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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高(3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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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12 11:59
考核信息 -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可归属日前一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6] - 考核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7]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首次授予营收目标值11亿、15亿、20亿,触发值10亿、14亿、18亿[9][10] - 2025 - 2026年首次授予净利润目标值1.4亿、2.0亿,触发值1.2亿、1.8亿[9][10] 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与归属比例按公式计算[10][11]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不同归属比例[12] 其他要点 - 考核结果由财务部提供,报董事会审批[13] - 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6]
威尔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7-12 11:59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威尔高 股票代码:301251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 备注 | | --- | --- | --- | --- | | | | 事项(是/否/ |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36 | 否 | | | |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
威尔高: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7-12 11:57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 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300 万㎡ 高精密双面多层 HDI 软板及软硬结合线路板项目—年产 120 万平方米印制电路 板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7 年 9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 号)以及《江西威尔高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威尔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7-12 11:57
证券简称:威尔高 证券代码:301251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七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 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本公司"或"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 二、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采用 ...
威尔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艳玲
2024-07-12 11:5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唐艳玲 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 ...
威尔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艳玲
2024-07-12 11:57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 候选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及独立性要求[1]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情况符合规定[7] - 候选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禁入等问题[9][10]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威尔高: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2 11:57
会议相关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5位董事均出席[2] - 决定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5]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6][9] 项目调整 - 年产120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至2027年9月[10]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11] 换届选举 -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换届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选举[12][14]
威尔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12 11:57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 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邓艳群、陈星、贾晓燕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唐艳玲、刘木勇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
威尔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木勇
2024-07-12 11:5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木勇 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 ...
威尔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2024-07-12 11:57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TAIPING FINANCE TOWER,YITIAN ROAD 6001,FUTIAN, SHENZHEN,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103号 致: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根据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 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