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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3-18 10:21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1000 - 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4] - 回购价格不超38.30元/股,预计回购261,096 - 522,192股,占总股本0.33% - 0.65%[4] - 回购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实施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日起12个月[10][15] 财务数据 - 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64,285.10万元,净资产88,438.07万元[19] - 流动资产104,758.78万元,货币资金54,270.63万元,资产负债率46.05%[19] - 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占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比例分别约为1.22%、2.26%、1.91%[20] 风险与其他 - 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股份无法授出、方案变更终止等风险[5][27][28] - 2023年12月18日披露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其他人员暂无增减持计划[2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事宜,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5][26]
纽泰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8 10:21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戈浩勇先生主 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2 名,通讯出席董事 5 名,董事戈浩勇、俞凌涯、熊守春、杨勤法、朱西产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回购股份 ...
纽泰格:关于“纽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8 08:23
5、根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5.40 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纽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 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4-009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纽泰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 ...
纽泰格: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5 09:25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主持人:董事长戈浩勇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5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
纽泰格: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5 09:25
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常潇斐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2281006/FC/pz/cm/D1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 ...
纽泰格: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解押的公告
2024-01-23 08:43
| 证券代码:301229 | 证券简称:纽泰格 |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1 |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2,007,250 | 99.9863 | 57.405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注: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 3,496,621 张计算所得,以上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和淮安 国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纽泰格: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1-19 10: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方[5][6]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3]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1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6] -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公司需披露定价依据[11]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时公司可向其提供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关联方委托理财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9] 关联方担保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9] 独立董事意见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1] 豁免审议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5]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9]
纽泰格: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19 10:17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解聘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6]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7] 特殊情况处理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终止聘任[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8]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职责[1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印章[17] 聘任与培训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9] - 需参加证券交易所后续培训[9]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1] 证券事务代表 -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19]
纽泰格: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19 10:17
人事变动 - 2024年1月19日董事会同意财务总监沈杰兼任董事会秘书[3] - 董事兼总经理张义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3] 人员信息 - 沈杰2022年8月至今任财务总监[5] - 截至公告披露日,沈杰获15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归属[6] - 沈杰无关联关系、处罚及违法情形[6]
纽泰格:内审制度
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1 (一)遵循国家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