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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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香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 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
亚香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40
[2024]215Z0178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10 | 叶冬起集附让 | 0 06 | 容诚审字[2024]215Z0178 号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 及附注五、37。 我们审计了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
亚香股份(30122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1 07:40
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8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2]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30亿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10.66%[17][18]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5.80万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39.18%[17][18]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34.10万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40.13%[17][18]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93.19万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14.80%[17][18]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8.39亿元,较2022年末调整后增长6.50%[18]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79亿元,较2022年末调整后增长2.16%[18]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25亿元、1.63亿元、1.87亿元、1.56亿元[20]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58.56万元、2559.45万元、2282.10万元、1115.69万元[20]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527.28万元、2302.71万元、2514.37万元、989.74万元[20]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63.15万元、 - 2707.08万元、2948.17万元、5688.95万元[20]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6816991.84元,2022年为9300186.46元,2021年为2472030.16元[23]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 - 501626.35元,2022年为 - 199337.27元,2021年为1044.87元[23]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820863.40元,2022年为13588804.62元,2021年为2958327.73元[23] - 2023年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损益为4820989.46元,2022年为 - 903194.92元,2021年为388300.00元[23] - 2023年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 55940.50元,2022年为 - 943775.98元,2021年为 - 342799.74元[23] - 2023年所得税影响额为1242390.46元,2022年为2023279.84元,2021年为510178.15元[23]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9,693,375.33元,同比减少8.94%;现金流出小计663,761,481.21元,同比减少8.22% [125]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5,307,656.58元,同比增长443.18%;现金流出小计1,010,230,858.35元,同比增长34.50% [125]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3,465,600.00元,同比减少78.71%;现金流出小计156,871,010.66元,同比减少47.65% [125] - 2023年末货币资金325,081,910.91元,占总资产比例17.68%,较年初比重增加10.49% [127]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140,930,246.58元,占总资产比例7.66%,较年初比重减少20.06% [130] - 2023年投资收益2,847,161.56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3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77,468.49元,占比2.41% [126] - 2023年资产减值 -70,167.58元,占利润总额比例 -0.08%;营业外收入102,142.17元,占比0.12% [126] - 2023年营业外支出607,222.79元,占利润总额比例0.70% [126] 行业市场规模与发展预测 - 预计到2025年,中国香料香精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亿元,年均增长2%以上,香精产量达40万吨,香料产量达25万吨[25] - 2023年中国食品工业总产值预计达20.5万亿元,同比增长6.5%,2024 - 2029年年均增速6% - 7%,2029年将达30万亿元[32] - 2023 - 2028年中国洗涤用品行业市场规模将以4%的年复合增速增长,2028年将达970亿元[34] - 2023年中国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达5169亿元,同比增长6.4%,预计2025年攀升至5791亿元[35] - 2018 - 2022年中国烟草制品行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5%,2023年全球电子烟市场销售额达1733亿元,预计2030年达3051.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8.7%(2024 - 2030)[35] - 2023年全球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约为306亿美元,同比增长2.3%,预计2025年增至321亿美元[36] - 2023年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市场规模约为439亿元,同比增长2.6%,预计2026年有望突破500亿元[36] 行业市场份额 - 食用香精和日化香精各占香精香料市场需求的44%,烟用香精占12%[30] - 饮料市场、乳制品市场分别占食用香精香料市场份额的43%和17%[30] - 洗涤用品、化妆品和高档香水分别占日化香精市场份额的32%、27%和17%[30] - 洗涤用品和化妆品分别占日化香精市场份额的32%和27%,总占比超50%[34] 宏观经济数据 - 2023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9358元,比上年增长5.4%;国民总收入1251297亿元,比上年增长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万元/人,比上年增长8.55%[31] 公司产品与市场地位 - 公司是国内中高端香料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开发三大系列逾300多种产品,与众多国际知名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44] - 公司天然香料主要产品丁香酚香兰素和阿魏酸香兰素,凉味剂产品主要为WS - 23等WS系列,均成为全球该类产品主要生产企业之一[44] - 公司香料产品销售区域涵盖中国及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实现对十大国际香精香料公司全覆盖[45][46] - 公司通过ISO9001:2015等多项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部分产品通过欧盟REACH等多项认证[47] -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第一批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2019年技术中心获省级认定,2022年获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49] - 公司天然香料产品逾90种,香兰素产品与德之馨等少数几家获美国FDA和TTB对于天然香兰素的认可[49] - 公司能够量产各类香料近300种,其中天然香料有160多种[50] - 公司产品涉及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凉味剂等,分布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多个园区[77] - 公司拥有多项证书,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期从2024年到2028年不等[77][78] - 公司核心产品乙酸异戊脂、紫罗兰酮、天然覆盆子酮、WS - 23等处于技术成熟、规模化生产阶段,分别拥有授权专利3项、2项、1项、7项(其中三项为发明专利),天然覆盆子酮还有2项受理中专利[70][72][73][76] - 公司香料产品销售区域涵盖中国及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稳定业务关系,实现对十大国际香精香料公司全覆盖[79][80] - 公司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部分产品通过欧盟REACH、美国FDA等认证[80] -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被认定为江苏省第一批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81] - 公司实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模式,确保技术创新有明确目标市场及客户[70][72][74][76] -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及专业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行业从业经验丰富[70][71][72][73][74][75][76] - 公司凭借品牌和客户资源、产品质量、技术等优势,销售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79][80][8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42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29项[82] - 公司天然香料产品160多种,香兰素产品获美国FDA和TTB对于天然香兰素的认可[82] 公司产品收入情况 - 天然香料销售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29.53%;合成香料销售收入9861.78万元,同比下降18.18%;凉味剂销售收入2.92亿元,同比上升19.29%[51] - 2023年天然香料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29.53%[91] - 2023年凉味剂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同比增长19.29%[91] - 2023年合成香料产品实现营业收入0.99亿元,同比下降18.18%[91] - 2023年国内市场收入2.11亿元,占比33.44%,同比下降12.72%;国外市场收入4.19亿元,占比66.56%,同比下降9.59%[92] - 2023年直销收入3.57亿元,占比56.70%,同比增长1.27%;经销收入2.73亿元,占比43.30%,同比下降22.60%[92] - 香料、香精制造营业收入630,177,917.19元,同比增32.17%,营业成本427,442,521.55元,同比降10.66%,毛利率降3.28%[93] - 合成香料、凉味剂、天然香料等产品中,凉味剂营业收入291,663,087.86元,同比增33.94%,表现突出[94] - 国内营业收入210,710,002.51元,同比增29.20%;国外营业收入419,467,914.68元,同比增33.66%[95][96][99] - 直销营业收入357,322,549.96元,同比增30.32%;经销营业收入272,855,367.23元,同比增34.59%[97][98] 公司采购情况 - 2 - 溴丙烷采购额占比4.12%,上半年均价31.74元,下半年均价21.86元;多聚磷酸采购额占比3.82%,上半年均价10.46元,下半年均价9.36元等[5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121,101,806.87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5.22%[105] 公司产能与产量情况 - 公司主要产品乙酸异戊脂设计产能300吨/年,产能利用率63.00%;WS - 23设计产能500吨/年,产能利用率100.00%,在建产能150吨[77] - 2023年销售量2,323,247.27Kg,同比增10.64%;生产量1,611,031.584Kg,同比降5.90%;库存量641,160.88Kg,同比增56.41%[100][101] 公司费用情况 - 销售费用9,993,380.75元,同比增80.15%;管理费用70,338,556.23元,同比增3.29%;财务费用 -3,939,522.16元,同比增54.05%;研发费用44,515,602.98元,同比增21.73%[105] 公司子公司情况 - 报告期内新增泰国亚香、昆山淏丽瑞两家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100.00%、95.00%[104] - 南通亚香营业收入110619068.22元,营业利润28481816.11元,净利润20447003.52元[154] - 美国亚香营业收入114557122.18美元,营业利润11457475.92美元,净利润8294311.84美元[154] - 江西亚香营业收入203959824.22元,营业利润48743788.48元,净利润41744429.07元[154] - 武穴坤悦营业收入13226601.78元,营业利润7455410.62元,净利润6675530.46元[154] - 2023年出资新设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和昆山淏丽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前者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效益,后者未开展实际经营[155][156] 公司研发项目情况 - WS - 14凉味剂制备及其生产工艺研发项目已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并通过验收,目标是实现商品化推向市场[106] - 松柏醛合成方法及生产工艺研发项目已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并通过验收,解决行业技术问题[107]
亚香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1 07:4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 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
亚香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4-11 07:58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 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招商证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6,7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01,898.5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2,094,101.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 ...
亚香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3-22 07:44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 号) 核准,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20.00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平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 ...
亚香股份: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24-03-15 08:04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将离任监事卢珊女士的持股情况填写错误,现更 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卢珊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 4 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 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更正后:卢珊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 4 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 珊女士通过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9,340 股。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因本次公告内容错误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 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昆山亚 ...
亚香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2 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3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秀路29号3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
亚香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12 10:04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
亚香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3-12 10:03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结论意见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4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共有 4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前述人员外,其 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 等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 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