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
搜索文档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主要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持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等[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13] - 需在年报等后5个交易日内对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14]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等事宜[16] - 证券部是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6] - 下属各部门及子公司等是执行部门[17] 档案登记与保密 - 重大事项时相关主体应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8]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21] - 完整档案登记时间不得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21]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罚[23]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6]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延期需公布新日期[13] 投票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8] 费用与制度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计票与记录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6] 决议通过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40] 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42] - 董事等违反担保事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38][39]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0 11: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 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 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鉴证。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 专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2025-08-20 11:3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涉及收购或股份权益变动需报告[17] 重大风险及其他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于其他重大事项[22] 报告流程及要求 - 公司各部门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应及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等,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25]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8]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定期报告涉及的内容资料[2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9] 保密及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29]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影响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32]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3]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4]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35]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0 11: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在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41070068568407XM。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0万股,于2022年8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li Lithium Ener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1618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74.0007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3
网络投票安排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3] - 股东会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并录入投票信息[5]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6] 时间要求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7]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现场结束当日15:00结束[9] 其他 - 中小投资者定义[15] - 公司承担网络投票服务费用[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解释[18]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0 11:33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23] 重大事项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项[2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项[25] - 涉及公司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属重大事项[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事项[26]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3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39][41] 报告编制 - 公司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48] - 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编制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48]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完成[51]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4]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60] 责任追究 - 公司保留追究未披露信息致损者法律责任的权利[62] - 公司将视情节追究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等六种情况责任人责任[62] -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62] - 公司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备案[62]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0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2] - 9项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项需普通决议通过[3] 制度生效 - 11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信息披露 - 修订后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4]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0 11:3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45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874.000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3] - 股东会股东临时提案权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2]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0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2]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2]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2] -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要求[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第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5]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5]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6] 担保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会审议[8] 会议召开与通知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0] 股东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16]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3][16] -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31]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9][32] 其他 - 公司制度中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条款以《公司章程》为准[3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37]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37] - 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至工商登记和章程备案办理完毕[37] - 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37]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5-08-20 11:31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12月新天力循环营收26998.48万元,净利润 -14184.34万元[6] - 2025年1 - 3月新天力循环营收6301.29万元,净利润 -1055.64万元[6] - 2024年12月31日新天力循环净资产 -4296.31万元[6] - 2025年3月31日新天力循环净资产 -5351.96万元[6] 增资情况 - 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向新天力循环增资30000万元[2][3] - 增资后新天力循环注册资本从25000万元增至55000万元[2][3][8] - 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新天力循环100%股权[3][8] 其他要点 - 2025年6月30日,新天力循环部分负债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均为36083.03万元[2]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3] - 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