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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3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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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3011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9 12:02
董事及高管股份管理 - 特定时间需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两个交易日内完成[4]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7] - 上市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8]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 [8] - 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 股份变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2]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3] 权益股份增持规则 - 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年增持不超2%[16] - 权益股份达50%以上,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6] 增持计划相关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17] - 期限过半披露增持进展[15] - 特定情形聘请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18] - 结果公告含主体、情况等内容[19] - 完成或终止通知公司披露[20] - 定期报告时未完成需披露情况[20] - 实施完毕前不得减持[20] 制度生效 - 制度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3]
中科环保(30117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9 12:0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5] 差错情形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等情形[7] - 违反法规致差错有不良影响追究责任人责任[8] 处理方式与认定 - 追究责任形式有批评教育、扣减薪酬等[10] - 总经理办公会认定过错提方案,董事会审批[1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1]
中科环保(301175)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06-19 12:02
融资制度 - 融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总部及控股公司,2025年6月修订[1][3] 融资类型 - 融资包括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2] 管理原则 - 融资业务管理坚持预算控制和授权管理结合原则[2] 审批流程 - 债务性融资按金融机构要求审批,权益性及特定债务性需多层审批[7] 资金使用 - 所融资金应按批准用途使用,抵押质押融资要登记和清理[10][11]
中科环保(301175) - 总经理议事规则
2025-06-19 12:02
董事与经理层任职 - 兼任经理层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经理层每届任期不超三年,可连聘连任[9] 总经理权限 - 可决定单笔不超100万元对外捐赠事项[10] - 可审批生产用设备购买单笔不超1000万元事项[10] - 可审批固定资产等处置及坏账核销单笔不超评估净值300万元或单批次不超900万元事项[10] - 可审批董事会批准投资项目估算变动幅度不超5%事项[10] - 可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事项[12] - 可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或0.5%以上但不超300万元交易[13] - 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交易[13] 总经理办公会 - 不定期召开,纪要经总经理签发后生效[15] - 由总经理主持,时间按需确定[18] - 实行总经理负责原则,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18] - 须经理层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8] - 拟提交议题需按格式撰写,经总经理批准列入议程[19] - 控股公司提请审议事项需附说明材料和建议意见[19] - 参会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内容[19] - 讨论涉及本人事项时应主动回避[20] - 决定事项由分管及部门领导落实并反馈[20] 其他 -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会议材料保管和归档[20]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行政管理部门解释[24][25]
中科环保(301175)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2025-06-19 12:02
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2] - 专户集中管理,偿债资金除外[5] - 不晚于到账前签三方监管协议[5] 资金使用规定 - 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5]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7] -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等[8] 信息披露与变更 - 定期报告披露使用及进展[10] - 变更计划需审议披露[10] 违规处理 - 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11]
中科环保(301175)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9 12:02
信息披露制度内容 - 公司于2025年6月制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等多种情况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临时报告[18][19][20][21] - 公司应按规定编制、报送和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11]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3] 信息披露管理与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事务负责人[23] - 定期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6][27] - 临时报告按决议和非决议形式不同流程披露[28] 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真实等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监督[31] 其他规定 - 持股超5%股东等认购或交易公司债券应及时报告披露[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明确范围[36] - 信息披露可暂缓或免于披露需符合条件[3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40] -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核查工作[43] -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公司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5年[43]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公司进行处罚[4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46] - 公司修订制度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说明相关内容[47]
中科环保(301175)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6-19 12:02
独立董事津贴 - 任职津贴自批准当月起算,停职次月停发[4] - 津贴标准每人每年120,000元,分两次发放[4] - 津贴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个税[4] 其他规定 - 差旅费及合理费用按财务制度报销[5]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5] - 受处分董事会可提扣减或停发议案[5] - 制度以法律法规、章程为准,自股东会通过生效[7][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
中科环保(3011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19 12: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提议聘请或更换[10]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会计政策更改[12]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审阅工作计划[13] - 关注董事会现金分红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13] - 审核评估内部控制程序,出具书面意见报董事会[14] - 对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和工作履行审核监督职责[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0] - 年度会议在董事会年度会议前召开[20] - 年度会议讨论上一年度多项工作及关联交易报告[20] - 半年报或季报审计需开相应会议[21] 会议相关安排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分发日程和材料[21] - 负责会议记录、整理意见并送交签字[21] - 会后十四日向董事会和成员分发记录[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规则情况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3]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23]
中科环保(301175)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19 12:02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5]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相同[7]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年至少一次定期会议[11]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日常办事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办事机构,会后十四日分发记录[14]
中科环保(3011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9 12:0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董[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且超计划完成期限,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7]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要明确使用计划[19]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7] - 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26]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鉴证[2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2] - 拟合资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3] - 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需公告相关情况及意见[24] 监督检查与制度生效 - 配合保荐机构半年现场检查及年度核查并披露结论[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