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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高管人 员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 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如委员人数不足三 名,董事会应根据 ...
瑞泰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考评需公司人员述职和自我评价[10] 实施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瑞泰新材: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事项终止的公告
2023-12-25 1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事项 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拟以无偿划转方 式取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持有的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 易")100%股权事项,相关事项及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12 月 2 日和 12 月 13 日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江苏瑞泰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暨实际控 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和《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国际贸易《关于终止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100%国有 ...
瑞泰新材: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2023-12-25 10:18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23 日,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现就公司将开展远期结售汇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 用,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 ...
瑞泰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1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不具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禁止性情形; ( ...
瑞泰新材: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变更的公告
2023-12-25 10:18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瑞泰新材")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树培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培")拟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本") 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平睿安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 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的为准)。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不低于 7.15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 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 4.9 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68.53%;上海 树培作为普通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 1,00 ...
瑞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0:18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 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 中贾金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拟与专业投资 ...
瑞泰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5 1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7 |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 | --- | --- | |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 |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 员会的运作。 | 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 | 董事会的上述职权,在不与国家 |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 董事会的上述职权,在不与国家 | | 本章程其他条款冲突的情况下有效。 |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
瑞泰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1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 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 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 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
瑞泰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的人员中,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审计 或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人士,或具备注册 会计师资格的人士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