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4]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16][23]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0人[19] - 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不涉及特定人员[19]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1][23] - 董事会表决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董事无需回避[25] 流程安排 - 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5] - 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15]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5] - 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董事会首次授予股票[16] - 相关会议结束后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20]
瑞晨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0 11:3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
瑞晨环保: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09-20 11:34
| |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明 | | | --- | --- | --- | | | 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 | 是 | | | 期间 | | | |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 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是 | | |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公允 | | | | 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 | 是 | | | 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 | |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是 | | |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 | 是 | | | 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 | |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解 决机制 | 是 | | |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 | | | |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 ...
瑞晨环保: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0 11:3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 ...
瑞晨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09-20 11:3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首次授予核心骨干30人101.70万股,占授予总数83.57%,总股本1.42%[1] - 2023年首次授予预留部分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6.43%,总股本0.28%[1] - 2023年首次授予合计121.70万股,占授予总数100%,总股本1.70%[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总股本1%[1] -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审议时股本总额20%[1]
瑞晨环保: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3-09-20 11:3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事项 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万青(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陈万青 先生的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任职资格方面 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 场禁入处罚的情况。陈万青先生于2018年7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曾任公司 董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万青先生自离任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现基于陈万青先生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以及此前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情况等各方 面情况综合考量,董事会同意在陈 ...
瑞晨环保: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0 11:3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 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增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
瑞晨环保: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20 11:34
激励计划人员与数量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30人均为核心骨干员工[11]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11] - 首次授予核心骨干员工限制性股票101.70万股,占授予总数83.57%,占总股本1.42%[13]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6.43%,占总股本0.28%[13] - 首次与预留合计限制性股票121.70万股,占授予总数100%,占总股本1.70%[13]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并公告,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比例分别为30%、30%、40%[18] - 若预留授予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之后授予,第一、二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18][19]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每股14.93元[20] 业绩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在2023 - 2025年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24]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触发值不低于4.40亿元,目标值不低于4.60亿元[25]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30亿元[26]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8.40亿元[26] - 公司营业收入值A≥目标值An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为100%;触发值Am≤A<目标值An时,X为80%;A<触发值Am时,X为0[26]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A、B+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评级为C时为50%,评级为D时为0[27]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7] - 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49]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瑞晨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41]
瑞晨环保: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9-20 11:3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九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