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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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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亚香股份(301220)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3.18个百分点
搜狐财经· 2025-08-27 01:01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6日,7家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亚香股份A股861.2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7.64% [1] - 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下降3.18个百分点 [1] - 主要机构包括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华夏基金社保四二二组合、国寿养老红运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圆信永丰强化收益A及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A [1] 公募基金变动 - 本期新增披露2只公募基金:圆信永丰强化收益A和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A [1] - 本期未再披露5只公募基金:华泰保兴吉年丰A、华泰保兴吉年利、华夏消费臻选混合发起式A、鹏华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A及金鹰研究驱动混合A [1] 社保基金持仓 - 本期新披露2只社保基金持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和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 外资机构变动 - 本期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未再披露持股 [2]
亚香股份:拟向激励对象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约69万股
搜狐财经· 2025-08-27 00:30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 向6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1]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约69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13亿股的0.61% [1] - 授予价格为每股25.04元 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香料和香精制造业务 占比100.0% [1] 行业背景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 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1] - 行业上市公司股价普遍上涨 包括宠物智能设备等新兴领域 [1]
亚香股份(301220)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4:52
| 编制单位: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5年初占用 | 2025年上半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金 | 2025年上半年 度占用资金的 | 2025年上半年 度偿还累计发 | 2025年上半年 度末占用资金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额(不含利息) | 利息(如有) | 生金额 | 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亚香股份(301220) - 亚香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8-26 13:39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证券代码:30122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 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5.04 元/股,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
亚香股份(301220) - 亚香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26 13:39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证券代码:30122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 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 - 特别提示 一、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 源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8-26 13:39
股权激励相关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1]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29]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财务与合规相关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亲属和外籍员工[2] -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2] 程序与责任相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公司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37]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 公司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5]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 相关信息填写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5]
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8-26 13:39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予的权 益数量 | 占授予权益总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量的比例 | | | | | | | (股) | | 额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1 | 汤建刚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140,000 | 20.26% | 0.12% | | 2 | | 董事、副总经 | 中国 | 84,000 | 12.16% | 0.07% | | 方龙 | | 理 | | | | | | 3 | 陈大卫 | 副总经理、董 | 中国 | 84,000 | 12.16% | 0.07% | | 事会秘书 | | | | | | | | 小计 | | | | 308,000 | 44.57% | 0.27%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 ...
亚香股份(301220)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6 13: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77.084万元[8] - 2022年6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220[8]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6]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6人[18]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69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1%[23] - 首次授予553,000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量80.03%,占公司股本总额0.49%[23] - 预留138,000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量19.97%,占公司股本总额0.12%[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308,000股,占授予权益总量44.57%,占公司股本总额0.27%[24] - 其他激励对象获授245,000股,占授予权益总量35.46%,占公司股本总额0.22%[25]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23]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23]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8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7]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40] - 实行激励计划尚需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审核股权激励名单,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1]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41] - 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部分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41]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6]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的条件[53] -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符合规定[53]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法定程序,尚需继续履行[53] - 激励对象的确认符合规定[54] - 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符合规定,公司尚需继续履行义务[54]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4]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54]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55]
亚香股份(301220) - 亚香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6 13:08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考核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8]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不低于3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8]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不低于5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8] - 2027年营收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不低于8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0%[8] 考核结果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三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0%[10]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9]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不能归属的,作废不可递延[10] 其他规定 - 被考核对象可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了解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复核[13]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至少五年,超期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15]
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8-26 12:30
激励计划实施条件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2][3] 激励计划流程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等人员[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 激励计划评估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效机制,无损公司及股东利益[4] 其他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 - 核查意见发布于2025年8月27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