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3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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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3011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07 12:02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
奥尼电子(3011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7 12:02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 ...
奥尼电子(3011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2: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4] 独立董事要求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等工作经验[18] - 部分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21]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4] - 连续任职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24]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4] 董事长权限 - 审批非关联交易标准为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35] - 审议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36]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37] - 审批单项或累计金额低于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37]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4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40]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立即召开[42] - 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5] - 董事本人出席,委托他人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以上董事委托[4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49] - 通过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2] 其他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5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7] - 会议材料需董事长签发,会后一周内分发[58]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有违决议可要求纠正或提议开会[60] - 负责除会计师事务所外中介机构聘任,由董事会秘书操作[61]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3]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64] - 规则内容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需修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64]
奥尼电子(3011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11-07 12:0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人员[11]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5] 流程管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相关主体应填写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7]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材料保存十年[2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证监局[2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31]
奥尼电子(301189)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1-07 12:02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 ...
奥尼电子(3011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2:02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 7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议事内容 13 | | 第六章 | 出席股东会股东的登记 14 | | 第七章 | 会议签到 15 | | 第八章 | 股东会纪律 16 | | 第九章 | 休会与散会 17 | | 第十章 | 股东会决议的公布和执行 17 | | 第十一章 | 附则 18 |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之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 ...
奥尼电子(3011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7 12: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1]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5]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公司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9] - 公司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反馈[9]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答复[10]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应按规定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6]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中小股东并提供网络投票[11]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及年报披露后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16]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6]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包括参与人员等4项内容[16] - 公司开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7] - 制度发布公司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2]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22]
奥尼电子(30118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1-07 12:02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经营 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 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控股分子公司的各个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 ...
奥尼电子(3011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07 12: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履职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报告[5] 聘期与解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续聘提前十五天通知[8][11] 选聘时间与关注 - 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关注变更及处罚调查情况[13][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20]
奥尼电子(3011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07 12:02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担任或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 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