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30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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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6-26 10:28
业绩总结 - 2020年7月8日公开发行1400万股,每股16.42元,募资2.2988亿元,净额2.0973134604亿元[2] 项目调整 -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原拟投10846.98万元,2025年调为846.98万元[6][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拟投14621.15万元,调整后为10126.15万元[6] - 2024年4月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至2025年5月[6] 项目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基本完结,累计投入1128.61万元,占比133.25%[12] 资金安排 -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节余841.87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15] 审议情况 - 2025年6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议案[16][18][19]
泰祥股份(30119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6 10:28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6月23日送达,6月26日现场召开[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监事叶金星通讯参会[1] - 会议由叶金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2]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3]
泰祥股份(301192) - 2025年6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6-12 09:08
业绩展望与目标 - 公司对2025年发展有信心,将围绕新产品、新市场开展工作以确保完成全年经营计划目标 [1] - 股权激励设置的净利润目标值具有挑战性,但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或承诺 [2] 市场竞争策略 - 通过技术创新与降本增效双轮驱动应对市场竞争 [2] - 积极开发新产品,坚持专业化战略,推动产品技术工艺迭代升级 [2] - 结合行业趋势和客户需求,提升技术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同时提供优质产品 [2] - 通过募投项目加大生产研发投入,提高整体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 市场拓展 - 积极拓展市场,关注国际环境变化以应对行业变动 [2] - 加快新产品布局,提升核心技术产品市场竞争力 [2] 信息披露 - 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 - 未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情况 [2]
泰祥股份(301192) - 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5-06-06 08:42
活动信息 - 公司将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2] - 活动于2025年6月12日14:00 - 16:40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2] - 参与途径为登录“全景路演”网站等[2] 交流人员 - 公司副总经理等5人将在线与投资者交流[2]
泰祥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09:16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其中监事叶金星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1] - 会议召集 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 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 -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规定进行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 [1] - 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 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 - 向激励对象授予3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 [3] - 授予条件已成就 激励对象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 [2][3]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要求 [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3]
泰祥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9 09:16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授予条件已成就 计划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340.5万股限制性股票 [1][2]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2]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 - 本次激励计划覆盖8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2] 授予方案细节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40.5万股 [2] - 授予条件已满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授予 [2]
泰祥股份(301192)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5-19 08:56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83 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十 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0.50 万股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泰祥股份(30119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9 08:56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 2024 年年度利润分派,具体 以总股本 9,9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 9.20 元/股调整为 8.95 元/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 ...
泰祥股份(301192) -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5-19 08:56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
泰祥股份(301192) -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08:56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完诚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Sincere Law Fir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638 号苏河 1 号 703 室 邮编: 200070 电话:(021) 61422399 传真:(021) 61422355 Add: Rm 703 Suhe Yihao, No.638 Hengfeng Rd, Jing' an District, Shanghai,PR China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 Tel: 0086 21 6142 2399 Fax: 0086 21 6142 2355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先诚律所"或"本所")根据与十堰市泰 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 务协议》,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